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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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学、义学、私塾

一、社学

元、明、清三代,榆林地区办过一些属于社会教育性质的学校,元代50户人家为一社,立一所学校,故称这类学校为社学。主要教15岁以下的儿童。教育的内容除儒家经典外,还有皇帝的大诰、朝廷的律令及各种礼节。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元代的社学虽然遍布天下,但名存实亡。明、清两代的社学也是有名无实。

榆林地区的社学,在旧志书上只有零星的记载,可见地位并不重要。榆林社学由巡抚右副都御使余子俊创建于明代成化年间,卫城南门内一所,又称南社学,龙王庙西一所,又称北社学。明嘉靖十八年(1539)巡抚张珩,嘉靖三十一年(1552)巡抚李如桂都曾为社学设教读,后废。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巡抚郑如壁复修社学;到清康熙年间又废。

府谷社学原有六处,明代弘治年间知县白质创建。在西南城角的社学于明崇祯三年(1630)因兵变废。清康熙元年(1662)知县杨许玉又在生祠内补建社学,并捐俸聘请社师给民间子弟授课。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县徐恒又建社学,在县治有三十处,清道光年间都已废。

吴堡六乡各有社学一所,创建于明,延续至清,择“文议通晓,行谊谨厚”者充任社师,近乡子弟凡十二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有志学文者,皆可入学。

清涧县,明清时期有社学三十处,在乡者无算,民国年间俱废。其他各县社学暂无考。

二、义学

义学是由宗族设立的私学,又称义塾,属蒙养阶段的教育形式。据《榆林县志》记载,明代中期,榆林道有两所义学,总镇府设十所义学,都由地方官绅捐俸聘请教读(与塾师类似),给贫寒子弟授课。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谕令直省州县多立义学、社学,延请名师,萃集孤寒子弟励志读书,免其差役,由地方官量给廪饩,以报学正查核。”清代榆林八堡各有一所义学。乾隆四十一年(1776)知县黄照捐置保宁堡、双山堡义学;嘉庆八年(1803)知府庄炘捐置归德堡义学;嘉庆二十四年(1819)知县陈俊儒捐置鱼河堡、镇川堡义学;道光四年(1824)道宪颜伯焘捐置建安堡、常乐堡、东孝堡义学,并在城内八狮巷和文庙左侧各捐置义学一所。此后在城内镇标四营设立义学四处:普济寺、星明楼、土神庙、天界寺各一处。

据旧志书记载,清代绥德(州)共有义学15所。乾隆四十九年(1784)知州吴忠诰在城内请神庙捐置义学一所;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州江士松在南关龙文书院、龙湾各设义学一所;同治十一年(1872)知州汤敏在城内扶苏庙(人大常委会原所在地)和义合、枣林坪、圪针店(吉镇)、田庄、双湖峪、周家崄、薛家峁、四十里铺、辛店各兴义学一所。同治六年(1873)延榆绥道成定康在城内蕲王庙(原看守所)、忠义祠(原绥师附小院内)各设义学一所。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边营协镇(副将)张玉林在定边城东门内创建义学。光绪八年(1882)定边同知袁启钧(山东人)捐钱重修。乾隆初年,安边知县石崇先在安边堡城东南角修建义学,共有瓦房13间。乾隆十一年(1746)安边东屯西屯、东路西路、东边山西边山六路重修,从嘉庆二十年(1816)起,每五年由一路经营,周而复始。道光十一年(1831)安边同知锡麟(正白旗人)振兴义学。

清代靖边五堡(新城、镇罗、宁塞、龙州、镇靖)一镇(宁条梁)各有义学一所。回民起义后,仅存龙州义学和梁州镇义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知县丁锡奎会议各地乡绅,于镇靖堡余家寨、镇罗堡徐家坪、宁寨堡的吴旗镇分立义学三处,并在新城堡筹款,支付塾师薪俸,振兴新城堡义学。贡生辛居乾筹款振兴龙州义学,当地群众曾为他树“教泽碑”。

清道光十年(1830),距米脂城西南二百余里的冯家渠就有人捐资办起了义学。到了光绪初年,城内上城仓房院设义学一处,城外设义学四处,分别在桃花峁、驼耳巷(今属子洲县)、冯家渠(今属子洲县)和武家坡(今属横山县)。光绪十四年(1888)知县骆仁添设五处,在卧羊寺、苗家坪(今属子洲县)、高家沟、海会寺和张存有地(今属横山县)。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县城东关和南关各设义学一处。城内万丰里东还有高照初私立的义学一处。

清道光年间,府谷城西关河神庙有义学一处,城外黄甫堡、麻地沟等地有几处义学。道光二十一年(1841)神木将“麟城书院”改作义学。道光年间,怀远县(今横山县)城乡有义学几处。道光九年(1824),知县刘涵纲在吴堡城内办义学一处;道光二十年(1835)生员王廷献又在枣塔村筹立义学一处;光绪十二年(1886)知县郑振声又在乡下倡办义学六处。

三、私塾

私塾,是私人办理的学校。榆林地区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了私塾。到了明、清,它与官办的府、州、县学(主要是儒学)和书院长期共存,儒学、书院的生员主要来自私塾。榆林地区私塾的形式很多,名堂不少。有些塾师自己在家中招生授课,有些富有人家独立聘请塾师在家中教授自己的子女,这叫“家塾”。有些由众亲戚或同户族中各家共同聘请塾师,利用公房或祠堂、庙宇做校舍,教授各家子女的叫“族塾”。有些私塾办得好,有了声望,得到官府赞助的,又叫“官塾”。有些由地方官吏、绅士或豪门大户捐资兴办,或由寺院道观以地租收入资助兴办,免费教授贫寒子弟的,又称“义塾”。从明代起,有些地方又将“义塾”称为“义学”,这一名称一直延续到清末和民国时期。当时私塾授课的地方叫“馆”,因此,家塾又称“门馆”或“专延馆”; “族塾”、“义塾”又称“公延馆”。不论哪类私塾,一般都由一位塾师授课。当时的塾师多是科场失意的秀才,或无意功名的隐士、开明绅士等。私塾使用的教材,在启蒙阶段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幼学琼林》《说文解字》等,童子(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塾师的指导下选择其中的一种,读完一种,再读一种。到了开讲阶段,为了入儒学或书院继续深造,准备科举,凡自愿学习的,可在《四书》《五经》或程朱理学著作中选择教材,有时皇帝的御批也少不了背读。这种个别教学的方法和不定年限的学制,应该说是“因材施教”之举。但是由于塾师在讲授上采取“灌注”式,童子在学习上采用死背硬记,再加上教材的局限性,私塾教育的结果,童子除了“知书达理”之外,并无多少实际技能,许多人读过几年私塾,只不过多认几个字罢了。当然,其中也不乏佼佼者,后来科举及第,光宗耀祖,实现了儒学教育的最高理想“学而优则仕”。

明末清初,靖边县先后在镇罗堡的姬滩、油房坬子、富汉崾先、姬山湾、王家坬子、小口子,镇靖堡的北门坬、新伙场、张家畔,新城堡的新城,龙州堡的阎家寨子,以及宁条梁镇等有过私塾。从这些私塾考出的秀才、廪膳生员、贡生、监生等,有蔡丰、辛居乾、张训、李生辉、田呈珍、张国甫、张汉三、贺廷杰等几十人。其他各县的私塾,在清末及民国时期发展较快,记载较详,详见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