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十一章 介绍警察局长范先生,并略举小例以示司法工作之一斑

这一案件发生的地点正好在一个非常著名的市公安局分局的管区之内,实际还就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人群仅仅只有幸陪伴奥利弗走了两三条街,并走下一个名叫羊腿山的地方,他便被领进了一段低矮的拱道,爬上一个肮脏的庭院,从后门带进了简易裁判所。他们走进了一个不大的铺砖的院子,在那儿见到一位身材高大、脸上留有几撮胡子、手上拿着大把钥匙的人。

“又是什么事?”那人漫不经心地问道。

“一个专掏手绢的小扒手。”抓住奥利弗的那人回答说。

“被扒的人是你吗,先生?”手拿钥匙的人询问。

“是的,是我,”老先生回答说,“但我不敢肯定掏我手绢的准是这个孩子。我——宁愿撤回控诉。”

“现在可一定得去见局长,先生,”那人回答说,“局长大人马上就会有空了。至于你,小吊死鬼!”

这是招呼奥利弗走进他说着话时打开的一扇门,里面通向一间石头牢房。进门后他被全身搜了一遍;在他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搜着,门被锁了起来。

那牢房的样子和大小都像一间房后的地下室,只是没那么亮。屋里脏得一塌糊涂;因为那时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晨,自星期六夜晚起这里便关着六个醉鬼,现在他们又被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这倒无关紧要。在我们的派出所里,每天夜晚都有一些男人和女人,以完全微不足道的罪名——这个词很值得注意——被关进了牢房,其悲惨程度比起那关押经过审讯、被判有罪、已判处死刑的重罪犯人的新门监狱,简直可以算得是皇宫。谁要是不相信这一点,可以自己去作一番比较。

在牢房的门被锁上的时候,那老先生的神色几乎和奥利弗的神色一样的沮丧。他叹口气转眼看着那无端引起这场纠纷的那本书。

“这孩子的脸上有某种东西,”在那位老先生用书边轻敲着自己的下巴颏缓缓走开时,自言自语地说,“某种东西触动了我,并使我甚感兴趣。他可能是清白无辜的吗?要说——他可完全像是无辜的,”那老先生忽然停住脚步,抬头望着天空大声叫着说,“上天保佑!过去我在什么地方看到过那完全相似的表情呢?”

那位老先生在沉思了几分钟之后,仍带着深思的表情,走进了一间门对着后院儿的接待室;在这里,躲进一个旮旯里,在自己心中唤起了许多年来被阴暗的帷幔掩盖着的一大堆面孔。“不,”那老先生摇摇头说,“这一定全属幻想。”

他再次一一端详过那些面孔。他既已把它们召唤出来,便很难再用那许久以来一直隐藏着它们的帷幔,把它们掩盖起来了。它们中有朋友的,也有仇敌的,更有许多几乎完全陌生的面孔,用力拥挤着往外张望;其中有现在实际已成为老太婆的青春年少的姑娘们的脸,还有已被坟墓所毁损和掩盖的脸,但它们的,比它们本身更为强有力的精神,却仍然显露着它们旧日的鲜艳和美丽,召唤回那些眼睛中的神光、微笑中的光辉,和通过它的泥制面具射出的灵魂的光彩,并从坟墓的那边低声述说着它的美,这美虽已改变却更为加强,它被从人世带走只是为了立起一盏明灯,以便倾泻出一圈圈柔和的光,以照亮通往天国的路。

但那位老先生却记不起一张和奥利弗的形貌有某种相似之处的脸。因此,他无可奈何地对着他所唤起的回忆长叹了一声;对自己来说,可喜的是自己正是一个心不在焉的老人,他把它们又重新埋入那发霉的书本中去。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使他惊醒过来,那拿着一串钥匙的人要他跟他进办公室去。他匆匆把书合上了;并立即被带领去见那位著名的气派十足的范先生。

那办公室是一间前客厅,有一面墙嵌有护墙板。范先生坐在上首一排木栏杆后边;在门的一边有一个木围栏一类的架子,可怜的小奥利弗已经坐在里面,由于看到这可怕的阵势,他不停地发着抖。

范先生是一个细瘦、宽肩、硬脖子、中等个头的男人,头发不多,仅有的一些全长在脖子后边和头的两边。他的面容十分严肃,而且泛红。若不是他的确习惯于饮用过量的对他没好处的酒,他很可以控告自己的面容对自己犯下了侮辱罪,而借以捞到一大笔赔偿费。

老先生恭敬地一鞠躬;向局长的桌边走近一两步,配合着自己的动作说:“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长官。”然后他倒退一两步;又一次彬彬有礼地一点头,等着听他问话。

可不巧范先生这时正在阅读着那天的一份早报上,有涉及他最近所作一次裁决的重要文章,文中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务大臣对他加以额外的特殊的注意。他心里正老大不舒服;他抬起头恶狠狠地咕哝着。

“你是谁?”范先生说。

老先生不免有几分惊愕地指指他的名片。

“警官!”范先生说,厌恶地把那名片连同那张报纸一同扔到一边去,“这家伙是干什么的?”

