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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筛查工作制度
(一)基本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充分的筛查前准备。
2.专人负责管理筛查工作,并指定一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筛查工作的质量。
3.筛查人员应遵守岗位职责,按要求提供规范的技术服务。
4.筛查结束后及时完成登记、统计、信息汇总等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表。
5.妥善保管筛查资料,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6.为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提供进一步诊治的医学建议、追踪随访或转诊。
(二)消毒制度
1.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2.每检查完一个患者,应用流动水洗手,避免交叉感染。
3.检查室每日进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检查室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每室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每日的通风与紫外线消毒情况应有专门的登记记录。
6.常规备用的检查物品,如生理盐水瓶、5%醋酸液瓶等应定期更换。
7.妇科检查用品,如手套、阴道窥器、臀垫等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每人专用。妇科检查用臀垫:要求为双层,防水,其宽度应不小于妇科检查床的宽度,长度应不小于妇科检查床长度的1/3。
8.医用废弃物应按卫生部《医用废弃物处理方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三)信息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登记。
2.登记信息要求规范、完整。
3.妇女常见病筛查个案表应填写完整,错、漏项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4.填写、报送各种统计数据要及时、准确,报表应有填表人及单位主管领导人签名,单位盖章。
5.衡量筛查工作的信息指标应包括:
(1)筛查服务指标:
筛查率、治疗率、随访率、转诊率、健康教育覆盖率。
(2)筛查质量指标:
各项检查符合率、健康教育知晓率。
(3)筛查效果指标:
疾病检出率、疾病患病率。
(4)信息管理指标:
登记完整率、上报及时率、信息上报的准确率、漏错报率、诊断符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