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学组织发展的特点
大学的起源与演变造就了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它不同于社会其他组织,有着自身的功能与作用,也有着自身独特的定位与贡献。
1.大学产生的前提
知识流动。大学产生于一个知识大复兴的时期,这种复兴突破了传统“自由七艺”的限制,在1100年到1200年间,一股新的知识潮流如亚里士多德等人著作的引入、欧洲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的形成,以强劲的势头涌入西欧,这股新的知识潮流冲破了主教座堂学校和修道院学校的枷锁,创造了学者的职业,吸引着众多的热血青年到巴黎和博洛尼亚求学与传授知识,组成了许多学术团队。(8)我们看到,知识的流动导致掌控知识的组织变化,教会组织对于知识的垄断被大学组织所打破。
理智追求。首先,神学思想史的发展培育了世俗社会的理性思维:随着古典世界的重新发现,11世纪在修道院形成了以亚里士多德思想为基础的经院哲学,而经院哲学内部的唯名论与唯实论两派的论争强化了理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大学的产生准备了理性的工具。其次,中世纪大学组织形式极其松散,人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无非是出自对知识和学问的共同兴趣和爱好,期望在相互交流、切磋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求知欲。(9)
制度构建。一方面,行会等社会组织的自治与内部严格规定,影响着大学组织的生成,尽管大学源于教会学校,但随着一些大教堂学校的影响力超过修道院学校(10),它们逐步独立并区别于教会学校,所以,大学的产生是社会制度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中世纪将知识生活制度化的实现工具是法人的法律理念和实践,社团、学园等在历史上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它们不是政府机构,是相对独立的,而且城市兴起后,各种行会等机构不断发展,也为法人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现实需要。(11)
2.大学演变的趋势
获取大学自治权。从大学的演变历程我们看到,大学的变化很少是由内部驱使产生的,它能存在近千年历史,部分原因是其特殊的应变和适应能力(12)。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其自治权的获得,即大学作为独立的法人,有权管理自己的事务,教会、政府和社会团体不能干涉。
拓展功能边界。制度化的大学组织功能与非制度化的教育活动相比,负载了更多的责任,人们对其诉求也存在差异。哈斯金斯说,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伟大教师不会发给学生毕业文凭,假设现代的一个学生拜在苏格拉底门下三个月的话,他一定会向他索要一个证书,一个可以证明这件事情的真实的、外在的东西。(13)制度化的大学组织有着基本的组织方式与展现形式,即以系科、学院、学习课程、考试、毕业典礼和学位等,并以一些规定来保证各自的利益。相关利益者多元化的今天,大学组织的功能边界在不断拓展。
博弈中求生存。中世纪的大学是在一次次偶发的大学与地方当局、教会的冲突之中,出于共同的利益需要,其内部才变得越来越团结,一系列必要的制度和规章才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14)中世纪大学生存并得以发展采取了一种巧妙的手法:通过筛选功能将身份合适的社会成员吸纳进这个教育基地,然后再经由一系列显存的统治秩序将特定的、合法化的文化形式强注给受教育者,最后悄无声息地完成对来自不同区域和不同阶层的学生的规训与定位。(15)而现代大学遭遇了传统的理智训练与满足外部需求的冲突,这些反映出大学的生存与发展始终处于各种利益、权力的漩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