“我的名字,长官,”那老先生,仍不失一位老先生的风度说,“我的名字,长官,叫布朗洛。请容许我问一声,这位没有任何缘由无端侮辱一位受法律保护的正人君子的公安局长的尊姓大名。”布朗洛先生这么说着的时候,抬头向四面张望,仿佛要看看有没有谁能对他的提问作出回答。

“警官!”范先生把报纸扔得更远一些说,“这家伙被控什么罪名?”

“他并没有被控,局长大人,”警官回答说,“他是要控告那个男孩子才来到这里的,局长大人。”

局长大人对这一切完全清清楚楚;但这是个恶心人的好办法,而且保证安全。

“来这儿控告那个孩子,是吗?”范说,轻蔑地从头到脚打量着布朗洛先生。“让他起誓!”

“在我起誓之前,我必须请求容我先讲一句话,”布朗洛先生说,“那就是,我真是怎么也不会,从来也无此经验,有可能相信——”

“闭上你的嘴,先生。”范先生蛮横地说。

“我一定要说,先生!”老先生回答。

“马上闭上你的嘴,要不我就要把你从这里给轰出去!”范先生说,“你是个横蛮无礼的家伙。竟敢侮辱局长!”

“什么!”老先生大叫一声,满脸涨得通红。

“让这个人起誓!”范对他的文书说,“我什么话都不要再听了,让他起誓。”

布朗洛忍不住满腔怒火,但转念一想,他如果发脾气也许只能更加损伤了这个孩子,他于是强忍着自己的感情,顺从地同意马上起誓。

“现在说说,”范说,“你控告这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话要讲,先生?”

“我正站在一个书摊旁边——”布朗洛先生开始说。

“闭上你的嘴,先生,”范先生说,“警察!警察哪儿去了?听着,让这警察发誓。现在,警察,你说说是怎么回事?”

那警察以适当的谦恭讲述了他是如何抓住那个孩子;如何搜查了奥利弗,但在他身上什么也没搜着;以及如何他所知道的仅此而已。

“有什么证人吗?”范先生问。

“没有,局长大人。”那警察回答说。

范先生沉默了几分钟,然后转向原告,越来越严厉地说:

“你是决心陈述你要控告这孩子的缘由,伙计,还是不打算陈述了?你已经发过誓。现在,你如果仍傻站在那里,拒不提出证词,我便将治你以藐视法庭罪;我将,以——”

他说的是以什么东西,或什么人的名义,谁也不知道,因为正在这个时候那文书和狱吏恰好大咳了几声;文书还把一个沉重的册子碰落地上,使得谁也没听见他说的是什么——自然,只是碰巧。

虽多次被打断并连遭侮辱,布朗洛先生总算讲完了案情的经过。他说,在一时慌乱中,只因为他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向远处飞跑,他便在他身后追赶,并表示他十分希望,如果局长相信他,虽不真是作案的贼,却和贼群有一定联系,他一定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他从轻发落。

“他已经受伤了,”老先生最后说,“我恐怕,”他十分关切地望着那木栏杆补充说,“我真担心他已病倒了。”

“哦,是的,恐怕是!”范先生一嗤鼻子说,“得了,在这儿别来你那一套,你这小游民,那没有用。你叫什么名字?”

奥利弗试图回答,但他已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色像死人一般煞白;他感到整个那间屋子正不停地旋转。

“你叫什么名字,你这个顽固不化的小混蛋?”范先生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话是对站在木栏杆边的一个穿着条纹坎肩的粗俗的年纪较大的男人讲的。他向奥利弗弯下腰去,重复了那句问话;但发现他真是已不能理解他的话了。明知道他若不回答必会进一步激怒局长,从而加重对他的惩罚;他便妄猜了一个名字。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局长大人。”这位好心肠的巡捕说。

“哦,他不愿意大声讲出来,是吗?”范说,“很好,很好。他住在什么地方?”

