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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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进出口纺织品检验检疫

第一节 出口纺织品检验

一、原色布检验检疫

陕西出口原色布(即坯布)2008年前属目录表内法检商品,2008年以后调出目录以外属非法检商品。2001年以后长期出口的有9家企业,这些企业都是原国有企业经改制后重组的大型股份制公司,从2001年以后陆续都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还有4家企业规模小,出口量少。坯布大多数出口到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

(一)检验

检验品种,按原料分有纯棉、棉涤(涤棉、人造棉、黏胶等属非法检),按织法分有平纹、斜纹、提花,按织机分有有梭和无梭。

检验依据是合同、信用证、国标GB406—93等。

检验内容为外观(外观疵点、数量、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和理化指标(品种、规格、棉结、杂质、纤维成分)检验。

检验数量是9家一、二类企业抽检量约10%左右(包括外观质量和理化指标),其余企业基本是批批检验。

检验方式是抽批检验与监督管理相结合。

(二)监督管理

2001年以后对出口坯布企业逐步由重抽检向监督管理过渡,对9家大型企业实行分类管理,2008年以前7家企业为一类企业,2家企业为二类企业,其余报检数量少的企业没有纳入分类企业。

对9家企业每年除了日常监管外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企业发监督管理不合格通知单,要求定期整改。企业收到监督管理不合格通知单后,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写出整改报告。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通过即可。

对9家分类企业的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认证,这9家实验室都是认可实验室。认可9家企业日常理化指标检验数据,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每年组织9家企业进行一次联检,一方面使企业得到了相互学习的机会,还使企业之间统一了目光,进一步提高了质量意识。

(三)索赔和退货

从2001—2008年以来9家企业约有10批左右索赔,经调查均为价格变动问题。如坯布价格降低了,客户就找各种理由要求降价,如不降价就要求退货。企业根据客户的重要程度看是否降价,不降价就退货。退货约有2—3批。

(四)存在的问题

包装不良时有发生。包装不良属人为因素,打包工责任心不强,时有在缝包时把包内坯布与包套缝在一起,打包带黏合不好,打包带打反,内包装不严等等。只要企业加强管理,这些人为因素都能避免。

货证不符时有发生。由于生产企业现使用的“扣”与客户要求经纬密度不符,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合同和外包装刷唛不相符。

2001—2008年陕西出口原色布数据统计表

二、印染布检验检疫

西北第一印染厂、陕西第二印染厂及陕西第三印染厂曾经是西北最大的国有大型印染企业。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对外贸易不断发展,陕西印染行业大型国企和其他一些中小企业也曾经历过一段黄金发展期,当时外销数量逐年增加,出口的品种也呈多样化发展,除了一般的漂、色、花织物外,还不乏一些诸如色织布、印染绒布、灯芯绒、牛仔布、仿蜡染布等特色品种,出口范围包括欧洲、东南亚、美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国际市场的不断变化,陕西印染行业自身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主要体现在设备更新升级缓慢,出口产品长期以中低档为主,经营及管理理念落后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印染行业和外贸出口的发展。截至2008年陕西大部分印染出口企业都走上了破产之路,生存下来的仅有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重组前的原西北第二印染厂)和咸阳际华新三〇印染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印染企业,但也只是出口一些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低档产品,市场前景不容乐观。

2001—2010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检验出口印染布3033批,1.37亿米,货值共计1.2亿美元。

2001—2010年陕西出口印染布情况统计表

检验监管主要分两个阶段,2008年以前以抽批检验为主,之后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实施了分类管理。

检验标准以国家标准、贸易双方约定的国外标准及外商提供的花色样为主。

三、服装检验检疫

2001年,陕西出口服装检验监管改为企业备案管理,备案的企业约有20家左右,长年出口且有量的不过10家企业,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有4家。陕西服装主要出口到欧盟、日本等地。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目录表进行调整,将部分婴幼儿服装和女内衣调为过渡期。

(一)检验与监管

检验品种为梭织服装、针织服装、裘皮服装、毛衫、婴儿服装、职业工装等。

检验依据是合同、信用证、进口国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等。

检验内容为外观(外观缺陷、尺寸、数量、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和理化指标(HP值、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含量、纤维成分等)检验。

