第三节 统计调查方法
新中国的统计调查方法,是20世纪50年代初从我国实际出发,学习苏联经验,并继承东北老解放区统计调查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建立的,全面统计报表、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统计调查方法都得到了运用,但是各个时期的重点有所不同。
一、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按报告期长短,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可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月报和季报等定期报表,是为了满足各级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了解情况,指挥生产或调整计划,采取对策时编制的。这些指标与分组比较简单,但及时性要求较高。年报是为了全面反映国情国力,如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所需要的资料,因此年报所涵盖的范围较宽,内容更丰富,指标分组更系统,但时效性相对要弱一些,一般在次年二、三月或更晚的时间才能完成。
国家统计局制发的年度统计报表的主要指标包括如下内容:
(1)国民生产总值、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生产、消费和积累总额,分部门总额,以及国民收入消费构成、积累构成等。
(2)农业方面,包括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业净产值、农业商品产值,农村固定资产结构,农村劳动力结构,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畜牧业、渔业、亚热带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以及农业机械拥有量、机耕面积、化肥使用量等。
(3)工业方面,包括工业总产值和净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流动资金,生产成本、利润等。
(4)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措施的投资额,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施工单位产值、竣工房屋面积、造价,职工人数和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等。
(5)交通运输方面,包括交通、运输线路、邮路、电路、管道里程,车辆、船舶、民航运力、邮电设备拥有量,主要港口吞吐量,非交通系统重点单位自有载货汽车运力及运量,交通运输、邮电作业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情况等。
(6)商业方面,包括国营商业部门购、销、存总值和72种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社会商品零售额和40种主要商品零售量,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和40种主要农产品收购量,10种主要消费品生产消费的平衡情况、社会商品购买力平衡情况。
(7)物资能源方面,包括物资产品销售与库存数量和总值、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数量、供货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等。
(8)对外经济、旅游、海关方面,包括全国进出口货物总值,国际收支平衡,外国和中国港澳地区在华直接投资,国家在外国和中国港澳地区直接投资情况,全国进出口货物分类总值、旅游部门经营情况等。
(9)劳动工资方面,包括全部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社会劳动者人数、离退休职工人数、城乡劳动力资源与分配平衡等。
全面统计报表又可分为基本统计报表和业务补充报表两种。基本统计报表是指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物资、外贸等物质生产部门的统计报表,主要由国家统计局制发或由国家统计局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制发,其余业务补充报表,主要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发,并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有关资料。交通运输方面的全面定期统计报表,一般由国家统计局向铁道、交通、民航、邮电等部门提出要求,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本身需要,统一制发报表。
二、普查
普查是指国家为详细地了解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而组织的大规模的全面调查。1949—1955年,统计部门进行的普查一般以查明基本情况为主,如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从1955年到20世纪70年代末,普查的内容主要以满足计划与业务管理某方面的特殊需要为主,如1959年全国商业部门库存普查。
普查的指标很多,工作量也很大,一般对普查工作的要求很高。普查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对调查单位进行直接登记,这种需要专业的调查机构和大量调查人员。采取这种方式的普查有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二次全国科技人员普查及197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实际用工人数普查等。
另一种是使用调查单位的原始资料,由登记单位填报,并直接上交最高一级机构进行汇总的形式进行普查。这种方式比第一种省时省力,采取这种方式普查的主要是物资库存普查。
三、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基于部分推断总体的思想,按照一定的原则,在总体中选出一部分调查单位进行调查,属于非全面调查。
抽样调查方法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才开始在实践中运用。1953年5月,陕西省统计局联合各部门,在六个县进行了夏田小麦测产工作,已经具备了抽样调查的思想。
1954年12月至1955年1月国家统计局局长薛暮桥随同中苏科学技术合作代表团访问苏联。薛暮桥概略叙述了中国统计工作目前的情况,并提出希望了解:①苏联过渡时期如何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进行调查统计;②苏联中央统计局的组织与地方统计机构及业务部门统计机构的关系;③苏联精简统计报表的经验。
1955年国家统计局局长薛暮桥访问苏联中央统计局,学习了苏联的抽样调查方法。在1955年2月召开的第四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薛暮桥提出了在私营小型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农业中运用抽样方法的思想。至此,抽样调查方法开始得到了更多地运用。
1955年1月,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各地进行农民家计调查,这次农民家计调查,成为首次在全国范围进行的统一的抽样调查。次年2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职工家计调查的通知》,要求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和经常性的职工家计调查工作。1957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重点的省、市机关的企业货运汽车进行了抽样调查。
但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加上当时“左”的思想影响,农民和城市职工家庭收支调查先后在1958年和1960年停止执行。抽样调查方法在全国范围的运用随之中断。
1962年国家统计局党组提出为改进农产量统计调查工作,申请成立全国农产量调查队,进行农产量实割实测抽样调查。同年九月,该提议被批复同意。12月,全国农产量调查队成立,其任务是根据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案,进行农作物产量抽样调查,以及时向中央和国务院报告全国分省的农产量。1964年,全国统一的城市职工家庭收支抽样调查方案恢复并布置实施。至此,抽样调查方法在全国再次得到了运用。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抽样调查被视为“以偏概全”而被否定和批判,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民和职工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全部被停止执行,农产量调查队被撤销。直到1979年3月召开的全国统计局长会议上,抽样调查方法再次被肯定,抽样调查方法才进入了广泛应用的新时期。
四、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挑选一部分调查对象,这部分调查对象的标志值在所研究的标志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大,对这部分调查对象进行非全面调查,用以反映总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务院各工业、交通主管部门首先建立了重点企业的生产报表,对指导全国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53年,国家统计局明确要求,在工业、基本建设、贸易等部门要选择重点,实行快报,对私营资本主义经济部分,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统计,对重要的私营工业推行统一的报表,以此掌握了占全国私营大型企业总产值70%的十几个大城市的私营大型工业的生产情况,并同时在重点城市建立城市建设报表。
随着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各专业的全面统计报表已经基本建立,重点调查应用的范围相对缩小,布置重点调查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收集重点单位比较详细的资料。1955年,国家统计局的定期报表制度规定,对大型工业实行按月重点综合,按季全面综合;国营工业以中央各工业部所属工业为重点;地方工业以大区、省、市工业厅局所属工业为重点工业,按月(旬)进行检查。重点调查方法在各项定期报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文化大革命”中期,统计工作于1971年开始重建时,进行重点调查的只有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随着统计工作的逐步恢复与发展,综合统计和各项专业统计几乎都运用了重点调查。
五、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是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总体单位,对该部分单位进行详尽调查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典型调查的调查对象少、调查深入、调查用时短,可以及时发现新问题,对调查现象的内部机制和变化过程往往了解得比较清晰,而且收集资料比较系统和详细。
典型调查作为统计调查的一种方法,早在第一次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就被提了出来,以后的几届会议上也屡次被提出。由于那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健全以全面调查为中心的定期统计报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典型调查无论是在统计工作中,还是在统计理论上都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1958年,国家统计局对运输合作社收益分配进行了典型调查。
1958年以后,全国范围的农民和城市职工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先后中断,一些地区即采用典型调查方法代替抽样调查,搜集有关居民家庭收支与消费的资料。“文化大革命”后,家庭收支调查恢复的前几年,也主要采用了典型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