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伟人代表作图释书系:物种起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古代所遵循的选择原理及其效果

选择原理不仅可以让农学家改变他的家养动物群性状,还可以让整个家养动物发生变化。选择是魔术家的魔杖,通过这根魔杖,农学家可以随心所欲地把生物塑造成任何类型和模式。

现在,让我们对家养种族是从一个物种还是从几个同属物种产生出来的步骤进行一个简要的考察。一些效果或许可以归因于外界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一些效果可以归因于物种的习性,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这些作用可以用来解释驾车马和赛跑马、灰狗和嗅血猎狗、信鸽和短面翻飞鸽之间的差异,那就未免太过草率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家养种族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们的适应能力是针对人的使用和喜好,而不是它们自身的需求和利益。也许一些有利于人类的变异是突然发生的,或者说是一步达成的,就像许多植物学家相信,生有刺钩的恋绒草[3]只是野生川续断草的一个变种,而且这种变化可能是突然发生在了一株野生川续断草的幼苗上;转叉狗的起源与此类似;安康羊的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但当我们对驾车马和赛跑马、单峰骆驼和双峰骆驼、适用于农耕地的绵羊和适用于山地放牧的绵羊等动物的各种毛发的不同用途进行比较时,当我们对各种为人类服务的狗类进行比较时,当我们对在战场上十分固执的斗鸡与其他不好斗的鸡类品种及从来不孵卵的卵用鸡和小而优美的矮脚鸡进行比较时,当我们对农业植物、厨房用植物、果园植物和花卉植物进行比较时,我们会发现,它们在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目的上都有有利于人类的地方,或者其外观令人赏心悦目。据此,我认为,我们有必要作更深层次的探究,因为我们无法想象,以上这些都是作为一种偶然的现象而存在,毕竟偶然的完善并不现实。所以,从客观上来说,上述观点并非完全正确。事情的关键也许在于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累积。在自然赋予了这些物种以变异之后,人们又在某些方面促成它们作了额外的变异,于是,这些变异最终都成为对人类自己有利的了。

绵羊
人们普遍认为,绵羊起源于四种不同的野生种,即栖息于地中海沿岸的摩弗伦羊、分布于亚洲中部和西南部的东方羊、盘羊和蛮羊。早在8000年前,绵羊就被驯化成家畜。现在的绵羊经过了长期的选择和淘汰,其外形与特征都不同于以前,品种也更加丰富。

要知道,选择原理的伟大力量是无法想象的。我们的一些优秀的饲养者,终其一生都在对他们的牛和绵羊品种作巨大的改变。为了能完全领会他们的努力,我们必须阅读一些与这个问题有关的论文,并对这些动物进行实地考察。饲养者认为,动物的身体构造如同一件可塑性很强的物品,它们几乎可以按照饲养者的意图被随意地塑造。尤亚特可能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农学家们的工作,他本人就是一位优秀的动物鉴定者。他指出:“选择原理不仅可以让农学家改变他的家养动物群性状,还可以让整个家养动物都发生变化。选择是魔术家的魔杖,通过这根魔杖,农学家可以随心所欲地把生物塑造成任何类型和模式。”在谈到饲养者对羊所做的贡献时,萨默维尔勋爵说道:“他们就像先为羊画出了一个完美的形体,然后再赋予它生命。”在撒克逊,对于美利奴绵羊,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选择原理的重要性,于是他们把选择当作一种行业:把绵羊放在桌子上供大家鉴赏和研究,并在几个月内分三次举行。人们每次都会在绵羊身上标示记号并进行分类,以便在最后能选出最优良的品种进行繁殖。

