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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增值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看其是否有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境的应税货物,不论其用途如何,是自行采购用于贸易,还是自用,不论是购进还是国外捐赠,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的税率相同。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或者: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货物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