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研究中国(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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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传统中

宋以来乡村组织重建[2]

——历史视角下的新农村建设

按规定,每人发言20分钟,主持人给我50分钟,算是一种特权吧。我希望用半个小时就能完成发言,多留一点时间给他们作更精彩的陈述和总结。

我上次的发言,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还没有充分的陈述。而且很多朋友对那个主题非常感兴趣,因为他们第一次听说宋代就从事新农村建设,这个运动一直延续到明代,明中晚以后接近完成。这让人觉得很惊奇,也很新鲜。我是读历史的,也是读哲学的,两个专业,我承认,都没有读好。这次发言是因为这些年来一直在从事农村方面的研究,研究得多一点。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看,农村面临一系列困境。尤其是分田到户以后,当时据说有2.1亿的农户作为农业的生产单位,现在据说已经到了2.4亿个农户作为生产单位,人均耕地是一点几亩,高度地分散化。这种分散化小农经济深深地卷入了市场经济。这个市场经济的规模之大,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或者三千年吧,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应该说从来没有出现过,我在1998年的时候就把它称作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当然是引用了洋务运动的几个领袖的话。当时他们感受到的变化,和“五四”感受到的变化,和我们当代感到的变化相比,我们更有理由说这是几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也躬逢其盛,经历了变局,我们也感受了困惑。我们想用西方的理论来解释这个变化,然而我们也面临很多来自经验方面的挑战,西方理论不能解释,这也是我这几年来的困惑。这些年来,我利用到各地开会的机会溜出去,跑几个地方——所以没有像你们几个同志这样深入地在一个地方做个案调查——其实是在全国范围内获取不同的经验材料,而后作出一些判断,以期理解我们自身的困境。

结合现实的一些杂乱感觉我重读了宋史,也重读了一些关于宋史的研究,多了一些体会,尤其是在读了哲学史上的一些大家的书之后。我们讲哲学史的时候,习惯按唯物、唯心、辩证法、形而上学去分类梳理,讲宋明理学,老围绕理、气、心、性来回折腾,好像他们这帮人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玄学家似的。但从当代农村所面临的问题,从这个问题意识出发,来重新看待宋朝的历史,我们所发现的问题就不一样。宋代的一些思想家们对社会的重大变化,对他们所感受到的一些东西,试图从理论上加以解释。一方面,他们从高层的也就是形而上的层次加以解释,这种解释就产生了理学和心学,读哲学史的人都非常地熟悉了;另一方面,他们的解释运动,理论的创造活动,其实是为了整个乡村组织的重新建构,这是我最近一两年读书的一个很重要的体会。因为我强调这些方面,当然有可能把当代的一些意识,倒输到历史当中去。这种可能,我预先告知,是存在的。而且,我特别用当代的一些语言,来解释古代的一些术语。在这个解释过程中,输入了我个人的一些体验,一些感受。

