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筛查对象与内容
一、筛查对象与筛查时间
妇女常见病筛查对象为20~69岁妇女,重点为35~64岁妇女,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筛查对象。宫颈筛查建议在性生活开始1年后进行。
建议每位妇女每1~3年进行1次妇女常见病筛查。鉴于目前宫颈及乳腺的各项筛查方法,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结果,存在漏诊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具体筛查间隔年限如下:
宫颈筛查:建议20~34岁的妇女每2~3年行1次宫颈细胞学筛查,35~64岁的妇女应每年行1次宫颈细胞学筛查。子宫良性疾病已行子宫全切的妇女不再列入宫颈细胞学筛查范围。宫颈筛查的同时应进行生殖道常见疾病的筛查。
乳腺筛查:40岁以下的妇女以临床触诊和乳腺超声为主,应每1~2年进行1次乳腺超声检查;40岁及40岁以上的妇女应以乳腺X线(钼靶)为主要检查手段,应每年进行1次乳腺超声检查,并每2年进行1次乳腺X线检查。40岁及40岁以上妇女高危人群和45岁及45岁以上妇女应每年进行1次乳腺X线检查。对可疑病变可考虑行磁共振(MRI)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