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三十八 黎伽寄伊邦
(寄士麦那)
在男子之间,这是个大问题:不给妇女自由,是否比给她们自由更有益处。我觉得,反对与赞成,双方都有许多理由。欧洲人说,使心爱的女人不幸,这不能算厚道。我们亚洲人却回答说,制裁女子是“自然”给予男子的特权,如果加以放弃,那才有点卑贱。如果有人对亚洲人说,将许多妇女禁闭起来是件麻烦的事,亚洲人回答说,十个听话的女子比一个不听话的女子要少麻烦些。他们也提出相反的意见,说欧洲女子既不忠贞,她们的丈夫就不见得幸福。欧洲人却回答说,亚洲人如此夸耀女子的忠贞,但在情欲畅足之后,总不免令人发生厌腻之感。又说我们[1]的女人过分地专属于我们,这样高枕无忧的占有使我们毫不能再有所希求与恐惧。又说妇女略带风骚,正如食盐一般,可以刺激口味,防止腐化。一个比我更贤智的人,恐怕也不免难于作出决定。因为,亚洲人固然善于设法平静自己的挂虑,欧洲人却也善于使自己不发生任何挂虑。
欧洲人说:“总之,万一我们成了倒霉的丈夫,我们总有办法以情人的资格在别处补偿损失。一个男子若要有理由抱怨妻子不忠,除非世上只剩了三个人。只要有四个人,他总能达到目的。”
自然的法则是否要女子顺从男子,这是另一问题。日前有一个对妇女很殷勤的哲学家对我说:“不,自然从未规定这样一条法则。我们加于妇女头上的威力是真正的暴虐。妇女任我们肆行暴虐,无非因为她们比男子温和,由此之故,比男子更富于人道与理性。这些优点,如果男子通理性的话,本应使妇女得到优越的地位;男子却不通理性,所以妇女失掉了优越地位。可是,男子施于妇女的仅仅是暴虐的权力,这是真实的;妇女在男子方面具有自然的威力,这点却也是真实的;她们的权威就是美丽,那是不可抗拒的。我们男子的权威并非各国都有,而美丽的权威则四海皆同。为什么我们有特权?难道我们比谁都强?但这是真正不公道的事。我们用各种办法毁伤妇女的勇气,如果男女教育平等,力量亦必相等。不妨考验妇女们未经教育削弱的各种才能,就可知道究竟我们男子是否比她们强。”
虽然和我们的风俗习惯大相抵触,但是应当如此承认:在最文明的民族中,妇女对于丈夫一直是有权威的。在埃及,这种权威由法律规定,作为对于伊希丝[2]的尊敬;在巴比伦,则为了尊敬塞弥拉弥施[3]。人们说罗马人号令列国,而俯首于他们的妇人之前。我不提索洛马德人[4],他们真正被女性奴役;但他们过于野蛮,因此不足为训。
你看,亲爱的伊邦,我沾染了此地的风尚。此地人们喜欢发表奇特的意见,并且利用一切机会故作惊人之论。先知解决了这问题,并规定男女两性的权利,他说:“妻子应当尊重丈夫的荣誉,丈夫亦应重视妻子的体面,然而丈夫优于妻子一等。”
一七一三年,主马达·阿赫鲁月二十六日,于巴黎。
[1] 指波斯男子。
[2] 伊希丝,埃及女神,司医药、庄稼与婚姻。
[3] 塞弥拉弥施,古代传说中亚述与巴比伦的王后,巴比伦城及其悬圃的创立者。传说她的战功与勋业,远出她丈夫尼纳士王之上。
[4] 古代北欧民族,三世纪为哥特族所灭,一部分并入斯拉夫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