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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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流“牛角”

从光绪二年底从四川回京至光绪七年,张之洞先后充文渊阁校理、翰林院教习庶吉士、补国子监司业、左春坊中允、转司经局洗马,晋升翰林院侍讲,转翰林院侍读、充教习庶吉士、日讲起居注官,又转左春芳左庶子,补翰林院侍讲,充咸安宫总裁,擢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可谓职任繁多,升迁迅速。在此番流转清要衙门过程中,张之洞成了“清流党”的重要成员。

“清流”是晚清一个特殊的政治派别。其主要成员多为无多少行政实权的翰林院等处清要和科道监察系统较年轻的中下级官员,他们气味相投:科举“正途”出身,年轻气盛,富有才气,更具胆识,怀抱忠君爱国拳拳之心,而结成了松散的联盟。他们时时设置议题,议论时局,对各种大政方针建言献策,擅长站在道德,特别是政治道德的高地,挥斥方遒,指斥官场腐败,抨击违法违纪行为,毫不手软,权贵不避,笔锋犀利,所向披靡,锐不可挡。更有甚者,极会相互配合,一人举劾某事,他人群起呼应,时被讦为“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仿佛是晚清政治朽壤浊水中绽放的一枝奇葩,俨然成为朝野舆论的中心,特别引人注目。

清流们虽自诩站在道德高地,但其本身未必如其标榜的是道德模范。就私生活而言,宝廷任浙江乡试主考时,因携江山籍船妓回京而自劾去职。李鸿藻被传曾奸占族侄媳。此后也会看到,我们的传主张之洞被诟病处也不少也。

清统治者汲取历史上,特别是明代“党祸”的教训,一直严禁官员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但到晚清,不仅由于其控制力有所下降,更由于实际统治者慈禧精于权术,喜欢利用这批清流来钳制政敌,今天拉这一派打那一派,明天拉那一派打另一派,以便自己操纵政局。她也知道党人是为大清补台而非拆台,所以默认了清流的存在。

对清流党,历来有前后、北南的不同分类。前一分类以中法战争为界,战前奉直隶高阳的李鸿藻为党魁,战后则以翁同龢为首。后一分类则以地域为区别,北清流,不仅党魁李鸿藻而且成员也多为北籍人。南清流的两魁首沈桂芬、翁同龢,虽说沈桂芬籍隶顺天宛平,而状元出身、两朝帝师的翁同龢籍隶常熟,其成员也多为南方官员。可见,两者虽各有千秋,但差异不大,而李鸿藻则是绕不过的关键人物。

李鸿藻是咸丰进士,曾充同治帝师傅。同治即位,两宫垂帘听政后,得到迅速提升,从内阁学士一直做到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他以儒、孝、耿直著称于世,由于地位和名声,在其周围聚起了一批同气相求者,成了北清流。张之洞投其麾下后,很快成为中坚力量,扮演了重要角色,与张佩纶、黄体芳、宝廷被称为“翰林四谏”,再加刘恩溥、陈宝琛合称“清流六君子”。亦如时论所喻:李鸿藻号称“青牛头”,张之洞与张佩纶为“青牛角”,另几个名角则为不太雅致的“青牛尾”(陈宝琛)、“青牛鞭”(宝廷)、“青牛肚”(王懿荣),至于上述诸人以下其他次要者,则被列为“青牛皮”“青牛毛”而已。(2)牛角,是专以触撞的器官,张之洞荣膺此号,可见其份量和咄咄逼人的气场。

李鸿藻像

张之洞涉及的活动约有下述三个方面。

(一)对外关系上,坚决维护国家主权。

首先是改订中俄条约。

太平天国起义发生后,西北地区持续动荡,由陕甘回民反清而延及本已民族、阶级矛盾极端尖锐的新疆,引发众多起事,形成清政府统治失控的局面。在此形势下,同治十年,中亚浩罕的阿古柏在英国暗中支持下进占南疆,迅又攻占北疆乌鲁木齐一带。沙皇俄国乘机以暂时为清政府“代管”为名出兵占领了伊犁。由此,新疆几乎完全沦为异域。在平定内地太平军、捻军、陕甘回军后,清政府任命左宗棠为统帅,依靠刘松山、刘锦棠统领的老湘军为基干力量,进军新疆。至光绪三年(1877年)全疆除伊犁外全部收复。清政府即与沙俄开展归还伊犁的谈判。光绪四年,清廷派崇厚使俄。崇厚昏庸无能,在沙俄的威胁利诱下,于光绪五年签订了《伊犁条约》,亦称《里瓦几亚条约》。按此约,中国收回伊犁,但要割让伊犁以西、以南大片土地,并赔款五百万卢布,开放三条商路,允许俄国在天山南北免税通商。

