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立体造型概述
立体造型是研究空间立体形态的学科,是立体设计的专业基础。尤其是科技迅猛发展与高度商业化的今天,到处可见的现代化综合建筑组合,简洁、明快的家具造型,新奇、个性的服装款式,精致、巧妙的机器造型与器皿造型……无不体现着高技术与艺术的立体设计思维与表现。对建筑装饰专业或工艺美术院校的学生来说,立体造型课程不仅仅是形态学的形式法则与构成规律的简单运用训练,更重要的是,通过空间形态的构成训练形成一种空间立体的思维方法与习惯,建立一种三维空间甚至四维、多维空间的想象能力和组织能力,掌握形态的设计语言及运用方式,也就是培养学生一种对立体形态系统的观察、认识、分析、组织、提炼、完善的多方面系统思维与设计才能。
立体造型能通过对立体形态语义、表象的研究与进一步拓展,了解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掌握处理与组织形态之间的不同方法与产生的不同效果,包括造型中形态的合理性、艺术性、产生的肌理美、秩序美等。
整个立体造型的过程是一个分割到组合或组合到分割的过程,任何形体可还原到点、线、面,而点、线、面又可构成任何形体。所以点、线、面的观念是立体造型最基本的观念。
立体造型是使用各种基本材料,将造型要素按照美的原则组成新立体的过程。对新立体的探求包括对形、色、质等心理效能的探求和对材料强度、加工工艺等物理效能的探求两个方面。学习立体造型可锻炼对立体形象的想象力和直觉判断力。对从事设计、建筑装饰专业或工艺美术院校的学生来说,立体造型是现代设计的基础之一,而现代设计又可以说是再加上实用性、生产性、社会性等功能要求的构成。立体造型可以为现代设计提供广泛的构思方法和构思方案,设计者可以按照美学和工艺、材料等因素筛选优秀的方案和组合形式,为现代设计服务。立体造型又可以为设计者积累大量的立体形象资料,这种资料与通常从功能出发考虑的形态思路恰好相反,所以,较易出现使人意想不到的新的设计方案,有些直接就可以运用于现代设计,有些则还须按照需要做修改、补充和完善。
在立体造型中另一个应明确的理念问题是形态与形状的区别。在立体造型当中,“形态”不等于“形状”。“形状”是指立体物在某一距离、角度与环境条件下(如光线与空气)所呈现出来的外貌,而“形态”则是指立体的整个外貌。当把某个细小的物体放在掌心上并将之转动时,就能发现大多数的物体(除球体外),在转动时会展现出不同的形状,这是因为物体与眼睛之间有了角度上的改变。如果想了解一个立体的形态,就必须通过不同角度与距离来观察,将这些各异的印象混合成一个完整的立体物概念。如果一件立体造型作品无论怎样转动其角度,变换其距离,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那么这件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形态的整体美。
立体造型不仅是设计教育的主要基础课,而且也可作为其他造型艺术的基础课之一。它与我国现行的素描、速写等基础造型既有联系,又有很多不同。如我国的素描课主要是从模特写生入手来再现客观的对象,而立体造型不以客体为模特进行写生,而是将客体推到原始的起点,找出它的各种造型要素,然后按照一定美的原则,并渗入作者的主观感情,组合成一种新的形态。立体造型所构成的形态虽然不来自写生,但是它倾注了作者的感情,反映一定的生活节奏,体现了一定的思想情绪,与现实生活总是有一定的间接联系的。立体造型包括形态、色彩、材料、构图、美感、表现方法……。如一个雕塑艺术工作者,若能掌握好立体造型的知识,对其自身是有很大帮助的。从立体造型的观点来看,雕塑艺术是点、线、面、体与空间的交流关系,雕塑作品除占有一定的空间以外,还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呼应。造型艺术家们通过这些体验,可以感受到立体造型所涉及的问题是广泛的,它不仅包含纯造型艺术所需的营养,更重要的是,它具有独立的形面原理、基本要素和结构方式,它向造型艺术之外的一个更为广泛的领域渗透,极大地丰富了各类造型艺术家的素养。
所以,立体造型是立体空间的一种体验,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样一个三度空间的世界里,我们可以用手触及邻近的物体,也可以往前——在深度方向上——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