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志:198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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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机构

1987~1998年,环境保护工作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管理。1998年县环境保护局分设成立,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简称“环保局”)。全局有干部职工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名,下辖环境监理站、监测站。

2002年,改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04年4月,上划市环保局垂直管理,实行市县双重管理体制;环境监理站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至2007年,勉县环保局有干部职工6人,监察大队16人,监测站9人。

第二节 环境质量与监测

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主要是对全县环境质量及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了解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至2007年底,县环境保护局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OD快速测定仪、722分光光度计、多功能噪声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具有对水、环境空气、噪声3大类35个项目的监测能力。2005年1月,县环境监测站被确定为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三级站。

地表水水质

按照技术规范和上级要求,每年对汉江及其支流5条河流6个断面水质的水温、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15个项目,进行6次地面水常规监测,汉江支流南河入汉江口和沮水、养家河入汉江口断面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

每月对勉县自来水公司一号井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空气质量

每月对城区2个监测点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进行环境空气常规监测。“十五”期间,县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GB3075-1996)二级标准,TSP符合《环境空气质量》(GB3075-1996)三级标准。“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均符合GB3075-1996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第三节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06年,国家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县环保局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推进减排任务完成。先后关闭取缔9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企业,拆除杜××造纸厂、汉钢18平方米烧结机和10万吨小焦炉、温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立窑生产线。鼓励勉县温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定军水泥有限公司将黄土改用页岩,停用烘干机。督促汉钢集团实施发电机组焦炉煤气替代燃煤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实施建兴农业科技公司300立方米/日废水处理工程、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废水循环利用工程、骨伤科医院80立方米/日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田园住宅小区污水三级处理工程、建兴公司锅炉脱硫工程、春光油脂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扩建和锅炉脱硫工程以及华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县医院、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定军油脂厂、汉江油脂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等项目,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

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先进工艺技术,先后在汉中锌业公司、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督促落实中、高费方案,从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52吨,削减二氧化硫3090吨。

第四节 城市环境污染整治

2004年开始,连续开展以整治城市烟尘、扬尘、油烟污染为主的“蓝天工程”,以整治城市噪声污染为主的“安静工程”,落实城市中心区大气噪声污染整治推进计划等一批加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的具体措施。在主要街道禁烧有烟煤,整治140余家城市服务“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旅馆),全面淘汰有烟烧烤炉具30余台套,推广燃气无烟环保型烧烤炉具48台套,督促5家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完成油烟治理,对15台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治理改造,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98%以上,油烟治理率95%以上。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和城市道路保洁保湿,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狠抓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每年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和工业噪声污染治理等活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全部达标。

第五节 工业污染治理

1998年,以医院含菌废水和油脂企业含油废水治理为重点,先后完成45家医院、2家油脂企业的废水治理任务。1999年,以粉尘、烟尘治理为重点,先后治理县水泥厂、天荡水泥厂、县中密度人造板厂粉尘和县医院锅炉烟尘等9家污染企业。2000年,对定军山建材有限公司、天荡山水泥厂废气治理项目和县磷肥厂、市化肥总厂硫酸废水治理项目等10家企业的14个项目实施重点监管,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建立达标进展月报制度。到2000年底,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气环境功能区质量从“八五”期间(1991~1995年)的Ⅲ级提高到II级标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达到I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质量达到II类标准。

2002年,加大对小选矿、小化工、小冶炼企业的监控和监管,关停2家小电镀企业和5家小选矿企业。2006年始,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治理,督促汉中钢铁集团公司先后实施废水闭路循环改造、废水综合治理和超低废水排放技术改造,使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均下降90%以上。陕西建兴农业科技公司、陕西春光油脂有限公司建设废水二级生化处理系统,实施锅炉烟气碱法脱硫工程;汉江油脂、金花油脂、华丰油脂公司、三粮液酒厂实施废水处理再提高工程和废水回用工程,废水排放量降低40%, COD排放量下降85%以上。

第六节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秸秆禁烧

每年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季节到来之前,召开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印发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县级部门联系乡镇包抓村组责任制,禁止焚烧秸秆。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环保、农业、交通、广电、督察室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城镇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两侧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巡查。坚持堵疏并举,大力扶持草制品生产企业,帮助企业协调原料、市场销售等方面问题,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减轻禁烧压力。2007年,全县已建成稻草纺织加工点23个,有加工机械69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

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2009年,按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勉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编制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示范点设计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防护措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团庄、立集等5个村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项目。

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

2003年9月,按照《汉中市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勉县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制订印发创建生态示范县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至2007年,生态示范县建设考核的26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