抽检数量是对所备案的企业抽批检验约20%—30%之间,实施分类管理后,按服装出口风险等级和分类厂类别抽检。

检验方式是抽批检验与监督管理相结合。

2008年前对服装企业实行备案管理,2008年以后根据国家要求,逐步实行备案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共对11家备案企业进行了分类,6家二类企业(其中有4家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5家三类企业,其余备案企业没有分类。对分为二类的服装企业每年进行二次的日常监管,抽检批按服装的风险等级进行外观抽检,约10%左右。对分为三类的服装企业每年进行四次的日常监管,抽检批按服装的风险等级进行外观抽检,约15%左右。对所有出口服装贸易企业的面料进行一次服装面料理化指标的检测(由国家认可实验室检测)。

(二)索赔和退货

2001年以来服装出口退货现象很少,因陕西出口基本上都是档次和价格不高的服装,有一批档次和价格高的服装退货,经调查是为因交货期延误而部分退货。

(三)存在的问题

出口服装存在的问题较多,由于服装加工门槛较低,服装出口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企业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不高。随着民工荒的出现,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手不足,许多企业只能靠外发给加工点来完成订单。部分生产商和出口商不了解国外相关指令和标准,通常完全按照国外进口商的设计、样品或要求组织生产,使得儿童服装上小部件及绳带不符合进口国相关指令和标准,由此影响了产品的外观质量。部分企业风险意识不强,盲目依赖面料供应商提供成分标签,没有及时对面料的纤维成分进行检测验证。还有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利用某些混纺面料通过外观不易辨别成分的特点,随意标识,蓄意欺骗消费者。

包装不良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包装时封箱胶带黏合长度不够。

2001—2010年陕西出口服装统计表

第二节 出口纺织材料检验

一、桑蚕丝检验

2001—2007年陕西出口桑蚕丝(生丝)检验由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按照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方案和部门职责,生丝检验管理、出证放行由新成立的轻纺检验处实施,检测业务仍由技术中心负责。陕西桑蚕丝生产企业有10多家,其中8家集中在陕西安康市,出口量占全省90%以上;其他为宝鸡、汉中、商洛各一家。

从2001年开始,出口生丝量逐年增加,到2005年已增加到1367批、819.6吨,分别是2001年的4.6倍、7.48倍。2006、2007年又开始缓慢下降,仍然保持在每年500批以上。

2001—2007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丝检验设备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1995年随办公楼同步建设的生丝恒温恒湿实验室建成,结束了陕西出口生丝无恒温恒湿实验室的局面。

2001—2007年间生丝生产企业进行了大规模重组改制,许多生丝企业因原料供应不足和经营不善而倒闭,宝鸡、略阳等丝厂相继倒闭。其间民营资本纷纷进入生丝企业,新组建了一批企业,有巴山丝绸有限公司等;出口贸易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生丝企业相继进入生丝期货交易市场,间接取得出口经营权,陕西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独家经营生丝出口业务的局面被打破,企业实现多渠道营销,期货市场交易规则规定,凭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品质证书进行交易。其间,陕西出口生丝检验只签发品质证书,不签发出口放行证单,待实际出口时换发放行证单。

2001—2007年共有出口桑蚕丝生产厂6个,生产规模为35万绪,年产白厂丝300吨—1200吨,生产的品种有19/21D、20/22D、27/29D、40/44D规格,生丝主要出口到日本、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从2001年起,出口生丝检验一直按国家新标准GB1797—2001、GB/T1798—2001实施检验。出口生丝需签发品质证书,检验要求是全项目检验;检验内容分重量和品质检验。重量检验包括毛重、净重、回潮率、公定重量。品质检验包括外观、纤度偏差、纤度最大偏差、均匀二度变化条、清洁、洁净、均匀三度变化、切断次、断裂强度cN/dt-ex(gf/D)、断裂伸长率(%)、抱合次。

2001年起生丝检验采取检验员驻厂检验和抽样实验室检验模式。

2001—2007年,共检验出口生丝5307批、3058.6吨、货值4886.7万美元。

2001—2007年陕西出口桑蚕丝检验情况统计表

经检验出口的桑蚕丝正品率一直保持在100%,等级分布在2A—5A之间,平均等级在3A—4A之间。

2001—2007年陕西出口桑蚕丝质量情况统计表

2001年起出口生丝数量逐年增加。当年在陕西安康市召开了陕西地区出口生丝检验监管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出口生丝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全省8家生丝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从加强管理入手,深化分类管理工作,在一类企业自检20%、二类自检50%、三类100%实施检验的基础上,利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手段加强对出口生丝的监控力度,采取一类按季度、二类按月、三类随时抽检,每两年召开一次统一检验目光会的方式,加强自检,完善管理。