“哪儿能住就住哪儿,局长大人。”那官员回答说;仍装着听到奥利弗的回答。

“他有父母吗?”范先生问。

“他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们便都死去了,局长大人。”那官员回答说,随意采用了一个最一般的回答。

在审讯进行到这里的时候,奥利弗抬起头来了;他以恳求的目光四周望望,低声请求说他要喝一口水。

“胡说八道!”范先生说,“别想着把我当傻子。”

“我想他真是很难受,局长大人。”那官员规劝说。

“我比你懂。”范先生说。

“当心点儿,长官,”那位老先生说,本能地举起了双手,“他会倒下的。”

“站远点儿,巡捕,”范叫喊说,“他要愿意就让他倒下吧。”

奥利弗感到一阵晕眩,也便利用这一仁慈的允诺,倒了下去。屋子里的人彼此看看,但谁也不敢动。

“我早知道他完全是在装神弄鬼,”范说,好像这样便已证明他的话全然不虚,“就让他躺在那里,一会儿他自己就会感到厌倦了。”

“您想要如何处置这个案件,先生?”文书低声问道。

“即席裁决,”范先生回答说,“他可以被判处三个月——自然是苦役。退庭。”

门因此被打开了,有人过来准备把那个失去知觉的孩子弄到监狱里去。这时一个穿着一身黑衣服,外表整洁而俭朴的中年人匆匆走进办公室里来,直向局长走去。

“先等一等,先等一等!不要把他弄走!看在上天的分上先等一等。”那新来的人,由于过于匆忙而喘着气说。

尽管像这类地方的当值的守护神对女王陛下的臣民的,特别是贫穷阶级的臣民的名声、信誉,甚至生命行使着随意的独断专行的权力;也尽管在这里的四墙之内每天都有人在玩弄着使天使哭瞎双眼的离奇的花招;除了通过日报有所透露之外,一般人却全都一无所知[1]。所以范先生一见到一位不速之客如此冒失地前来扰乱公堂,自然忍不住怒气了。

“这是怎么回事?这人是什么人?快把他轰出去。退庭!”范先生大喊大叫着。

“我一定要说话,”那人大叫着说,“你们轰不走我。全部情况我都看到了。我是摊主。我要求让我发誓。我不会让你们吓唬回去的。范先生,您必须听我说。您不能拒绝,先生。”

这人是对的。他的态度非常坚决;事情的发展已越来越严重,不能再沉默了。

“让这人起誓,”范先生极不耐烦地说,“现在说吧,伙计,你要说些什么?”

“我要说的是,”那人说,“我当时看到三个男孩子,另外两个和你们抓来的这个。在这位先生看书的时候,他们一同在街对面的路边溜达着。犯偷窃罪的是另一个孩子。我看着他偷的。”这时这位正派的书摊摊主的呼吸已渐渐平稳下来,他更为清楚地描述了那一偷窃活动的全部实际情况。

“你为什么不早来?”范停了一会儿说。

“我找不到人代我看书摊,”那人回答说,“所有可能帮帮我的人全都参加了大追捕。直到五分钟以前我才找到个人;我于是一路跑着赶到了这里。”

“原告当时正在看书,是吗?”范先生又停了一会儿问道。

“是的,”那人回答说,“读的就是他手里拿着的这本书。”

“哦,那本书,呃?”范说,“他付钱了吗?”

“不,没有付钱。”那人笑着回答说。

“天哪,我全给忘了!”心不在焉的老先生天真地说。

“真是不错,他倒敢于来控告一个穷苦的孩子!”范说,尽量滑稽地装出一副慈悲的样子。“我认为,先生,你是在一种十分可疑、极不光彩的情况中把这本书弄到手的;你可能想到自己真幸运,那一财产的主人拒绝对你提出控告。你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我的伙计,要不,法律终有一天会抓住你的。这孩子无罪释放。退庭。”

“活见鬼!”老先生大叫着说,压制了许久的怒气终于爆发出来,“真见鬼!我一定要——”

“退庭!”那局长说,“警官们,你们听见没有?退庭!”

他的命令终于被执行。愤怒的布朗洛,一手拿着那本书,另一只手里拿着竹杖,带着狂怒和愤慨被推出了门外。他来到院子里;他的激动的情绪转眼全消了。小奥利弗·退斯特仰身躺在砖地上,衬衫扣子全被敞开,额头上满是水;他的脸色像死人一样煞白;全身不停地抽搐。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洛先生在他身边弯下腰去说,“求求哪位去叫一辆马车,马上!”

一辆马车开过来了,奥利弗被小心翼翼地抬上一排座位。那位老先生爬进车去坐在另一排椅子上。

“我可以进来帮你一把吗?”那书摊老板伸进头来问道。

“天哪,太好了,我亲爱的先生,”布朗洛先生连忙说,“我把你给忘了。天哪,天哪!我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快进来。可怜的小家伙!一刻也不能再耽误了。”

书摊老板上了马车。他们匆匆乘车飞奔而去。


[1] 或实际是过去全一无所知。——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