消息传来,清流成员义愤填膺,群起围攻,张之洞更发挥了其“牛角”作用,从光绪五年底至第二年的一年中连上奏折19件,猛烈抨击此约的种种弊端及危害,明确提出废约至少改约的要求,并在《熟权俄约利害折》中设计应对方针:一、计决,立诛丧权辱国的崇厚,表明改约决心,以“杜俄人之口”;二、气盛,将条约的不公正、不平等的弊端公布于众,以博舆论支持,激励民气;三、理长,暂缓收回伊犁,以争取外交主动;四、谋定,加强战备,在新疆、吉林、天津三路设防,必要时不惜一战。他总结道,无论条约是否修改,武备皆要修,伊犁事皆要缓,崇厚皆要诛。此奏呈上,张之洞随即被两宫召见垂询。清政府不想卖国,也迫于舆论压力,遂果断拒绝批准《里瓦几亚条约》,逮治崇厚,定为斩监候,改派驻德、法公使曾纪泽使俄重新谈判,并加强战备,做出不惜一战的强硬姿态。沙俄只得同意改订条约。经艰难较量,至光绪七年双方签订《中俄伊犁条约》,虽然仍是有损中国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但收回了特克萨斯河以南土地,并在通商、赔偿等方面也作了有利于中方的改动,被誉为从无先例地从沙俄虎口夺食的外交奇迹。中俄谈判过程中,张之洞不时建言建策,不管是否被采纳,却反映了其维护主权、忠君爱国的拳拳之心。这也标志张之洞进一步进入最高统治者的视线,并得到赏识,参与决策了。

与此相关的是中日琉球交涉问题。

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成为对外侵略扩张的急先锋,中国的台湾及接受藩封的朝鲜、琉球等国,是首轮受害者。继同治末染指台湾之后,又趁中国西陲多事,力量被掣之际,先于光绪元年阻止琉球向清廷进贡,继于光绪五年将琉球改为冲绳县,明目张胆予以吞并。中日为此展开交涉,张之洞也积极上疏献策。他认为西北、东南边事宜分别缓急,各个击破。球案可缓,以观事变,与日约定不得助俄,等俄事定后再与日交涉。现在俄事稍缓,当移防俄之师防日,断绝与其贸易以困之,防御重点在台湾。

由此,张之洞又开始关注边备、练兵、陆海防等问题。当然,此时他只是重复传统观点,未能向洋务方面嬗变。

(二)整饬吏治、筹谋民生。

一是救灾。光绪初元,华北山西、直隶、河南等处发生严重旱灾,一时赤地千里,哀鸿遍野,史称“丁戊奇荒”。张之洞提出应迅速动用库粮库款分发灾民,劝捐、购粮平粜、以工代赈等。虽然,其对策还是一般传统方法,但反映了轸念民艰的情怀。

二是平反冤案。光绪元年,四川东乡县(今宣汉县)百姓因知县孙定扬私征苛捐杂税而聚集县衙请求减征。孙定扬反对直接上司绥定府知府易荫之核减税额、和平解决的办法,越级禀告署理四川总督文格,诬称民叛,参劾易荫之失职,坐视民变而不发兵。文格昏庸而喜事,即派提督李有恒率兵至东乡“痛剿”,滥杀无辜百姓四百余人。此事披露后,舆论大哗,经都察院御史吴镇、李廷箫弹劾,清廷除宣慰受害百姓外,将李有恒、孙定扬革职,文格交部议处,处理不痛不痒,企图消弭。光绪四年春,清廷因丁戊奇荒下诏求谏,张佩纶上疏请求复查此案。拖至次年清廷派礼部尚书恩承、吏部侍郎童华赴川复审,最后还是维持原判。对此,清流们不予认同而继续抨击。张之洞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于五年五月十一日一天内连上《重案定拟未协折》《陈明重案初起办理各员情形片》《附陈蜀民困苦情形片》三折,指出此案源于孙定扬横征暴敛,导致民众闹粮继而被诬,致遭滥杀,要求诛杀祸首孙定扬等,并惩处文格及“复奏不实”的恩承和童华。六月十七日,清廷最终判定:一是纠错,宣布东乡百姓闹粮不是叛乱,予与昭雪,孙定扬、李有恒斩决,文格、恩承、童华等也予不同惩处。延宕五年的冤案终于纠正,力挽狂澜的清流们,特别是张佩纶和张之洞这二张,由此名噪一时。

张之洞此举当然是正确的。但我们也要看到,东乡案发生时,张之洞正在四川学政任内,对此事应有所了解,按理他当时即应奏劾。但却未发声,此时则“大义凛然”,这除了其儒生的道德良心和维护清朝统治的立场外,也可以看出他政治上是善于把握时机的:在川时不得罪文格,此时则能起四两拨千斤之效也。