一般的历史学家,经济史学家,一些研究土地的专家都公认唐宋之间的一个重大变革:当时宋人考察到了一个现象,从东汉一直到唐的世家大族,在唐末和五代时期,基本消灭。宋初的统治集团,除了所谓的黄袍加身,原来的军功集团以外,大量地启用所谓的庶族地主阶级弟子当中的知识分子,科举考试也就更加严格了,和政权相关的世家大族全部退出历史舞台。这样,被选拔的这些官吏都是来源于基层的,通过读书、科举上去的。而且,这种通过读书、科举选拔官吏的做法,宋代的帝王公开号召。这样就把仕途和财富更明确地挂钩,我们知道当时就有一句话,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帝王诱引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来获得权力与财富的现象,其实也反映了宋朝的整个经济基础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地权的高度分散和高度的流动。这个“高度”,我指的是和唐以及唐以前的朝代相比,是高流动的,是高分散的。第二是银本位制上升。因为从战国到秦汉,是金本位制,是两个币制,底层是铜,高层是金本位制。从东汉一直到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的中晚叶,金本位制就全线退出了。以铜和布帛作为一种货币单位,说明当时重新回到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宋与魏晋南北朝不同,大家可以看看《颜氏家训》,里面就记载了在基层当时有很大的团体组织。这个团体是庄园也罢,或者什么也罢,内部是非常自给自足的,几乎是不用货币的,缺的就是盐铁而已。到了宋代,银本位制产生了,这个银的第一个来源,除了本国的银矿的大量开采以外,还来自国外——主要是海外贸易。后来,大量地从国外输入银,到了明中晚以后,南美的白银进来了,日本的白银进来了,所以,到了晚明以后,又一次的市场化浪潮席卷而来,造成了地权的更加流动化,促使农户和土地的配置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了。这样,宋就出现了我们解放前看到的,由于农户的劳动力和土地配置的不稳定性而产生的社会的几大阶层,如地主、富农、中农、佃农以及雇农。这种情况,宋朝已经形成了,宋人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变化,所以当时就流行了这样一些话,叫“千年田,八百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富不过三代”。这些话语都出自宋儒,尤其是公元1000年以后的宋儒,因为张载,还有二程,都出生在公元1000年以后(张载是1020年出生的,宋朝是960年建国的)。当时王安石变法也深刻地反映了这个变化。他当时不知道如何应对货币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加剧流动的管理,对政治和经济的管理,以及如何来管理这个全新的社会,他没有经验——有感觉,没有经验。我们共产党要管理目前这样一个高流动的社会,高分化的社会,向货币经济转变的社会,也缺乏经验。当然,现在的规模,我反复讲了,和那个时代完全不一样,比当时要大得多,也深刻得多。但那个时候确实出现了土地的高速流转现象。这样,社会的高度不稳定,一方面反映了世家大族的消灭,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权的高度分散。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在城市的结构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史无前例。唐和唐以前的城市结构,和宋时的结构,完全不一样——幸好当时的社会留给我们一个直观的画面,那就是《清明上河图》,它具有重大的社会学解读意义。自发的民间的市场开始形成了,因为过去的镇都是军制单位,城是行政中心,而市是贸易中心,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三者界线逐渐模糊起来了。上面我所讲的重大变化,史学家,包括当代的,都已反映到,但把这些现象纳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叙述框架方面,给解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社会的高速流动,使得传统封建社会的编户齐民也发生了困难。编户齐民是传统封建社会国家获取赋税的一个基础。在欧洲、在印度、在俄国、在日本,他们是编“村”齐民的,我觉得这个字很重要。编“村”齐民的村是作为赋税的一个统一单位的,而中国不是的。自商鞅变法以来,是编户齐民,国家是与农户发生关系,而不是与村发生关系,国家从来不承认村落的存在,所以在农户之上要建立起一个行政的架构,到王安石时就搞了一个所谓保甲的建构,以前有所谓的乡里的建构,直到我们现在,就成了村民自治的建构。其实,这些建构都是挂名的,我们却一直以为它是自治的。如果以为它是自治的,那么我可以这样讲,印度的、俄国的、日本的以及中世纪欧洲的村落,都是高度自治的,村长是民选的,而不是封建组织任命的,因此赋税征收的成本是可以降低的。所以,选举是作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而不是所谓的自治存在的。如果有自治,它的意义在哪里?我们在当代依然可以读出来——但是,由于我们受到笼统的概念的制约,看不到基本的事实。在这样高流动的社会,由于地权的分散和流转,大量的农民会失去土地,一失去土地他们就会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一流动就为匪为盗。社会治安在宋初一开始就相当地混乱,这也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这也是宋代把政治重心转入内政,而对边防无力加以干预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攘外必先安内”也产自宋儒的学说。这是我讲的背景。

