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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70年来卫生健康制度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建设了在国际上具有开创意义的卫生健康制度,实现了人民健康水平的大幅提升,在世界发展中国家里率先普及了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民医疗保障,中国在解决医疗卫生这个世界性难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用制度体系的力量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运用强大的国家能力进行卫生健康治理。
(一)新中国成立后:夯实卫生健康发展基础
1949—1978年,这30年,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主要在农村,建立了省、市、县和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实施了低药价政策,建立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挥了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传染病防控领域取得很大进展:霍乱很快得到控制、鼠疫基本得到控制、性病基本被消灭、天花宣告灭绝。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卫生形势,经过长期战乱,各种传染病肆虐,鼠疫、霍乱等疫情在多地爆发;国民体质虚弱,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都很高,人均预期寿命仅为35岁;与此同时,卫生体系被破坏殆尽,医疗卫生资源严重匮乏,绝大多数集中在沿海地区及大城市,农村地区基本没有任何卫生机构及基础设施。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城乡共有各种医疗机构3 670所,病床84 625张,各种专业工作人员541 240人,总的情况是数量少、质量低、管理差,城乡分布不合理,3/4的病床和医生集中在城市,而当时有80%以上的人口都居住在农村,如何改变农村严重缺医少药的局面,安排好城乡人民的医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此外,医疗卫生人才极度短缺,医学教育体系尚未建立。在国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背景下,我国缺乏大量资本投入的条件与基础。因此,如何用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成功是摆在新中国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是全民动员的爱国卫生运动。各种专业防疫大队先后组建起来,并陆续开赴疫区。从1952年开始,为了抗击美国的细菌战威胁,为了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一场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起来,全国各地、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都被动员起来参与到卫生运动中,人人动手、讲究卫生、清除垃圾、改善环境,昔日肆虐的急、慢性传染病很快得到了控制。仅以北京市为例,从1952年3月16日开始掀起防疫卫生运动,全市90%以上的居民在18天内,城区清除了垃圾64 657土方,堵塞耗子洞347 938个,堵塞树洞32 780个,疏浚明沟12 900米,挖掏雨水坑5 033片,捞割水草53万立方米。1953年后,各省、地、县先后建立起各级卫生防疫站,作为防治传染病的主要部门。1955年卫生部颁布实施《传染病管理办法》。对防治传染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全国普遍开展推广新法接生,改造旧产婆,培训助产人员,大大保障了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健康。
二是建立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直接为老百姓健康服务的职能。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一方面整顿旧医院,组织各方面医疗卫生人员组建诊所,巡回医疗,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积极组建医疗卫生组织培训新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干部。在“面向工农兵”卫生工作方针的指引下,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加强三级医疗保健网络的建设。1952年年底,全国90%以上的地区建立了县级卫生机构。1953年年底,全国县医院和县卫生院由新中国成立前的1 437所发展到2 102所,很多地区还建立了县以下的区、乡卫生组织;全国医院病床数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了4倍多;新培养出6万多名高、中级卫生人员以及60多万名初级卫生人员。到1976年,全国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院数量63万家,是1949年2 600家的24倍;医院床位687万张,是1949年8万张的21倍。其中,农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显著。1965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中农村只占40%,1975年已经提高到60%;1964年全国卫生经费只有27%用于农村,1975年已经提高到65%。
三是构建较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面向公职人员、大学生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面向国有企业职工实行了劳保医疗制度。但由于国家经济条件的限制还不可能将这种制度扩大到农村,只是对那些严重危害健康的流行性疾病的治疗采取减、免费用的办法。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以合作社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贵州省、上海市等地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合作社自发组织的保健站和医疗站。它们基本是在乡政府领导下,以自愿为原则,每个农民缴纳几角钱保健费,免费享受预防保健服务及免收挂号费、出诊费、注射费。保健站坚持预防为主、挂签治病、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医生分片负责所属村民的预防和医疗工作。
(二)改革开放后: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稳步向前
从1979年到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卫生事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成效明显: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新农合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并全面启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着重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历过一个曲折的过程,市场化的改革导致公立医院营利动机增强、公共卫生萎缩,这一系列的缺陷和后遗症在2003年的“非典”危机中得到充分暴露,我国公共卫生体系也经受了严峻的考验。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在我国部分城市快速蔓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总结防治“非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反应机制。随后用3年左右时间,投入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项目2 494个,总投资106亿元,完成了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共2 668个,总投资163亿元,重点改造了中西部省、地、县三级传染病医院和省、地两级紧急救援中心。我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开展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新农合制度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的职工医疗制度(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职工基本医疗难以保障、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窄、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等问题不断出现。这种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了推动职工医疗制度改革,1994年4月颁布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明确提出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使之逐步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决定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试点。到1997年,试点已扩大到58个城市,全国已有29万职工和74万离退休人员参加统账结合的改革,121万职工和17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大病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规定城镇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在城镇医疗制度改革的同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重建。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正式启动。
三是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198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指出要摆正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与国家财力、物力可能的关系,做到逐步发展,稳步前进;提出要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卫生机构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三种所有制的卫生机构的作用,把个体开业行医作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补充。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到1982年,我国建成了一个由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各种专业卫生人员组成的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此后,通过执行国家第七个(1985—1990年)和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继续加强对城市和农村卫生设施的建设,同时以“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为中心,积极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改革农村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农村三级预防医疗保健网络得到加强。至此,我国长期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99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原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各省、市地区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在卫生资源增量控制、存量调整和有效利用方面开展工作,在服务饱和地区停止新建卫生机构和扩大床位,对发展困难、功能重复、效益低下的卫生机构实行重组,还有一些地方实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探索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全国各省(区、市)开始研究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颁布实施。截至2001年年底,31个省(区、市)都完成了《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工作,其中19个由省级政府下达实施。全国卫生资源配置逐步趋向合理化、标准化和科学化。2012年,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要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医学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以及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6个方面重点强化。
