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乔姆斯基的相关理论
我们所说的乔姆斯基的相关理论,即乔姆斯基的所有作品中涉及的研究方法和语言学理论等。尽管这些方法和理论不尽相同,但它们在语言学研究领域都遵循类似的原则。乔姆斯基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转换生成语法(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后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学学派之一。乔姆斯基的相关理论颠覆了早期统治语言学界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m)和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学派,引起了一场深刻的认知革命,不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研究语言的科学模式,而且在新对象、新基础、新特征和新方法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全新、完整的研究体系。乔姆斯基的研究对象从语言事实或语言现象转向了语言机能;就研究的基础方面而言,他抛弃了行为主义,继承和发展了17世纪以笛卡儿为代表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并提出了新的唯心主义(Mentalism);关于研究特征方面,乔姆斯基的相关理论更加突出描写主义(Descriptivism)和分类学(Taxonomy),并赋予了语言研究新的科学特征,即解释主义(Interpretivism)。
近60年来,乔姆斯基的相关理论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顾钢,1999)。第一个阶段以其1957年的代表作《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为开端,从这部作品开始生成语言学体系逐渐形成。在这本书中,乔姆斯基第一次引入了与以往的语言行为(Linguistic Performance)概念完全不同的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概念。之后,他又提出了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语言习得机制、句法自治(Autonomy of Syntax)等理论。第二个阶段由1965年出版的《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开启。在这一阶段,乔姆斯基提出了句法的内部模式系统,包含了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和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第三个阶段的框架以他1981年提出的管辖和约束(Government and Binding)理论为基础,他在这一阶段最大的理论贡献是原则和参数假说(Principle and Parameter Approach)的提出。1992年,生成语法转变为最简方案(Minimalist Program)中的管辖和约束模式,其中乔姆斯基提出了句法操作中的融合(Merge)理论以替代早期的X-bar理论,同时还引入了方法论最简主义(Methodological Minimalism)和实体性最简主义(Substantive Minimalism),从而拓宽了人类对自然语言的认识和研究。
在本章中,我们将详细解释乔姆斯基理论中的一些内容,为后续实验做好理论铺垫,并且我们将从生成语法的角度对西班牙语冠词做理论分析。
3.1.1 普遍语法
3.1.1.1 基本观点
普遍语法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一系列用词用句等语法规则的总和,也并不能被任何人类语言的特殊语法所代替。根据乔姆斯基所说,普遍语法是指所有人类语言中都包含的一系列原则、条件和规则,是人类语言的本质。(Chomsky, 1975:29)也就是说,普遍语法是所有语言学习者共享的特征和条件,并且已经储存于其习得的初始阶段。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普遍语法是所有人类语言最本质特征的代表。语言中有原则,原则意味着在所有语言中所允许或禁止的一些抽象规则,而语言中也有参数,是参数使人类语言不尽相同。乔姆斯基认为原则是不变的,可以在任何人类语言中实现,而参数则是一些有限数量的特征,决定了不同语言的不同特点。
普遍语法的作用在于利用句法原则确定语法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普遍语法是所有语言的语法。实际上,普遍语法包含了所有人类语言的一般认知原则。普遍语法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试图将语法、思维及语言和谐地融为一体。乔姆斯基最基本的思想就是基于极少数原则建立一个完整的语法机制,目的是为所有语言的语法提供整体参照。
普遍语法理论与语言习得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普遍语法中,乔姆斯基认为说话者有一套适用于每种语言的原则体系,并且有因不同语言而变化的参数系统。语言的习得体现了如何将这一原则体系运用到某一特殊语言又如何进行合适的参数选择的过程。
普遍语法理论指出一个孩子的语言习得由语言机能(the Faculty of Language)决定,语言机能是先天性的生物学概念。大脑的语言习得在孩子语言经历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基因算法用于开发其语法。这些语言经历可作为孩子语言机能的输入(input),其中包括普遍语法的参数原则。语言机能帮助孩子建立和发展语言的语法,我们称这一逐渐发展的语法为个体语法(Particular Grammar, PG)。但语言机能只接受符合普遍语法要求的语言。由此,我们得知,语言机能的输入是孩子的语言经历,而输出(output)是被习得语言的个体语法。语言的表达可以通过以下图示来解释:
由图3-1我们发现,通过普遍语法的作用,输入变为输出,也是通过普遍语法的作用,说话者创建了属于自己的个体语法。
图3-1 母语语言习得的普遍语法模式(Cook&Newson, 1996:81)
3.1.1.2 中心和周边语法理论
普遍语法理论也认识到,语言的某些方面和普遍语法本身并没有太大关联。在该理论中,中心语法(Core)和周边语法(periphery)存在差别。中心语法是普遍语法所涵盖的语法能力的一部分,包括在适当限制下的所有原则和被调控的参数。而周边语法包含了普遍语法不可预测的部分。普遍语法不可能指出语言知识的所有周边属性。用乔姆斯基的话来说,中心语法是通过固定普遍语法中的参数来确定的,而周边语法则是说话者和听话者脑中其他的附加东西。(Chomsky, 1986:147)中心语法和周边语法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一个具有标记性的连续体(Chomsky& Lasnik, 1977:437)。根据作者自己的说法,中心规则没有被标记,也就是说,它们符合语言的总体趋势;而周边规则则是被标记的,这意味着它们是特殊的情况。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离普遍语法的规则越远,标记性越明显。
继乔姆斯基之后,Koster提出了将中心语法及周边语法和语言习得联系起来的方法。他认为语言知识被从几乎不变的中心到极端周边的语法组织起来,而语言学习就是中心语法参数的固定加上周边标记规则的附加(Koster, 1978:567)。换句话说,语言的学习就是设置中心语法的参数以及添加周边被标记语法的原则的过程。
3.1.2 原则和参数
在回顾原则和参数理论之前,我们先来简要地梳理下管辖和约束理论,这是由乔姆斯基在1981年提出的扩充标准理论(Extended Standard Theory)框架下的新观点。管辖和约束理论认为一个句子有三层结构。词库投射为建立深层结构,然后通过成分的位移形成表层结构,最终,句子由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的结合表现出来。语言内部的生成和计算系统必须遵循多种规则,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原则”。而在每个个体语法中的不同的计算操作,就是所谓的“参数”。
原则是指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语法成分,它包含一套一般规则,例如结构依赖原则、θ理论(Teoría θ)、格理论(Teoría del Caso)、约束理论(Teoría de Ligamiento)、界线理论、管辖理论(Teoría de la Rección)、控制理论(Teoría de Control)、投射原则及其他一些理论(Lorenzo& Longa, 1996)。这些规则也被认为是原则框架下的子理论。某一人类语言可能不包括原则框架下的所有子理论,但只要是人类语言都应该遵循原则框架下的某一或某些理论。此外,人类生来就具有语言的原则,它们被置于大脑之中,无须通过后天习得来获取。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人类语言的结构可以通过三层内部操作来实现,Rello(2006)用一个图示解释了一些子理论在三层结构形成中的关系(图3-2)。在这一图示中,θ理论用以解释和决定话题和谓语角色;格理论用以解释某一成分在语法结构中轮空却依然有语义解释时所必须满足的条件;管辖理论用以定义格的分配,并且提出实现某些结构间联系的特殊内容;约束理论用以决定句子中指代的参照关系;控制理论用以定义实现前文对话中成分参照的条件和主语的指称任意性;最后,投射原则建立起不同句法层面(词库、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间的映射限制规律。所有这些子理论在语言操作计算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体现了人类语言所固有的系统特征。
图3-2 语言中的语法操作模式(Rello, 2006:20)
参数是不同语言之间的语法差异和变化。Lightfoot(1991)指出,在每种语言中,都存在某些可能的参数选项,语言媒介充当了选择参数项的触发器。参数拥有不同的值(value)。具体来说,不同的语言参数设置中有不同的值。我们以代词省略(pro-drop)这一参数为例,我们知道在英语中“He speaks.”这样的句子必须有主语,而“*(He) speaks.”是不合语法规则的,但在西班牙语中,可以省略主语,如“(Él)habla.”这样的句子仍然是符合语法规则的。这是因为在西班牙语中,主语él虽然没有出现在表层结构中,却出现在深层结构中。乔姆斯基(1981)将这一类型定义为“零主语”,即表层结构中的pro, 也就是说,句子的表层结构中主语以隐性方式出现。实际上,在句子 "Habla." 中,表层结构应为 "Pro Habla." 。参数pro决定在一种语言中主语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Liceras(1999:5)认为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语言形态的统一性问题。语言形态的统一决定了动词形态的变化,当动词形态产生变化时,主语省略成为可能,而当动词形态保持不变时,主语一般不能省略。
原则和参数理论自提出之日起便被学界广泛接受。这一理论确定了语言知识是普遍原则和个体参数的结合。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几个前文提到的子理论,为后续实验奠定理论基础。
X标杆(X-bar)理论是管辖和约束框架下最基础的结构规则。这一理论最早由Katz&Postal(1964)及乔姆斯基(1965)提出,由Jackendoff(1977)深入发展。这是现代句法理论中关于短语基础结构的原则的提出,实现了人类语言在结构上共性的发现。也就是说,任何语言都可以通过这一结构操作而形成。
根据Katz&Postal(1964)、乔姆斯基(1965),以及Jackendoff(1977)的观点,X标杆理论在句法镶嵌上主要有三个规则。
