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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治疗
一、缺血性脑卒中
(一)急性期治疗 1. 早期溶栓
在发病后4.5小时以内进行溶栓使血管再通,及时恢复血流和改善组织代谢,可以挽救梗死周围仅功能改变的缺血半暗带组织。目前我国使用的主要溶栓药有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ecombinant tissue plasminogen activator,rt-PA)和尿激酶。应用溶栓药物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神经系统症状、过敏和出血的情况。对于静脉溶栓无效的大动脉闭塞患者,发病8小时内可进行补救性动脉溶栓或机械取栓。
2. 血压管理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高血压患者的血压调控应遵循个体化、慎重、适度的原则。在发病24小时内,为改善缺血脑组织灌注,维持较高的血压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患者血压过高(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及平均动脉压>130mmHg),应给予降压治疗。通常,对于急性缺血性卒中早期(24小时~7天)持续存在的高血压,可以采取较为积极的降压治疗,一般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85mmHg或舒张压≤110mmHg是安全的;病情较轻时甚至可以降压至160/90mmHg以下。但卒中早期降压,24小时内不应超过原血压水平的15%。首选对脑血管影响小的药物(如拉贝洛尔),避免舌下含服短效钙离子拮抗剂(如硝苯地平)。
3. 防治脑水肿
脑水肿常于卒中发病后3~5天达高峰,多见于大面积脑梗死后。严重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是急性重症脑梗死的常见并发症和主要死亡原因。当患者出现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意识障碍等高颅压征象时,常用20%甘露醇125~250ml,快速静脉滴注,每6~8小时1次;心、肾功能不全者可改用呋塞米20~40mg静脉注射,6~8小时1次。
4. 血糖管理
在脑卒中急性期,高血糖现象较常见,可以是原有糖尿病的表现,也可以是应激反应所致。因此,在脑卒中急性期应常规检查血糖。若血糖超过10mmol/L,应立即予以胰岛素治疗,将血糖控制在7.8~10mmol/L。患者开始使用胰岛素时,应每1~2小时监测血糖一次,注意避免低血糖。血糖<2.8mmol/L时,可用10%~20%的葡萄糖口服或静脉注射纠正。
5. 抗血小板聚集
未行溶栓治疗的患者应在发病后48小时内服用阿司匹林150~325mg/d,但不主张在溶栓后24小时内应用,以免增加出血风险。急性期过后,可改为预防剂量(100~300mg/d)。不能耐受阿司匹林者可口服氯吡格雷75mg/d。
6. 抗凝治疗
常用药物有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抗凝药物可预防卒中复发、阻止病情恶化或改善预后,但一般不推荐在发病急性期应用。对于长期卧床的患者,尤其是合并高凝状态、有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趋势者,可应用低分子肝素预防治疗。心房颤动者可应用华法林治疗。
7. 脑保护治疗
可应用胞磷胆碱、钙通道阻滞药尼莫地平、自由基清除剂依达拉奉、脑活素(脑蛋白水解物)等药物和采用亚低温治疗。
8. 高压氧舱治疗
对于呼吸正常,呼吸道无明显分泌物,无抽搐,血压正常的患者,宜尽早配合高压氧舱治疗。
9. 中医中药治疗
丹参、川芎嗪、银杏叶制剂等可降低血小板聚集和血液黏滞度、抗凝、改善脑循环。
10. 手术治疗
对大面积梗死患者,可行开颅降压术和(或)部分脑组织切除术;伴有脑积水者,可行脑室引流;颈动脉狭窄>70%者,可考虑颈动脉内膜切除术、血管成形术和血管内支架置入术。
(二)恢复期治疗
康复治疗是恢复期重要的治疗手段。恢复期患者的患侧肢体由弛缓性瘫痪逐渐进入痉挛性瘫痪,可综合采取多种康复手段如物理疗法、针灸、言语训练、认知训练和吞咽功能训练,合理使用各种支具,促进患侧肢体随意运动,强化日常生活能力。
