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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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换(Échange)

在一文内,为何统统是这般言词的排场呢?语言的豪奢属过多的财富、挥霍的费用、纯粹的损耗么?一部悦的伟大作品(譬如普鲁斯特的),也具有埃及金字塔一般的经济制度么?今日作家是乞者、修士、和尚之残存的替代者么:不生产,却依然得到供养?可与佛门相比拟的,乃是文学界,不管它使用何种辩辞,总是由某一商业社会资助着的,这并不是因为作者所生产者(他不生产什么),而是由于他所消耗者么?过剩了,然则必定不是无用的么?

现代性作了恒久的努力以挫败交换之举:它竭力抵制为作品而设立的市场(凭着将自身游离于大众传播之外),抗拒符号(靠着免去意义,靠着癫狂),回绝合乎准则的性行为(借着性反常,这使得醉免遭复制[33]这终极目的的影响)。可即便如此,现代性也做不了什么:交换恢复了一切,使貌若弃绝它者适应了它;它攫住了文,将其置于无用而又合法的开支循环内;瞧,文在某一集体经济体制中又回转来了(纵然仅是心理上的):恰是文的纯粹无用,方是有用的,一如互赠礼品的炫财冬宴(pot-latch)。换句话说,社会依据某类劈裂而存在:此为一超逸而矜持之文,彼则为一商业之物,其价值乃在于……此物之无偿性。然而社会毫无此类劈裂的观念:它漠然不知自身的反常。“诉讼当事人两造各执一词:冲动有权获得满足,现实则接受其应得的方面。可是,”弗洛伊德接下去说道,“除了死亡无偿外,凡物皆有偿,此尽人皆知。”就文而言,其自身之毁坏——不写,不再写了,这是无偿的,其他都有偿,都要被收复到那开支循环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