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领导核心作用与履行职责相统一
党组作为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具有双重职能:一是党的领导机构;二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这样,单位也就有了双重性质,党组与某某机关、组织,如教育部党组与教育部;双重职能,党组的职责与组织的职责。从干部来看,党组成员往往具有双重职务,如党组书记、某部部长;双重职责,作为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的职责与作为行政领导的职责。前者是如何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后者是如何履职尽责、完成单位的中心工作。
党组的职责,《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明确规定,如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等。
党组具有的党的领导职责与行政领导职责这两种职责,不仅相互区别,而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统一。二者统一于单位的全部工作之中,统一于党组,统一于党组成员。因此,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党组工作所遵循原则中的第四条: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一,要善于把党的主张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这是坚持领导核心作用与履行职责相统一的关键。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认识党的主张的价值和意义,广泛听取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求得广泛的共识,并通过单位的法定、民主程序,把党的要求转化为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这样就可以在落实单位领导班子决定、完成本单位任务的过程中,实现党的主张,完成党组的任务。
第二,要坚持党组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统筹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这是坚持领导核心作用与履行职责相统一的重要条件。要站位全局,统筹考虑党组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制定相互衔接统一的计划,统一调配人员队伍,统一物质保障,统筹考核党组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使其相互印证,准确评定工作实绩,统一结果运用。
第三,要坚持党组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相互促进。这是坚持领导核心作用与履行职责相统一的重要要求。要瞄准单位中心工作来推动党组工作,使开展党组工作的过程,成为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单位中心工作落实的过程。要站位党组工作来落实单位中心工作,使本单位中心工作,自觉地成为党组工作的一部分,成为党的事业的一部分,使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的过程,自觉地成为推动落实党组工作的过程。
第四,要善于用单位的实践检验丰富党的主张。这是坚持领导核心作用与履行职责相统一的重要方面。党的主张往往是原则性的,单位的实践往往是具体的、丰富的。要善于用单位的实践来检验党的主张,用单位实践检验去丰富党的理论,以增强党的指导的科学性、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