A. 一个短语XP(Sintagma X, SX)包含一个可选的标志语(specifier, especificador, 我们用Esp来表示)和一个X标杆(我们用X′来表示),顺序任意,如图3-3a、3-3b所示:
B. 一个X标杆可以由一个X标杆和一个附加语(adjunct, adjunto)构成,顺序任意,如图3-4a、3-4b所示:
C. 还有一类X标杆可由一个X(短语中心语)和任意数量的补足语(complement, complemento)构成,顺序任意,如图3-5a、3-5b所示:
综合以上三条规则,一个短语的树状结构图可以由以下图示体现出来:
图3-6
在这一理论中,X被认为是短语的中心语,而和X在同一层级的成分被认为是中心语的补足语。中心语可以管辖其补足语。中心语X在接受其补足语作为修饰语后投射到X′,之后,X′又接受标志语作为修饰语并投射到短语SX。SX被认为是中心语X的最大投射。中心语X是可变的,可以是名词(N)、动词(V)、形容词(A)或者介词(P)。比如,名词短语un libro nuevo的树状图如下所示:
图3-7
如图3-7所示,名词libro(书)是名词短语的中心语,在其右侧的形容词nuevo(新)是修饰中心语libro(书)的补足语。之后,libro nuevo(新书)再与标志语un(一)连接,构成最大投射,从而得到了名词短语un libro nuevo。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所有上述提到的基本规则可以以任意顺序结合,Cook&Newson(1996)提出,短语中心语的位置会随着语言的变化而变化。有些语言的中心语出现在补语之前,如英语,而有些语言的中心语出现在补语之后,如汉语。我们来对短语“那位语言学的老师”的英语和汉语形式进行结构比较。
在英语中,名词短语that teacher of linguistics中teacher将linguistics作为补语携带,位于补足语之前,有了以下结构:
图3-8
而相比之下,汉语中“那位语言学的老师”这一名词短语的中心语“老师”则位于短语的最后,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3-9
我们发现,短语中心语“老师”的位置与英语不同,汉语属于“中心语后置”语言。Huang(1982)提出一种假设——惯常中心语后置(the Head-final Convention of Huang),试图研究在约束和管辖框架下汉语词汇和语言成分的分布问题。作者认为,汉语的中心语后置结构有着非常广的接受范围,而中心语前置结构的接受范围则非常有限。(Huang, 1982:14)
下面我们来看看西班牙语中短语结构的位置情况,我们以el libro为例,其树状图如下图所示:
图3-10
在这一结构中,短语中心语是名词libro, 而限定词el被认为是中心语的标志语。根据投射原则,限定词必须和中间投射层级的X′连接才能获得最大投射,所以中心语libro应先投射到N′,虽然它并没有补语成分。这一投射过程使原有线性又直接的投射过程变得复杂。(Abney, 1987)为了解决这个问题,Abney提出了限定词短语假设,以限定词el为短语中心语,这样名词libro就相应变成中心语的补语成分,从而有了以下结构:
图3-11
如果将限定词短语假说应用到汉语中,我们也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构:
图3-12
在下面几节中,我们在X标杆理论的基础上,尤其利用限定词短语假说理论,对汉语和西班牙语的限定词进行对比分析,特别关注汉语中量词的问题。
3.1.3 最简方案
20世纪90年代初,乔姆斯基(1992)在原则和参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假设,他将其命名为最简方案。他认为因为普遍语法的存在,一门语言习得的初始状态时语言机能具备最优化的设计,看似不完美的语言现象恰恰是某些最佳计算功能的体现。
在早期的原则和参数理论中,作者曾提出很多不同的参数设置规则,作者自己也曾说孩子在习得母语时非常迅速,这取决于参数的设置。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存在这么多不同的参数,母语习得如何能这么迅速地实现?考虑到诸如此类的矛盾的存在,乔姆斯基在1992年开始逐渐减少参数,引入经济原则,从而提出了最简方案。他的目的在于追求人类语言的最简性。
在最简方案中,乔姆斯基试图将词库中无法解决的问题置于句法层面,由此形成了一个新的大词库系统。词库本身的成分就是句子的深层结构,开始呈现语法特征。这样,原有原则和参数理论中的深层结构在最简方案中不复存在。乔姆斯基认为最简方案的焦点在于语言只需要两个层次,即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它取消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认为原则和参数可以直接在语音和逻辑形式上作用。
最简方案的运算也非常简单。它在词库中选择合适的词汇成分,通过一定的运算在适当的时间将其变为句法上的显性形式(overt syntax),最后再由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展现出来。拼读(Spell out)过程实现前的阶段产生显性句法,而拼读后的阶段则产生隐性句法(Covert Syntax)。在最简方案中,普遍语法最主要的两个运算即合并(Merge)和提升(Raising),它们的运算原则和“管约论”中的X标杆理论与位移α理论类似。最简方案的唯一目的就是花费最少的过程来实现语言的产生,也就是说句子必定遵从经济原则(Economy)。
最简方案并不是对原则和参数理论的否定,而是一种发展,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深入和修改。就像Herschensohn(1999:67)所说,最简方案通过重新评估原则和参数理论中不同构成要素的作用及寻找它们之间互动的原因,扩充了原则和参数模式。它保留了原则和参数理论中通用的操作原理,旨在通过限制计算机制及语音和逻辑接口所要求的计算过程来简化整体语法。
此外,乔姆斯基(1995)又提出,词库应分为两个部分:词汇语类和功能语类。不同语言间的参数变化通过功能语类的不同特征来实现。由此,我们发现,功能语类的差异在参数设置时产生了不同语言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