事实上,优质谱系动物的昂贵价格足以证明英国饲养者所获得的成就。这些优质动物几乎被出口到了世界各地。当然,这种改良绝非通过将不同品种杂交就能得到。除了有时在同属且关系密切的亚品种之间进行普通杂交外,所有最优秀的饲养者都强烈反对这种杂交。在进行过一次杂交之后,饲养者将进行一次比杂交前更重要的严密选择。如果选择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分离出某些非常显著的变种,并使之繁殖,那么很明显,这一原理几乎没有价值,而它的重要性就在于使非专业人士绝对觉察不出的一些差异——至少在我看来,这些差异我就觉察不出来——在连续的数个世代里,向一个方向累积起来,并产生出极大的效果。在1000个人里也未必能找出一个如此杰出的饲养家。除了天赋之外,长年累月的钻研也是优秀的饲养家应该具备的条件,即使是一个熟练的养鸽人,也必须有多年实践的经验才行。

园艺家们也同样遵循了选择原理,但植物的变异更具突发性质。没有人敢肯定,经过我们最佳选择后的品种只经历过一次变异,就从原始状态变化到了现在的状态。普通醋栗的大小是逐渐增加的事实,就很好地证明这一点。将今天的花与仅仅20年前或30年前所画的花进行对比,我们会发现花类种植家对许多花作出的惊人改良。一旦一个植物的种族被很好地固定下来,种子培育者只需巡视苗床,清除掉那些发育畸形的植株,而并非是选择那些最好的植株。对于动物,饲养者们也采用了相同的选择方法。几乎没有一个人会粗心到用最劣等的动物去进行繁殖。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观察植物的选择累积效果,即在花园里对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的花所表现出的多样性进行对比:在菜园中,将植物的叶、荚、块茎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的部分的多样性,与同一变种的花的多样性相比较;在果园中,把同一物种的果实的多样性,与同一物种的其他变种的叶和花的多样性相比较。通过观察发现,甘蓝的叶子相差极大,而花又是如此的相似;三色堇的花有着巨大的差异,而叶却是极其相似的;不同醋栗果实的大小、颜色、形状、多毛性质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而它们的花所呈现出的差异却是那么微乎其微。这不能表明,如果某一物种的变种之间在某一点上存在巨大差异,那么它们在其他的所有点上的差异将会甚微。在经过谨慎观察后,我的结论是,这种情形存在的概率几乎为零。相关变异法则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它能保证某些变异的产生。但是,按照一般法则,我们不可能怀疑有关叶、花、果实的具有细微变异性的连续选择,因为就是它们才产生出了那些在主要的性状上存在差异的种族。

如果我说选择原理被有序地实践大概只有七八十年,许多人一定会怀疑。最近几年,选择确实比以前更受关注,而且相关的论文也出版了不少,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比以往更显著。但是,如果因此而认为该原理是近代的发现,也是背离事实的。我可以援引许多古代著作中的考证来证明,早在很久之前,人类就已经承认这一原理是非常重要的了。在英国历史上的野蛮时代,有不少经过精心选择的动物被引入进来,并且当时的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法律来禁止这些动物被输出。当时的法律明文规定,如果马的体格达不到要求的尺度,就要被屠杀,这和园艺家清除畸形的植物性质是一样的。我在一部中国古代百科全书[4]中找到了关于选择原理的记载。一些古罗马作家也曾发表过清晰的选择规则。通过《创世记》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早在那样久远的年代,人类就已经注意到了家养动物的颜色。现在,仍有一些未开化的人经常让他们的狗与野生狗类杂交,以此来改良狗的品种,这一点可以从普林尼的作品中得到证实。南部非洲的野蛮人根据役畜的颜色来让它们进行交配,这一做法与爱斯基摩人对他们的雪橇犬的做法如出一辙。利文斯通说,那些没有同欧洲人打过交道的非洲内陆黑人非常重视优良的家养品种。虽然这并不能表示真正的选择已在实行,但至少证明,古代的人类已经密切关注家养动物的繁殖了,而且就连当今文明程度较低的人也同样注意到了这一点。好品质和坏品质的遗传是如此明显,如果我们对动植物的繁殖不以为然,无疑是极为奇怪的。


驴起源于非洲,科学家普遍认为,野驴是现代家驴的祖先。6000年前人类就把驴驯化成家驴让其劳作,但直至今日,家驴仍部分保留着野驴的毛色深棕、四肢刚劲等外形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