2002年以后到2005年,出口旺季从生产企业抽调厂检人员到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进行检验。

2006—2007年检验监管完全采取现场检验监管模式。监管为主,与检验相结合,抽查为辅。

2001—2007年,未发生质量问题,没有国外质量索赔。

二、山羊绒检验检疫

陕西省仅有陕西海泰绒业有限公司一家经营出口羊绒业务,出口的主要品种为无毛绒和绒条,主要出口到意大利等国。

2001—2010年出口羊绒330批,713.7吨,货值6139.7万美元。

2001—2010年陕西出口羊绒情况统计表

检验方式是批批检验检疫及衡重。

检验项目为平均强度、细度、含粗率、异性纤维率、异质纤维率、短绒率、平均断裂强度、回潮率。

第三节 进口纺织材料检验

一、棉花检验检疫

陕西省是进口棉花消费大省,2001—2010年共检验进口棉花653批,141120吨,货值共计2.08亿美元。进口棉花来自全球十多个国家,主要来自美国、喀麦隆、印度、贝宁、乍得、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希腊、巴西、马里、苏丹、赞比亚、埃塞俄比亚、土库曼斯坦等国家。进口贸易方式多为一般贸易。

2001—2010年陕西进口棉花到货情况统计表

(一)检验与监督管理

日常检验监管严格按照SN/T0775—2005《进出口棉花检验规程》和《进出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对进口棉花进行批批检验检疫并逐包衡重。品质检验按要求现场抽封样寄送口岸出证局检测,并根据衡重结果及口岸出证局检测报告分别出具重量和品质证书供买卖双方结算。

自2009年3月15日以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2008〕年第87号)和《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8〕582号),对进口棉花实施信用评估管理,该年度共处理和上报了4起违反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进口棉花的案例。2010年在进口棉花信用评估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全年在进口棉花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外商交货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进口棉花质量各项指标不合格率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所下降;二是上一年度发生违反质量信用评估机制的典型恶性案例4起,而该年同期没有发生类似案例。

(二)质量状况及索赔成效

进口棉花质量问题由来已久,短重、品质不合格、高订低交、以次充好、掺杂和异性纤维等现象仍比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外棉花供货企业的不诚信行为造成的,导致有些批次棉花品级降级比例和降级幅度均较高,给国内用棉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害。

陕西进口棉花索赔工作成效显著,为用棉企业对外索赔提供了准确有力的依据,贸易双方因索赔而引起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和圆满的解决,2007—2010年合计对外索赔88.45万美元。

2007年检验进口棉花92批,品质索赔39批,索赔金额9.8万美元。短重索赔89批,索赔金额15.8万美元。

2008年检验进口棉花64批,品质索赔48批,索赔金额17.2万美元。短重索赔38批,索赔金额8.4万美元。

2009年检验进口棉花89批,品质索赔53批,索赔金额11.4万美元。短重索赔51批,索赔金额9.95万美元。

二、化纤检验检疫

2001—2010年陕西进口化学纤维主要分为两大类,人造(纤维素)纤维和合成纤维,进口总量分别是3850.5吨和23857.2吨。进口单位主要有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各纺织企业、陕西省烟草工业公司、西安博赛特有限公司等,进口的品种主要有粘胶短纤维、二醋酸丝束、涤纶长丝、芳纶长丝、涤纶短纤维。进口化纤主要来自俄罗斯、瑞典、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2001年后进口化纤逐年递减,到2008年进口化学纤调整出种类表后,检验工作停止。

2001—2010年陕西进口化纤检验数量统计表

(一)检验监管

2001年以来,进口化纤一直实行批批检验模式。到货后,由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现场监管和抽样鉴重工作,样品检测工作由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送分包实验室完成,签发检验证书、对外索赔由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完成。

检验监管的依据为外贸合同、发票、提单、码单和相关检验标准。2001—2005年外贸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检验标准,检验工作按照中国相关标准检验,2005年以后,进口商品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检验。

检验项目:品质全项目、重量、上油率、回潮率、公定重量。

检验标准:GB/T14464—1993《涤纶短纤维》、GB/T14464—2008《涤纶短纤维》、GB/T14463—1993《粘胶短纤维》、GB/T14463—2008《粘胶短纤维》、YC/T26—2002《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等。

(二)检验监管成效

2001年以来,化学纤维工业化生产工艺控制水平日趋成熟,各种规格的化学纤维完全满足各种行业需求。2001—2007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中未发现不合格进口化纤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