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治病,无奇不有
俗话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在所有的“奇”中,最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最黑暗的,要数吃人肉治病。但若再进一步讲,历史上有人曾经因为让别人吃自己的肉被赞为“孝子”“孝顺媳妇”,甚至有人因为吃人肉而加官晋爵。听到这儿,很多人恐怕下巴要掉下来了:难道当时的社会竟如此堕落不成?
这种耸人听闻的现象在历史上的确存在,也的确一度受到民间甚至朝廷的认可和褒扬。最“美名远扬”的是割股疗亲。
我们先来看一段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晚清行刑现场,刽子手手起刀落,有人会在行刑结束后向刽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治病。
这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狂人日记》中非常有名的、影响很广的一段话,其中“吃人”两个字肯定让很多人内心一颤。当然,这里的“吃人”更多的是一种比喻。而在另一篇小说《药》中,鲁迅则明确地写了利用人血馒头来治疗肺痨(肺结核)的故事。小说中写道:“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吃人肉、喝人血这种事,在近代还时有发生,也从侧面说明了它的历史渊源。
中国很多古代医书中都有此方面的记载,其中关于人肉入药治病最早的记载可追溯到《本草拾遗》这部医学典籍。南宋张杲的《医说》记载:“……唐开元中,明州人陈藏器著《本草拾遗》,载人肉疗羸瘵。自此闾阎有病此者,多相效割股。”唐朝开元年间(713—741年),有个叫陈藏器的明州(今浙江宁波)人在其著作《本草拾遗》中记载了用人肉治疗“羸瘵”的方法。后来,当地的老百姓一旦得了这种病,都用割肉治病的方法来治疗。
对于这个治病药方,后代的很多医学家都曾提出严厉的批判,比如李时珍,明代的医学家吴昆在他的著作《医方考》中也明确提出自己的反对观点。不过即便有人提出异议,人肉治病法在古代还是得到广泛传播,后来发展为我们熟知的“割股疗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