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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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最大的变化就是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这里的综合就是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按年合并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制度。一方面,解决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税负有差异等问题;另一方面,这四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对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本章侧重阐述的是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纳税申报操作方法,对一些特殊问题比如员工社会保险、保障、补贴、津贴、生活补助、退职费、退休费、股权激励以及外籍个人的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建议查阅《一本书看透个人所得税》或其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