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在当代中国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贯穿在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之中。
在党的十九大作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决定的庄严时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我们党明确宣示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总结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基本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初心和历史使命:一是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马列主义作为指导的思想基础不动摇;二是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党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地位;三是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观;四是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我们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一步步实现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数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