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民国以前区划
唐以前,境内县以下行政区划无考。唐时蓝田曾置22乡,有节妇、通化、杗乡等,余不可考。宋为四乡,即秦道乡(辖县城廓及近郊)、玉山乡(县东5千米,管严宋里)、白鹿乡(县城西南,管安道里)、卢珍乡(亦作卢陵乡,管康和里)。
明:全县分东、西、南、北4乡共辖20里;县城以东为东乡,去县城25千米,抵渭南县界;县城以西为西乡,去县城35千米抵咸宁县境;县城以南为南乡,去县城25千米抵商州界;县城以北为北乡,去县城25千米抵临潼县境。
清:初分4乡统16里;南安民乡,统市北里;东玉山乡,统青候等5里;北故城乡,领里峪、故京等5里;西白鹿乡,领香雉、焦吴等5里。后又增加明德、兴化、新民、至善4里统归安民乡,全县增至20里。嘉庆七年(1802),平均里粮时各统5里,名称与清初稍异。屯分左右中前后(为之五卫),各卫分四份共20份(如左一左二左三左四,前一前二前三前四,余类推),仍属20里以内。东至洛南古庙滩,西至咸宁,南迄镇安孝义,北接临潼骊山,东北至渭南。
民国:民国二十三年(1934)前,行政区划沿用清制;民国二十四年(1935)以后,分县境为一、二、三、四、五(东、南、西、北、中)区。实行保甲制度后,分全县为7个区,24联,357保,4185甲。
第一区:治城联,辖11保,123甲。
桥庙联,辖18保,186甲。
柳庄联,辖15保,188甲。
第二区:许庙联,辖20保,215甲。
水陆庵联,辖16保,220甲。
屏峰镇联,辖15保,182甲。
普化镇联,辖15保,175甲。
灞龙镇联,辖12保,167甲。
第三区:蓝桥镇联,辖14保,193甲。
玉川镇联,辖9保,138甲。
辋川乡联,辖14保,142甲。
葛牌镇联,辖14保,193甲。
第四区:汤峪乡联,辖16保,165甲。
焦岱镇联,辖16保,190甲。
皇甫乡联,辖14保,146甲。
鹿走镇联,辖10保,113甲。
第五区:孟村镇联,辖17保,152甲。
白鹿乡联,辖20保,246甲。
前卫镇联,辖18保,197甲。
第六区:开卫乡联,辖15保,178甲。
阿义乡联,辖12保,153甲。
华胥镇联,辖19保,204甲。
第七区:金山镇联,辖16保,186甲。
堠子镇联,辖11保,133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