在这个背景之下,对这个现象第一次作出思考的,我认为是张载(1020—1077)。他在《经学理窟》里面有“宗法篇”,还有另外在《正蒙》和《易说》内也有若干个章节,都谈到了乡村组织的重建问题。他面对世家大族在宋代瓦解的局面,第一次提出了重建宗法组织的主张。关于重建宗法制,我们的书上都加以批判,认为它是荒谬的,倒退的。其实,它所隐含的意义是用宗法制来重建乡村组织。在那个时代,家庭已经原子化,两代和三代的家庭成为当时家庭的基本格局。大家知道,在唐代,法律规定,如果祖父母和父母在,兄弟不能分家,所以,它是中型家庭制度;到了宋代,用法律来维持中型家庭制度,维持不住,它进一步分解成小家庭。几代以后,同一个宗族内部,有些小家庭丧失了土地,宗族无法维持。所以,宗法的制度要求以共同体的形式来重建。共同体,就是凌驾于家庭之上的,比三代家庭更大的宗族组织,为稳定社会、为这个宗族内部的各个家庭提供必要的公共品,我把它叫做地方的公共品的供给问题。这个词是当代的词,但是其意思有当代的意思,也是张载的意思。他自己讲“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也就是说现在土地及家谱没有了,导致“人家不知来处”;他考察了历史的整个过程,就讲“谱牒之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国若无统,至亲也薄”,所以他就讲,“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就必须要重建宗族。他还讲,“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只能造几间房子,买几块土地,等等。死了以后,“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家传就熄灭了,所以,他的建议是要建一个宗法的组织。要维持这个组织,第一要义就是要修族谱,使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从哪一族出来的,要建立一个认同,文化的认同,族谱就是文化认同。与此相关的,就是怎样建立权威,及一个权威组织。当代中国也建立了不少组织,但权威老是建立不起来。中国的诸子均分,加上土地流转的加快,家长,即小家的家长,就成为中国社会权威的唯一来源。上面就是皇帝,皇帝之下就是官吏,底层社会的权威没有了,荡然无存。所以,要组成一个大的共同体,必须有共同体内的权威。谁有权威?他的说法是宗子——当然,我们可以看到他有一点复古,有一点荒唐。但他的宗子制不是嫡长子制,一般的就是长幼的原则和贤与不肖的原则同时并存。这就修改了以前的宗法原则。这就是说,如果你德才兼备,虽然辈分较低或者说是旁支,也可以做宗子。这是他提出的第一个方面内容。他提出来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要确立财产权。他说,一个共同体,如果没有共同体的财产权(就是我们说的两田制,它有自己的田),没有集体经济,这个共同体是会崩溃的,他明确提出要有财产权。这个财产权,要集中在宗族和宗子手里,后来有大量的实据说明,祠田制、祠田就是这个时候才建立起来的。第三个方面,大家知道,唐和唐以前,庶民不能立家庙,庶民的祭祖是三代,只能允许有三代,而且只能在家里面设个家庙;在家外立个祠堂,那是士大夫的特权。他第一次突破了传统儒家的重大限制,试图让老百姓,一般的农民,有立祠堂的权力。这整个的过程,我就不多说了,因为他还提出要立家法、设族会。(族会)每月一次。这个族会要实现什么意图呢?就是“扬善、罚恶”,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后来,他的这个主张直接进入了他的弟子吕大钧《吕氏乡约》里面,这个《吕氏乡约》又直接进入了最后一个儒家梁漱溟的村治里面,它都是从这里开端的。引领人道德向上——这是原话——要求族内“患难相恤,守望相助”,通过内部的调解机制来解决族内的纷争。这样,小家之上的宗族制度框架基本上由他定下来了。关于程颐的理论,我这里不多说了,因为他们有过交流,我估计两者差不多——里面的学说也大体差不多,包括建立族内的祠堂、祭田。而且,程颐规定,从共同体内的全部的土地,即从私田里面要拿出五分之一作为公田,就等于我们1982年分田到户以后,集体经济没有了,拿出一部分土地,变成两田(口粮田、责任田),这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他们俩已经把这个共同体的组建原则——经济的、政治的、谁是有权力的——都详细阐述了。经济的原则就是组建共同体的共同的资产,另外,还有文化建设等。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宋的文化建设、理学的重建,是为了社会组织的重建和稳定,是赋予它以文化意义——如果没有文化意义,没有赋予它新的文化意义,这样的组织是无法建立和有效运作的。因为,他已经看到,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张力,因为家庭小,尤其是老婆讨进来以后——老婆是个很大的因素——或者说外来的媳妇嫁进来以后,她要把丈夫和孩子作为共同体,把她的利益要抬高。所以,宋儒反复强调原有的儒家训教,就是说你老婆带进来的那个嫁妆,可以作为你的私有财产,其他的一概不准,这就防止了共同体的内部由于外来媳妇的原因,使诸子的分家倾向扩大化。