二、出血性脑卒中
(一)一般治疗
对于出血性脑卒中患者,需要让其卧床休息,密切观察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保持安静,避免情绪激动和血压升高,并注意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吸入性肺炎,早期积极控制感染。对于有意识障碍、消化道出血者,宜禁食24~48小时,必要时应排空胃内容物;对于明显头痛、过度烦躁不安者,可酌情给予镇静、镇痛剂;对于便秘者,可选用缓泻剂。
(二)脱水降低颅内压
脑水肿可使颅内压增高,并致脑疝形成,是影响脑出血患者病死率及功能恢复的主要因素。积极控制脑水肿、降低颅内压(intracranial pressure,ICP)是脑出血急性期治疗的重要环节。注意:不建议使用激素减轻脑水肿。
(三)调整血压
脑出血后血压升高,是机体对颅内压增高的自动调节反应,以保持相对稳定的脑血流量,当颅内压下降时血压也随之下降。因此,脑出血急性期一般不应用降压药物,而以脱水降颅压治疗为主。但如果血压过高,会增加再出血的风险,应及时控制血压。当血压≥200/110mmHg时,应采取降压治疗,使血压维持在略高于发病前水平或180/105mmHg左右。收缩压在180~200mmHg或舒张压在100~110mmHg时,暂不用降压药物。脑出血患者血压降低速度和幅度不宜过快、过大,以免造成脑低灌注;血压过低者,应进行升压治疗以维持足够的脑灌注。脑出血恢复期应积极控制高血压,尽量将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四)止血治疗
止血药物(如6-氨基己酸、氨甲苯酸、巴曲酶等)对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出血的作用不大。如果患者有凝血功能障碍,可针对性地给予止血药物治疗,例如对于肝素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鱼精蛋白中和,对于华法林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维生素K 1拮抗。
(五)外科治疗
内科治疗无效者,可考虑行开颅血肿清除、脑室穿刺引流、经皮钻孔血肿穿刺抽吸等手术治疗。一般认为,手术应在发病后6~24小时内进行。
(六)亚低温治疗
亚低温治疗是脑出血的辅助治疗方法,可能有一定效果,可在临床中试用。
(七)康复治疗
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病情控制后,应尽早进行肢体、语言功能和心理的康复治疗。
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一)抗血小板治疗
对于非心源性栓塞性脑缺血发作,推荐给予抗血小板治疗。一般单独使用:①阿司匹林50~325mg/d;②氯吡格雷75mg/d;③小剂量阿司匹林25mg/次和缓释双嘧达莫200mg/次,2次/日)。卒中风险较高者,如TIA或小卒中发病1个月内,可采用小剂量阿司匹林50~150mg/d与氯吡格雷75mg/d联合抗血小板治疗。
(二)抗凝治疗
对于心源性栓塞性脑缺血发作,可采用抗凝治疗。主要药物包括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一般短期使用肝素后改为口服华法林。华法林治疗目标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达到2~3,用药量根据结果调整。卒中高风险的脑缺血发作者应选用半衰期较短和较易中和抗凝作用的肝素,一旦脑缺血发作转变为脑梗死,可以迅速纠正凝血功能指标的异常,使之符合溶栓治疗的入选标准。对于频繁发作的脑缺血发作或椎-基底动脉系统脑缺血发作以及抗血小板治疗无效的病例,也可考虑抗凝治疗。对行人工心脏瓣膜置换等卒中高度风险的脑缺血发作患者,还可考虑口服抗凝剂治疗,加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或双嘧达莫联合治疗。
(三)扩容治疗
纠正低灌注。
(四)溶栓治疗
对于新近发生的符合传统TIA定义者,即使神经影像学检查发现有明确的脑梗死责任病灶,目前也不作为溶栓治疗的禁忌证。若在临床症状再次发作时诊断为脑梗死,不应等待,应按照卒中指南积极进行溶栓治疗。
(五)其他
对于有高纤维蛋白原血症的TIA患者,可选用降纤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