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毛泽东的竞技体育思想
毛泽东早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就提出“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他对于体育工作也是这样指示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健康状况亟待改善,毛泽东为此突出强调了增强体质这项体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曾批判过学校只搞选手体育的锦标主义错误,所以,作为新中国第一代领袖的毛泽东则更加看重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急于求成。1956年2月6日,毛泽东在接见南斯拉夫青年足球队的谈话时指出:“我们缺点很多,经济不行,文化也落后,体育也不发达。过去制度不好,封建制度,半殖民地国家,还受帝国主义侵略。现在来从新建设经济,发展文化体育,我们还要打十二年败仗,能在第十三年打胜仗也很好。”这一席话,表明了毛泽东还是寄希望于我国的竞技体育能有所发展,但是他冷静地看到了这一问题,认为发展体育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尤其是竞技体育,它的提高首先要有群众基础,其次还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过程。他深知竞技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他做好了打十二年败仗的准备,这也反映了毛泽东看待竞技体育问题时的科学态度。
针对新中国成立后竞技体育的发展,毛泽东是非常自豪的。1956年8月30日,毛泽东指出:“过去说中国是‘老大帝国’,‘东亚病夫’,经济落后,文化也落后,又不讲卫生,打球也不行,游泳也不行。但是,经过六年的改革,我们把中国的面貌改变了。我们的成绩是谁也否认不了的。”1959年4月18日,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体育工作中,应当贯彻执行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发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逐步提高我国的体育水平。”这也是毛泽东体育思想的反映。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体育界制定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实践证明这一方针反映了体育运动健康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体育科学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我国体育在群众体育运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实现了群众性提高、青少年业余专项提高、半专业性提高和专业训练提高相结合的提高系统,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1959年9月,毛泽东在武汉和游泳运动员谈话时指出:“要超过吴传玉。要安心终身做体育工作。”这就明确指出中国竞技运动的提高之路,鼓舞着体育健儿攀登高峰,为国争光。毛泽东关于赶超吴传玉的号召,正是厚积薄发,一语中的的神来之笔,它形象地道出了竞技体育的本质和中国运动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表明了他希望运动员能继续在比赛中创造佳绩,为国争光,为国家的体育事业终身工作的愿望。毛泽东多次接见运动员鼓励他们提高技术,争取比赛胜利。在新中国第一、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毛泽东都亲临现场观看比赛,足见他对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视。
针对竞技体育比赛所带来的国际影响与政治作用,毛泽东也有准确地把握。1971年,周恩来关于第三十一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参赛问题请示毛泽东时,毛泽东做出了“我队应去,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指示,为实现举世瞩目的“乒乓外交”打下了基础,也为鼓舞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技术、顽强拼搏,为国争光起到了巨大作用。后来在第31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中国代表团就是否邀请美国队访华焦急地等待回音,毛泽东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中美关系已到了一个重大转折点,邀请美国队访华很可能是最恰当、最及时的外交方式,他果断做出决定邀请美国队访华,尽管毛泽东在“乒乓外交”中没有露面,但在关键的时候做出了正确的决策,亲自拉开了“乒乓外交”的序幕。“乒乓外交”传递了中美两国领导人之间战略决策的重要信息,打破了两国之间远隔太平洋的坚冰,促使中美两国政府官员走到了一起。周恩来在一次外事工作会议上说:“4月7日,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把乒乓球一弹过去,就转动了世界,小球转动了地球,震动了世界嘛!”尼克松也回忆说:“乒乓球虽小,但是力量大,小球推动了中美两国友谊的发展。”“乒乓外交”使美国和中国跨越了没有交流的20多年,结束了两国相互隔绝的时代,两个不同社会制度的大国间高层领导人的握手,向全世界展示了一种新型国际关系的姿态,标志着国际环境向新的方向发展的态势,也使大多数过去与中国存在矛盾和隔阂的国家不得不重新考虑对华政策。1971年10月,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仅在1972年,英国、日本、希腊、联邦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就先后与中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国体育界在这一时期重返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以及各国际体育组织,并最终进入国际奥委会。这一切都与“乒乓外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毛泽东竞技体育思想的影响下,国家体委逐步建立了竞技体育体制,确保了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在1949年成立篮球协会以后,又相继成立了网球协会、排球协会、体操协会、田径协会、足球协会等单项协会,致力于各运动项目技术的提高和各项运动的发展。在人民军队体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借鉴了苏联等国的模式,逐渐建立起了中国的竞技体育体制,即主要由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和省级、国家级常设运动队构成的训练体制和以全国运动会为核心的竞赛体制。1956年,国家体委公布了《青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仿照苏联模式建立了各级青少年业余体校,它们是国家优秀运动员的主要人才资源培养和储备基地。据统计,迄止1958年9月,全国的青少年业余体校已达1.6万多所,在校学生达77万多人。1956年,国家体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竞赛制度的暂行规定(草案)》。1957年3月13日,国家体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各级运动会给奖方法的暂行规定》。1956年,国家体委还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草案)》,从运动人才培养到运动竞赛的竞技运动体制就初步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