在宋代,宋儒所做的都是理论上的建构工作,在实践的层面,这有个缓慢推进的过程。所以,我们看到宋史里面的一些描写,就是几代大家庭里面同财共灶的局面,包括唐史里面也有这样的叙述。第一次在理学方面的重建,是在宋代,从张载开始的。到了南宋的陆九渊和朱熹,他们进行的是第二波的政治的建设。政治的重建,是从朱熹开始的。朱熹非常重视张载和程颐的关于宗法的学说,所以花了大量的精力来修《家礼》和《古今家祭礼》,以及《朱文公集》里面的有关的论文,而且把《吕氏乡约》重新加以修正、扩充。《吕氏乡约》在经朱熹修订以后,一直流传到解放以前,所以使梁漱溟得而践之。所以《吕氏乡约》里会有朱熹讲的一些建制,以及关于宗族的祠堂如何建,里面供几世祖,等等。那时规定可以供奉四世祖,就是父亲、祖父、曾祖、高祖。这条到了明朝,发生了重大变化,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的宗族祠堂的格局。这个变化就是从迁祖开始供奉,迁祖作为供奉的第一代,这就形成我们现在在江南还看到的一些祠堂的格局——基本格局是明中晚以后定制的。这是创建出来的,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是为了应对土地高速流转这样一个局面而制定出来的。对此问题,陆九渊也有很多论述,这里我也不一一加以展开了,关于宗族族田的产生以及如何使用,他都一一加以规定。

到了明代,邱濬有更完备的体制,具体的各种建议被逐一创建、试点。到了明的中期以后,就成为定制,由国家的法令来加以推广。这是我讲的宋、明两朝的实践过程。这其中还包括王阳明,心学的创始人之一,秉承了陆象山的心学,他讲的“知行合一,灭心中贼”,我们都知道。“灭心中贼”怎么解释呢?因为明中叶以后,市场上升了,货币大量进来了,拜金主义上升了,所以他按照传统的方式,要在道德方面进行约束,就制你的心。他知道,如果心坏,靠法律来制约是无效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心制不住了,那么我们只能以法治国。那个时代人们已经明确感受到,如果德治不住,法还能治得住吗?我们现在是相反的。在王阳明的重建过程当中,他重点宣扬的就是乡规民约。他把北宋时期的吕大钧的《吕氏乡约》,还有朱熹对《吕氏乡约》的增加部分,都加以进一步的扩充。并且,他自己搞了一个《南赣乡约》,大概是在江西南部,后来在江西那一带,它也是广为流传的。

具体到了清代,朴学起来了——我们一直以为这是为了躲避政治的高压,其实不然。他们花了大量的精力,比宋儒明儒更大的精力,对先秦的不同典籍当中涉及的宗法制度,进行了严密的考察,以恢复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原来的样子。大量的朴学家都做过关于宗法制的考察,并有大量的著作问世。一直到清朝嘉庆、道光以后,龚自珍也看到了在土地的快速流转,人口的急剧膨胀之后,人们到处寻找土地进行开垦,以及进入了少数民族区域,进入了山区后,与土著发生了冲突等现象。所谓的乾隆、嘉庆时期的白莲教起义,都是原来失去土地的农民,拿着玉米、拿着红薯、拿着土豆,向汉江流域,向长江上游,向湘西大规模地迁移,寻找土地,和当地的原住民发生了冲突,官府不加管理,后来冲突越闹越大,官府镇压,所以闹起来的起义。而且那些脱离土地、离开宗亲关系的农民,只能依靠所谓的民间宗教来加以组织,来进行自救,这样我们就解释了为什么明清以来的所有的民间宗教,至少是南方农民的民间宗教,都是失地农民的自助组织,后来演变成所谓的青洪帮等。

