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价值的多元性
我只想问一句:在讲授教会形式和国家形式或宗教史的课程上,如何让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和一名共济会[20]信徒得出同样的价值判断呢?这样的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但是从事学术教育的人,必须希望并要求自己,以他的知识和方法,他对这两种人都会有所助益。诸位会十分正确地说,对于基督教兴起的事实,如果由某位对教义没有先入之见的教师来讲述,那么一个虔敬的天主教徒是不会接受他的观点的。诚哉斯言!但区别却在于:“无预设前提”——从拒绝宗教皈依的意义上说——的科学,不承认“奇迹”和“神启”。如果科学认可这种事,它便违背了自己的前提。宗教信仰承认奇迹和神启。“无预设前提”的科学对信徒的期待不多不少,只是要他承认,假如对事件的解释不需要那些超自然因素——经验解释必须作为偶然因素加以排斥的因素——介入,那就必须用科学所尝试的方式进行解释。信徒即使不违背自己的信仰,也可以做到这一点。
但是,对于那些不在乎事实本身,只以实际立场为重的人,科学的成就便是毫无意义的吗?大概如此。但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情是可以做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是一名正直的教师,他的首要职责就是教会他的学生承认“令人不舒服的”事实,我是指那些相对于他们的党派观点而言不舒服的事实。对于一切党派观点来说,都有些十分令人不舒服的事实,对我也是如此。我相信,如果从事学术教育的人,迫使自己的听众习惯了这样的事情,他所取得的成就便超出了单纯的知识成就。对于如此明白的事,或许没必要说些听上去虚张声势的话,但我甚至愿意不避鲁莽之嫌,用“道德成就”这样的词语去形容它。
到此为止,我只谈了避免把个人观点强加于人的实际理由。但可说的话还有不少。除非是在讨论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所应采取的手段,“从学术上”为实践方面的立场作鼓吹是不可能的,这有着极为深刻的原因。从原则上说,这样的鼓吹没有意义,是因为世界上不同的价值体系有着相互冲突的立场。我不打算赞同詹姆斯·穆勒[21]的哲学,但他在晚年就这个问题所说的话却是正确的:如果从纯粹经验出发,必入多神论的领地。这样的表述有些肤浅,听起来诡诈难解,却包含着一些真理。我们今天毕竟再一次明白了,有些事情,尽管不美但却神圣,而且正是因为它不美且只就它不美而言,才变得神圣。诸位在《以赛亚书》第53章和《诗篇》第22篇便可找到这样的例证。自从尼采以来我们便已知道,有些事情,不仅是它尽管不善而成为美的,并且只从它不善这方面看,它才是美的。在更早一些的波德莱尔以“恶之花”[22]命名的诗集中,各位也可找到这种观点。有些事情虽不美、不神圣、不善,却可以为真,此乃一项常识。这些现象,不过是不同制度的神和价值之间相互争斗的最普通的例证。无论人们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对于法国人和德国人的价值,我也不知道如何去“科学地”做出判定。这里也有不同的神在无休止地相互争斗。这同未从神和魔鬼的法术中解脱出来的古代世界并无差别,只是含义有所不同罢了。希腊人时而向阿芙罗狄蒂献祭,时而又向阿波罗献祭,所有的人又都向其城邦的诸神献祭,今日的情形也如出一辙,只是那些礼俗中所包含的神秘的、内心深处又是真实的变化,已遭除魅和剥离而已。在这些神和它们之间的斗争中,起主宰作用的绝对不是“科学”,而是命运。我们所能了解的,只有神对于这个或那个制度有什么作用。教授在课堂上的讨论至此已达到极限,即使如此,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显然远未获得解决。但是在这个领域,大学之外的势力却有他们的说法。对于摩西在山上的道德训词[23],诸如“莫要抵抗恶行”,或再给他另一面脸之类,谁能站出来“科学地加以驳斥”呢?但是以现世的眼光看,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这是在鼓吹一种无尊严的道德。这里,人们要在这种道德所赞扬的宗教尊严,和说法十分不同的人之尊严——“抵抗罪恶,不然你要承担让它横行无阻的责任”——之间,做出抉择。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根据他的终极立场,一方是恶魔,另一方是上帝,个人必须决定,在他看来,哪一方是上帝,哪一方是恶魔。生活中的所有领域莫不如此。所有的宗教预言,都产生出一种从伦理和方法两方面对待生活的高明的理性主义,它废弃了这样的多神论,而赞成“唯一的必然之神”。那么,面对着外部和内心生活的诸多现实,它必定会被迫走向妥协和相对主义,这是我们从基督教的历史中已熟知的事情。但是今天的“日常生活”也具有某种宗教性质。那些古老的神,魔力已逝,于是以非人格力量的形式,又从坟墓中站了起来,既对我们的生活施威,同时他们之间也再度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之中。但是,正视这样的日常生活所提出的要求,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是困难的,对于较年轻的一代就更为困难。对“体验”的全部追求,都来自这个弱点,因为,不能做到勇于正视时代的命运,就是一个弱点。我们曾被引向基督教伦理的崇高痛苦这个所谓的或假定的唯一方向,在我们的双眼因此而被蒙蔽了千年之后,我们将更加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这就是我们的文化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