四是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983年1月,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提出:积极发展集体卫生机构,允许和支持个体行医;加大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权;在卫生机构推行责任制;改革医疗机构的收费制度。1984年1月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提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分两步走,先完成乡村,再完成县以上;卫生事业管理改革主要是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同年8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卫生改革中需要划清的几条政策界限》,从10个方面明确政策界限,以使卫生改革健康发展。1989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七五”时期卫生改革提要》和《卫生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九点意见》,提出卫生事业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标准,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实行中央、地方、部门办并举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整顿加强乡镇卫生院;巩固发展村级卫生组织等。同年,国务院批转了原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允许有条件的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从事有偿业余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的收费拉开档次;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以副补主”“以工助医”等。同年11月,卫生部发布《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医院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三级十等。1990年卫生部成立《中国卫生发展与改革纲要(1991—2000)》起草小组,对卫生事业改革进行总体筹划。1992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卫生发展的出路在于深化改革,要积极探索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改革。从2009年开始,我国进入医疗卫生体制深入改革、攻坚破冰阶段。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目标下,逐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五是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水平。2000年,全国23个省(区、市)出台了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性文件,明确提出了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178个城市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70%。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编制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拟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筹资200多亿元,用5年时间加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院的基本建设。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农村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成为推进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原卫生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意见》等配套文件。2007年5月,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农村卫生发展仍然滞后,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基础条件差,人员素质不高,特别是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缺乏经费保障,并指出“到2010年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民看病就医问题”“到2010年在全国城市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引领下的健康制度与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卫生健康事业续写亮丽答卷: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类别基本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七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累计覆盖近2亿人;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为20年来最低水平。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曾评价:“祝贺中国在‘健康中国’道路上取得显著进展:平均寿命增加,医疗保障网覆盖超过人口,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降低。”中国目前正在着手进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这对“健康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借鉴也意义重大。
一是持续稳定地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是新一轮医改持续的第十年,立柱架梁的历史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十年来,我国政府发布600余份医改相关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实化具体化医改制度上下了真功夫,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首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目前,我国基本医保覆盖95%以上人口,编织起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世界卫生组织称赞“中国的医改成就举世瞩目”。其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6年,国务院原医改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到要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着重注重特殊群体的家庭医生工作,2017年9月,《关于做好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彰显了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再次,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2012年10月,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最后,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机制。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全国开始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利用挤掉药品虚高价格腾出的空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体现技术含量,突出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二是扎实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一方面,近年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我国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和主要经济负担,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和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职责成为新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内容。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发布慢病政策文件,制定了16项主要目标,强调通过推进环境整治、烟草控制、体育健身、营养改善等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另一方面,公共卫生是全民健康的基石。在“非典”之后我国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成为我国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的指导性纲领文件。十八大之后,我国依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消除了一大批重大疾病危害,有力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2012年6月,卫生部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之后每年都出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同时,我国将14种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可预防15种传染病。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工作显著加强。
三是健康扶贫精准发力。迈向全面小康,贫困是绕不过去的障碍,疾病是挡住路程的顽石。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统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20%。贫困地区的卫生和健康状况,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最突出的短板。从2016年起,我国推出一系列“健康扶贫”新政策。2016年6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是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紧接着,10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017年4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发布《关于印发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意味着,我国采取一系列更有效、更精准的举措,调集最优势的医疗卫生行业资源,补短板、兜底线,找准病根,拔掉穷根,斩断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链。新农合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力度不断加大,精准度和成效不断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四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突显的矛盾和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老龄政策被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199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老龄工作。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政府加大了应对老龄化的力度。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家层面的一系列文件为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和工作思路。之后出台了60余项“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涵盖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配套保障及改革措施,示范建设和试点抓手等多个方面。2016年4月,民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以及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并简化了审批手续。2017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等13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助力实现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规划文件都将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问题纳入其中予以重点阐述。近年来,我国不断加深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制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养老,推进医养结合,研究推动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长远发展和时代前沿出发,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健康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