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二十八 黎伽寄×××
我昨天见到一件事,相当奇特,虽然在巴黎这种事情天天发生。
傍晚时分,居民集合起来去表现一种戏剧场面,听说名为“话剧”[1]。大的活动在高台上进行,名为“舞台”。在两旁,称为“包厢”的那些小角落里,可以看见男男女女,一起表演各种哑剧,和我们波斯通行的哑剧大致相仿佛。
这边,一个情场失意的伤心女人在表现她的惆怅;另一女子,神情比较活泼,目光注视她的情人,恨不得将他一口吞下,那男人也用同样目光盯她。各种热情全刻画在人们脸上,而各种表情,虽然哑口无言,却更有声有色。在包厢里,女演员[2]只露出半身,通常都携有袖筒,将手臂掩藏起来,态度端方。在下边,一大队人站着,他们嘲笑舞台上的人,台上的人也笑台下站着的人。
然而最辛苦的却是另外几个人,他们年纪都不算很大,经得住劳累,所以被雇专干这一行。他们不得不到处乱跑。他们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角落里钻来钻去,以惊人的矫捷,奔上若干层楼,他们出现在楼上、楼下、各处包厢中,简直可以说与泅水一样忽而不见、忽又出现,他们时常离开这一剧场赶到另一剧场去表演。甚至有些带拐棒的人,敏捷到令人不敢置信的地步,来往一如常人。最后,人们到另一些客厅里,那里在演一出特殊的喜剧:一开始互相鞠躬行礼,接着互相抱吻。据说泛泛之交,也可以允许互相紧抱,使人喘不过气来。似乎在那地点,能启发人们温爱的柔情。确实,据说在其中实行统治的公主们,并不粗暴;每天除了在两三小时之内,她们相当难以接近,别的时间,她们是平易近人的,据说那是一种容易消除的狂醉。[3]
上述种种,在另一场所也大致相同地发生,那场所名为“歌剧院”。所不同者,无非在前一场所,人们在说话,而在这一场所,人们在唱歌。前些天,一位友人领我到某位主要女演员的化妆室中。我和她相见甚欢,以致次日,我就收到她这样一封信:
先生:
我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女子。以前我一直是歌剧院中最有品行的女演员。在七八个月之前,我在你昨日所见的化妆室中。我正在上妆,扮为狄安娜[4]的女祭司,一个年轻的神甫来找我。他毫不尊重我的白袍、白纱和束发带,竟玷污了我清白之身。我竭力向他说,我为他作了重大牺牲,但也枉然。他笑了起来,他说他觉得我非常尘俗。可是现在我身体已这样粗大,简直不敢再上舞台。因为在面子问题上,我是想象不到地多心的。我始终以为,对于一个出身清白的姑娘,使她失掉体面比使她失掉贞操更不容易。我既然有这样的顾忌,你想那年轻神甫,如果不先应允和我结婚,如何能随心所欲呢?他这冠冕堂皇的动机使我不拘通常小节,一开头就干了本该最后进行的事。但是,既然他的背信弃义叫我丢尽了人,我不愿再在歌剧院生活下去。说句不足为外人道的话,剧院的薪水也不大够我生活。因为眼下我年纪渐大,风韵不如从前,我的薪水虽然一直仍旧,倒好似一天比一天减少了。从您的一个随从人员口中,我听说贵国十分重视女舞蹈家;又说如果我在伊斯巴汗,马上可以发财。如果您肯提拔,带我上贵国去,那么您的善举绝不会落空,凭我的德性与品行,我决不辜负您的仁慈。
谨启。
一七一二年,沙瓦鲁月[5]二日,于巴黎。
[1] 原文Comédie,此处译为“话剧”系针对歌剧而言。巴黎原有(现在仍有)国立的话剧院(一六八〇年创立)和歌剧院(首创于一六七一年)之别;而话剧院并非专演喜剧,亦常演古典悲剧,不过无音乐与歌舞而已。因此,通常所谓巴黎“喜剧院”,应当译为“话剧院”,更切合实际情况。
[2] 广义的说法,其实是指观众。观众一边听戏,一边与人眉来目去,大演哑剧,故亦为“演员”。
[3] 这里所谓“另一些客厅”,是剧院为演员们招待宾客预备的,在当时这些地方也成了有名的社交场合。这里所谓“公主们”,是指出名的女演员,她们除了每天两三小时在台上演剧时十分紧张、脾气难惹外,其余的时间也都平易近人,而舞台上的一阵狂醉一下台就消除了。
[4] 罗马神话中之月亮和狩猎女神。
[5] 回历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