第一批受到西方政治学说浸染的人物,像冯桂芬(1809—1874)——他写了《校邠庐抗议》,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了——按道理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应该提出要建议会,要搞民主制。但像这样的人,其思考重心不在民主制。我们以为他是洋务运动中最早鼓吹议会制的重要人物,其实不然,他重点依然是鼓吹要在农村重建宗法制度。他的大量的相关言论,我在这里也不多说了。包括他认为宗族组织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有了经济基础以后,集体收入派什么用,都要有严格的规定。对此我稍加列举:第一,要建立养老室,其中供养族内的老人;另外一个就是恤嫠室,要供养寡妇,因为古代男女有分,现在我们说的养老院,他要分成两个,男女各一个;另外还要建立育婴室,抚养族内的孤儿;第四就是养疴室,也即医院,要建立族内的乡村医院,来救济族内经济地位比较差的族人;第五是读书室,供族内贫寒子弟读书;第六是严教室,禁闭族内的那些不肖子孙,令其悔过;另外还有族田、公共水利、道路,都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具体的我就不加展开了,我最后概括几句。

第一点就是宋代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小农经济的基本样式在宋代已经出现,一直持续到解放以前。首先,核心问题是农户经济和土地配置的不均衡性,引起了以地权为中心的阶层分化在族内展开,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族内已经有了阶层分野的性质。要把阶层分野的性质约束在整个宗法共同体之内,为此,必须建立宗族的经济共同体,就是说要有族田。族田是这个集体存在的经济基础,他们看得非常清楚。而且要用国家法令来维系族田,以免其被后辈那些不肖子孙瓜分。其次,维系这个宗族组织,必须要有权威系统。关于组织内这个权威系统如何建立,宋儒有各种建议,比如要以血统为基础,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所以采取家长制的选举制,即各个家长来选,如150个家长,他们共同来选举产生德高望重的领导人,作为维系宗族组织的最高权威。最后,就是文化建设。族人的共同认同是不能让族内的成员一直贫困下去,要有救济。这个文化建设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祠堂建设和族谱建设。族谱是为了追宗认祖,祠堂是为了春秋两祭,也为了调解内部的纠纷。这个祠堂的两祭,在祭祀的过程中要放音乐。这里特别强调了礼和乐的不同社会作用这个说法。因为礼讲分,讲等级,乐讲和,大家听同一个音乐,无长无幼,没有什么高低等级,加强族人的认同感。这样,任何一个族人衰败下去,族人都有救济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点就是,由这些运动的推广所获得的实际的收效,在中国南方比较有效,即在长江以南的丘陵山区比较有效。这是因为宗族内,人会增加,地却不加广,这是这个制度的天然缺陷。这个缺陷在丘陵山区得到了有效的弥补,这是因为可以通过向外开垦土地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南部山区会有层层梯田,所有的土地都被加以仔细利用。当然,这也可以提高复种指数,南方的复种指数提高了,就是因为早稻引进了;到了晚明以后,南美的农作物引进了,有些不能被小麦和水稻利用的土壤,也被大规模地使用了,被红薯使用,被土豆使用,被玉米使用了,也减轻了对土地的压力。为什么中国北方宗法制度维系不足?和元有关系,元朝的扫荡,就使北方已有的宗法组织机构,大体上被打掉了。元明战争,基本上发生在中国北方,即黄淮流域。黄淮流域人口发生了最剧烈的动荡,人口耗尽了90%,所以这里的宗法组织基本上被打散了。现在黄河流域的人口,基本上是从山西,包括陕西一部分迁移过来的。这个迁移过程,持续了50多年,明初两朝皇帝在山西设立了类似“中央安置办公室”的机构,在那里迁移人口。所以到了晚明以后,顾炎武举兵反抗,寻找军事力量,特意去找大家族,一路往北走——因为国破家亡,所以他要举反清的旗帜——他到了北方走了几千里地,竟然发现没有宗族组织;一直跑到陕西华阴县,发现几个大概有五六百户人家的宗族组织。他就专门研究为什么北方宗法组织解体,他有专门的考察,可以读他的《日知录》。这就是我讲的第二点,为什么南部山区丘陵的宗族组织可以延续几百年,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点就是说这些宗法组织的内在张力,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之间有内在张力。关于这种内在张力,宋儒明儒都讨论过,即到底增加好啊,还是缩小好,都讨论过,讨论结果是各有利弊。一般的主张是要有大共同体,为什么?因为小宗族制,分家制,社会分化严重,底层无法救济,骨肉相残。还有各种小的水利设施,道路设施无法供给,这都是他们当时考虑到的,不是我胡加进去的。我们现在的新农村建设,要提供乡以下的地方共同体的公共品,所涉及的内情与历史上的完全一样。历史在那里重复,这不是我添加给历史的东西。但是,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的张力,我们在人民公社制度建立过程中也发生了。大公社制度,即大公社作为一级核算单位,把村落、家庭都打散了,是引起大公社制度失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所以1958年末,一直到1961年,毛泽东最紧张最关心的是什么?是那个超过家庭,而到大公社的核算单位是什么。他找到了,你看他的文献,他以前以为是大队,后来让步,退到自然村落,“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所以我说了,自然村落是农民利益的最后边界——突破,就不容易维系。但是,自然村落的利益边界是有传统的。所以,我们解释了为什么1962年以后的小公社制度基本维系下来。这是我讲的这个制度建立的初衷以及内部隐含的矛盾。小公社制度的家和生产队之间,也有张力。这个张力,在中国南方小一点,在中国北方大一点。在北方当中,淮河以北的淮河地区,张力更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分田到户(单干)在安徽凤阳率先开始,完全有历史证据。所以,我讲这些的意思是,只要是小农经济的农耕社会,必然会发生分化,因为它缺乏这个宗法组织。宗法组织应该说是宋儒的一个发明,不是一种恢复,是恢复过程当中的重新创造,它适应那个时代的需要。所以,明代比较稳定,和宗法制度是有一定关联的。清朝的稳定,也和这个有关联。当然,人口一直在继续膨胀,到了雍正、乾隆年间,人口急剧膨胀,继续要增加土地,这引起了村民械斗,宗族间的械斗相当厉害。明后的宗族在中国南方比较正常。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南方调查的时候,他发现这种现象根本不是一般理论所能解释的。它的田,大量的是祠田、族田,说它是地主阶级的,把它分掉了——但是,分田只是贫下中农的本性要求,这就解释了农户和共同体的张力。因为有这个张力,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制度的介入,即国家政策法律的介入,没有强大的文化建设,共同体组织就不可能维系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制度,又那么容易地被解体了。因为社会内部存在张力,文化整个就发生了急剧的变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满足了个体小家庭的内心的渴望,它为了短近的利益,就把共同体给解体了——当然,当时人们有所反抗,但这个反抗很弱。解体以后,对生产力的暂时的增长,应该承认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它现在的弊端也显示出来了。