(三)维护礼法与谏劝。

儒家特别重视礼和“礼法”,视之为维护道统的关键举措。张之洞对此也有出色的表现。光绪五年发生了光绪帝继统继嗣问题。原来,同治帝载淳十九岁去世,未留子嗣。慈禧力主将醇亲王奕譞之子载湉立为咸丰的嗣子继位,是为光绪帝。这样,她可以继续垂帘听政,而且认为可以对光绪予以有效控制。载湉时年只有三岁,生父是咸丰帝的七弟,生母是慈禧自己的妹妹,这样慈禧与载湉即有嗣母、伯母、姨母三重关系,在重视血缘关系的传统社会中,这是最牢固的纽带。但这样一来与清朝标榜的“万世一系”的家法产生了矛盾,所以慈禧当时不得不特别强调,将来光绪所生子嗣是作为同治帝,而不是他自己之子去继承帝位,说白了,载湉只不过是借给载淳生子的载体而已。光绪五年三月,同治帝入葬东陵的惠陵。随行送葬的吏部主事,曾有绰号“吴大嫖”的吴可读突然自杀,留下上疏要求两宫皇太后再降谕旨,明确将来光绪帝之子即作为同治之子承继帝位,任何人不得异议。这所谓“尸谏”其实正中慈禧下怀,所以两宫褒奖吴可读,同时诏令百官议奏,实乃要大家捧场。张之洞瞅准了这个机会,正好此时他已补授国子监司业,获得上奏资格,遂于四月初十、十一日连上《遵旨妥议折》《请再降懿旨片》等,引经据典,洋洋数千言,无非论证立载湉嗣位既出于两宫皇太后圣意,更“合乎天下臣民之心”,所以“本乎圣意,合乎家法”。这一救场的上疏,解除了慈禧的尴尬,维护了其统治的合法性,真是“深得吾心大补丸”。慈禧随即下令将张之洞奏折与王大臣会议折等“均录一份,存毓庆宫”。慈禧本来就对张之洞印象不错——如前所述是她将其擢为探花——经此番小政潮,无疑更加青睐了。

当然,也有根据礼法谏劝最高统治者之事。光绪六年底,慈安、慈禧遣太监李三顺出宫到醇王府送礼,因手续不全被阻拦,恃宠而骄的太监遂与东右门护军争殴,回宫向太后诬告受到护军抢劫、殴打。太后震怒,立即革去护军统领的职务,将门兵交刑部置重典。清流们认为处置不当,会助长太监气焰,违背清廷严管太监的家法、祖训,纷纷谏阻。十二月初四日,张之洞上《阉宦宜加裁抑折》,从家法高度论证必要性,批评两次谕旨未责备太监,但又显得处处为太后着想,说太后、皇帝皆恪守家法,对太监不稍宽假,但这一片“苦心”“臣能喻之,而太监等未必喻之,各门护军未必喻之,天下臣民未必尽喻之”,这就会导致太监会更加不法,守军会畏惧失职,百姓揣摩谄事等后果。这一奏疏相比陈宝琛、张佩纶等奏疏,语气婉转,既给慈禧等以台阶下,又显示自己完全出于公心,结果,慈禧在舆论压力下对此案淡化处理,而张之洞既达到目的,又未得罪权贵,也是双赢。

张之洞对最高统治者的谏劝,还常常站在礼法和道德的制高点,借异说事。如光绪五年七月,以五月中旬甘肃地震,川、陕震动,六月以来,金星昼见,云气有异,奏请两宫修省弥灾,要求纳直言、肃臣职、厚民生、谨河防。七年六月,又以彗星见于参井之间奏请修德修政:去佥壬、历言路、饬武备、严禁卫以弭灾。光绪六年还联合“牛头”李鸿藻倡议建畿辅先哲祠,来树立守礼榜样。皆得到了赞许。

对于人事问题,张之洞也时有建言。问题是,清朝统治者一直强调“用人行政乃朝廷大柄,臣下不得妄议”,所以有时被采纳、获嘉奖,但也不时会碰钉子。如光绪三年,他代黄体芳起草奏章弹劾户部尚书董恂,但被上谕指责“以传闻无据之词,信口诋斥,措词殊属过当,著交部议处。”黄体芳虽因公免处分,却失去了补迁国子监祭酒的机会。但张之洞仍时不时染指朝廷人事问题。如光绪七年六月,在论及西北、东南边海防时,他参劾两江总督刘坤一“嗜好素深(鸦片瘾大),比年精神疲弱,于公事不能整顿”,建议从彭玉麟、杨岳斌两人中选一人常驻金陵以下,督办江海防。结果很快被采纳,刘坤一被召入京,彭玉麟署两江总督。闰七月初五日,又奏请浙江巡抚谭钟麟、刘锦棠、张曜等负责西北边防,八月即被采纳,谭钟麟被任陕甘总督,刘锦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张曜帮办。

这些建言不久,光绪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张之洞即被外放出任山西巡抚,作为官场一颗新星正冉冉升起,这可能也是他始所未料者。

从“清要”到半行政官员,从中央到地方,清政府的这种对官员的培养方式,极具深意,且十分有效。张之洞正是通过这种历练,迅速成长。另一方面,从官场起步阶段,张之洞高明的为官之道已初现端倪:善窥“圣意”,把握分寸,注意时机,恰到好处。可见,他此后能飞黄腾达当绝非偶然。


(1) 《轩语》一,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版,第9782页。以下所引此书只简注为《全集》和页码。

(2) 刘禺生:《世载堂杂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