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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覆盖范围与实施周期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TB/HIV防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整合在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中,实施周期为2006年10月1日~2010年6月30日;第二阶段为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整合项目,实施周期为2010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TB/HIV防治领域重叠覆盖实施中国全球基金第三、四轮艾滋病项目的14个省(自治区)、66个地市(自治州)、134个县区,项目省分别是河南、湖北、河北、安徽、山西、山东、陕西、贵州、江西、湖南、四川、云南12个省和广西、新疆2个自治区。
TB/HIV防治领域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采用分批启动的方式:2006年10月1日率先启动了14个省、16个地市和16个县,作为试点探索经验;2007 年1月1日覆盖14个省、39个地市、67个县,其中中原地区艾滋病以既往采供血传播为主的7省50个县全部覆盖,以吸毒和性传播为主的其余7省各自在2~3个县继续探索防治经验;2007年10月1日实现项目全部覆盖14个省66个地市134个县。
2010年7月1日开始的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整合项目,根据TB/HIV防治领域前期的执行效果,将原134个项目县区中的9个县(井陉县、滦南县、高阳县、怀安县、乐平市、平度市、牡丹区、商南县、镇安县)改为低疫情县区,仅维持基本运行经费,同时新启动艾滋病高疫情的2省(广东省和海南省)9个县(广东省山水区、台山市,海南省儋州市、乐东县,云南省潞西市、梁河县、陇川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辖区、北海市辖区),TB/HIV防治领域累计覆盖16省143个县。2011年5~9月,受到全球基金拨款冻结和审计的影响,项目县区除了患者筛查以及治疗管理外的其他活动均暂停执行,同年10月项目恢复执行,但TB/HIV防治领域预算周期由原定的6年缩减为2年,即预算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同时增加6个月的无预算执行期,到2012年12月31日项目活动完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