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装饰设计的概念、作用与发展
一、建筑装饰设计的概念
建筑装饰设计即通过物质技术手段和艺术手段,为满足人们生产、生活活动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而进行的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的创造设计活动。建筑装潢、建筑装修与建筑装饰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装潢”一词原意是指器物或商品外表的“修饰”,建筑装潢着重从表面和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建筑室内外各界面的处理;建筑装修是指建筑施工完成后,对地面、墙面、天棚、门窗、隔墙等的最后装修工程,其更着重于构造做法、施工工艺等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建筑装饰则是从整体上对空间环境的创造设计,不仅包括视觉艺术和工程技术两方面问题,还涉及室内组织、建筑风格、文化内涵、环境氛围及意境等方面。
二、建筑装饰设计的作用
建筑装饰设计在设计领域构成了特有的设计特征,具体表现在它是一种有目的的空间环境构建过程,是一种创造生活的过程,是一种图示思维与解决矛盾的过程。建筑装饰设计是一门复杂的综合学科,它涉及建筑学、社会学、民俗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结构工程学、建筑物理以及建筑材料等学科,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容和范围也将不断升华和提高。现代建筑装饰设计已发展成在现代工程学、现代美学和现代生活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空间的塑造来提高人们生活境界和文明水准的一门学科,它的最高理想在于增进人类生活的和谐和提高人类生命的价值。
三、建筑装饰设计的发展
建筑装饰设计与建筑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建筑装饰设计的发展过程就伴随在建筑的发展演变过程中。
木材作为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材料,形成了世界建筑中一个独特的体系。这一体系以其独特的木构架结构方式、卓越的建筑组群布局等著称于世,同时,也创造了特征鲜明的外观形象和建筑装饰方法。
1.原始社会
在原始社会,人们创造了穴居、巢居两种居住方式,并进一步发展为木骨泥墙建筑和干阑式建筑。新石器后期,人们已经能对建筑空间进行简单的组织与分隔,并使用白灰抹地用于防潮,同时获得光洁、明亮的效果。此外,还在墙面上绘制图案,这不仅对建筑物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而且也起到一定的杀菌作用。
2.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
夏、商、西周的建筑,木构架形式已略具雏形,瓦的发明使建筑从茅茨土阶的简陋状态进入较高级的阶段,而且建筑装饰和色彩也有很大发展。春秋战国时,回廊和庭院式布局已经很普遍,高台建筑的兴盛,反映了人们对内外空间的关系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建筑色彩上,西周已十分丰富,但有着严格的等级观念,如木构色:“天子丹,诸侯黝垩,大夫苍,士黈。”
在这个时期,由于人们习惯席地而坐,因而家具多为低式家具。春秋战国时,家具制造业发展很快,主要以楚文化为中心的髹漆家具为代表。
3.秦汉时期
战国至秦汉时期,木构架的主要结构形式已形成,斗拱已普遍使用,屋顶形式也已多样化,中国古建筑的主要特征都已具备,说明木构架建筑体系已基本形成。这是我国建筑茁壮成长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中国建筑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期。从出土的瓦当、器皿等实物以及画像石、画像砖中描绘的窗棂、栏杆图案来看,当时的室内装饰已经相当精细和华丽;室内家具已相当丰富,床、榻、席、屏风、几案、箱柜等已普遍使用。秦汉时期可谓是低矮型家具的高峰期,品种繁多,基本满足了人们生活的需要。
4.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比较动荡,所以这个时期,社会生产的发展比较缓慢,在建筑上也不及两汉期间有那样多生动的创造和革新。但由于佛教的传入,引起了佛教建筑的发展,出现了高层佛塔,印度、中亚一带的雕刻、绘画艺术也相继出现。
魏晋南北朝时期室内家具发生了很大变化,形式更加丰富,高坐式家具,如椅子、方凳、圆凳等由西域传入中原并逐渐盛行。
5.隋唐五代
唐代是中国木构建筑发展的成熟时期,建筑规模宏大、规划严整、气魄宏伟、庄重大方,建筑群处理也越趋成熟,建筑艺术与结构技术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无论是在城市规划上,还是在宫殿、陵墓、寺庙、桥梁、园林以及住宅的营造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时期家具仍以席地而坐的低式家具为主,但垂足而坐也渐成风尚,高坐式家具类型逐渐增多,至五代,垂足而坐的起居方式成为主流。由于染织技术的发达,室内帷幔、帘幕、坐垫等的使用提高了居室的舒适度。
6.宋代
宋代的工业水平已有较大的提高,建筑装饰在色彩方面有较大的发展,宋代开始大量使用格子门、格子窗,门窗格子有球纹、古钱纹等多种式样,不仅改善了采光条件,还增加了装饰效果。建筑木架部分开始采用各种华丽的彩画,加上琉璃瓦的大量使用,使建筑外观形象趋于柔和秀丽。在内部装饰上,天花形式发展为大方格的平綦和强调主体空间的藻井,空间分隔多采用木隔扇。由于普遍使用了高坐式家具,室内空间也相应提高。
7.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建筑最后的发展时期,木构架建筑重新定型,形象趋于严谨稳重。官式建筑的装饰日趋定型化,如彩画、门窗、隔扇、天花等都已基本定型,建筑色彩因运用琉璃瓦、红墒、汉白玉台基、青绿点金彩画等鲜明色调而产生了强烈对比和极为富丽的效果。明清时期的家具一般以清代乾隆时为分界线,此前的家具称为“明式家具”,此后的家具称为“清式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