如何在分散的个体经济之上重建一个组织,是当代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使命。我们也可以简单化地把村民委员会作为组织个体农民的有效途径,而不同的价值相关者却赋予这个组织以不同的意义。西方人赋予它民主,国内的一些人赋予它民主,赋予它什么,等等,它承载不住。那么,其他的形式呢?当然,我们又找到了一个形式,2006年又出台了一个法律,叫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人建议在县乡两级来建构一个农民协会组织,以增加农民的合作空间,等等。该组织本身不仅仅是经济的,还是提高农村对城市谈判能力的唯一途径,这就是我把新农村建设确定为组织建设的原因。什么叫做组织?关键是要确定这个组织的有效性,权威的形成,必须要有一整套的文化机制来保障。文化就是价值,说我们这样生活比那样生活好,就这个价值。我们有我们的活法,这恰恰是梁漱溟谈到的,这也成为梁漱溟的核心观点:我们中国人只能这样活,不能那样活。这就是文化建设的中心思想。这样,在货币主义、市场主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的时代,要构建一个新农村,有效抵抗城市的消费主义的侵蚀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们看到,城市的消费文化扫荡整个农村,先把它变为落后,变为迷信,变为……然后,我们唯恐它们不发达,唯恐它们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金钱为中心。这种心态是导致整个农村情况自身恶化的内在原因。所以,没有文化建设,就不可能有新农村的组织建设,而没有组织建设,就不可能有新农村建设。

时间已到,我的讲话基本也结束了,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