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基础知识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关于国家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在宪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普通法律是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规定的具体化。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依法治国的灵魂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这已称为上至高层,下至黎民百姓的政治共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近代宪法的实质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限制国家权力;二是保障公民权利。而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其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精神自由和经济自由。如果在一个国家,公民的住宅可以被随便侵入搜查,人身自由可以随时被剥夺,通信可以随时被监听,生命可以随时被剥夺,住房可以随时被拆迁,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公民缺少最基本的安全感。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权利的纸。”宪法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公民权利,通过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权利。
(三)宪法的结构
一般情况下,成文宪法由序言、正文、附则三部分组成。当然序言和附则不是必需的,有些国家的宪法没有序言或是附则。比如我国宪法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没有附则规定。
所谓宪法序言,是指写在宪法正文前面的,表述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的文字。宪法序言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宪法的内容和基本精神。各国宪法序言有长有短,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是有着对于理解中国宪法制度非常重要的、篇幅较长的序言,一共13个自然段,大体包括国家的发展历史、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基本国策、宪法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几个部分。
宪法正文是宪法典的主要部分,内容一般包括: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我国宪法正文分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总共4章的内容。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特定事项作出特殊规定的附加条款。宪法附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与一般条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宪法的修改程序
修改宪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宪法全文进行全面修改。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现实与宪法之间必然发生剧烈冲突,因此有必要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另一种是针对宪法的个别条款进行部分修改。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使宪法兼顾了稳定性和灵活性,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5次部分修改。纵观5次宪法修改,都是在改革进行到关键节点时所作出的重大修改,改革精神和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宪法应当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历久弥新,永葆活力。
从各国宪法的规定来看,宪法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通过和公布5个阶段,当然并非所有国家都要经过这些程序。我国宪法的修改首先由党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通过后依法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党领导人民修改宪法,是以提建议的方式实现。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代表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签名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