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轮修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名品佳志。
二、本志为《勉县志》之续志,上限始年1987年,下断至2007年底。本志以2007年底为界,凡在上述断限时间内发生的一切自然和社会发展中有价值的事物,均作为记载对象。大事记、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记载至2010年。
三、本志采用编、章、节、目的记述形式,即编下设章、章下设节、节下以目为内容展开记述。所设条目,力求从实际出发,以层次明晰、眉目清楚为准。
四、除大事记和人物志外,篇目安排一律横排门类,竖写事实。
五、志书以语体文、记述体为标准,力求客观,寓褒贬于记叙之中。
六、志书采用公元纪年。勉县解放前(1949年12月8日),运用传统纪年加注公元纪年的方法。传统纪年即农历月、日,用汉字表示;公历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七、1949年12月8日勉县解放后的时间代称为“解放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时间代称为“建国前(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的五年计划,依次写作“一五”……“十一五”计划期间。“中共勉县县委”“勉县人民政府”分别写作“县委”“县政府”。
八、古地名,一般使用历史称谓,并加注今名。勉县内的地名,不再冠以县名。
九、度量衡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如:公顷、公斤、米、亩等。国民经济各主要数据,均按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十、所收人物以有突出贡献和有重大影响为标准。首志记述过的,本续志不再重复。它以传、录、表形式进行记载;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已故人物按卒年、在世人物以生年为序编排;续志各编随文已述人物及事迹,在人物志中不再记述。
十一、本志资料大多来自各机关团体、乡镇、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大量资料以及编辑人员在各级档案馆、图书、报刊、旧志书中查阅所得,少数来自实地调查和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