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柴珺
狸大叔留了一份合同下来。
林微昕一边查字典一边看,大概搞明白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哦。
一周工作五天,工作从傍晚4点开始。其中四天每次6小时,周一只要4小时,加起来正好符合学生签证一周28小时打工限制的政策要求。
工资分三块,百分之四十用于抵债,剩下百分之六十有百分之四十发狸元,还有百分之二十发扶桑元。狸元到合同终止时发放,扶桑元每周发放。合同是两年。扶桑元每周竟然有3万元。和人类店里普通的打工收入几乎一样了,何况还有狸元。
林微昕一阵感恩戴德。狸大叔真是一只好狸子啊。
小白猫坐在旁边歪着脑袋盯着林微昕,好像看到了她的想法,不满地“呜哩”叫了一声。扭头就去了她房间,跳上了她的枕头,盘成一团睡起觉来。
林微昕犹自沉浸在天上掉馅饼下来的惊喜中。工作也解决了,还有奇遇,这运气,在没有好抱怨的了。
高兴地打算回去睡个回笼觉补一补脑细胞。哦,还要养这只小猫啊。哈,连猫都有了,简直一夜之间成了人生赢家。林微昕走进房间看到小猫,更满意了,笑得止都止不住。
她也不打算睡觉了,这就赶紧取钱给小猫买猫砂盆窝和玩具去。再晚一会儿ATM取钱要手续费了。
大包小包买回东西来,林微昕一开门进屋就看见夏莎正在客厅抱着小猫玩。
一看到夏莎,林微昕就想起被她骗的事情。脸色就不好看起来。夏莎一脸理所应当,八卦地问她合同签了没。
“骗子!还骗我你帮我付了钱。快搬走!你都拿回了你的优惠券,还多拿了一张!也没帮我付狸元,不要住我这里了。”林微昕没好气地说。
“谁说我没帮你付狸元了?”夏莎一脸狡猾,“我帮你付了啊。我帮你付了小费。10个狸元。你要么现在还我,要么就给我在这儿住,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我走。”
“什么店还要付小费啊,扶桑都不收小费的,真是的。”林微昕低声嘟哝了一句,走去边上一点坐着,不要挨着她。
夏莎得意洋洋地摸着小白猫,嘀咕着,“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
林微昕自己待了会儿,气就消了,再加上还有很多想知道的,就又打叠起精神哄着夏莎,“你觉得我们中午吃什么好呢?”
夏莎来精神了,考虑了半天,“我要吃鳗鱼饭。你请我吃鳗鱼饭,我就和你说说这几天的事情。”她冲林微昕飞了个媚眼“你一定觉得一头雾水吧,也上网搜了扶桑民间神话故事,但还是没全搞清楚对吧。走吧,吃鳗鱼饭就告诉你。”
“冬天吃什么鳗鱼饭。”林微昕不敢说出来,心里嘀咕。但还是主动提议去吃附近一家店。不是吉野家的快餐鳗鱼哦,是专门的鳗鱼店。好贵的!
所以说仲夏国人是喜欢在饭桌上增进感情的民族。
这顿鳗鱼饭吃的很满意。
鳗鱼刚刚烧出来,外壳有一些脆,鱼肉多汁绵软,饱含油脂,酱汁偏甜,味浓而不腻,再加上米饭粒粒晶莹,温度适宜,一口下去,好吃到想叹气。这餐热量可不得了,身体每一个细胞都为这热量欢欣鼓舞,时刻准备囤积脂肪以平安过冬。
吃完这餐,林微昕和夏莎的关系立刻近多了。
两人交换了对鱼类烹调的道听途说的秘方,对快餐食品和甜点的爱恨交织,对体重的掌控,还有小时候的零食的记忆。
两个人吃完饭走出饭店,拐个弯就又走进一个咖啡店坐下,各自点了咖啡和糕点。这种默契让两人之间的友好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女人有两个胃嘛,一个装甜的食物,一个装咸的食物。这是关于人类的基本知识点。
“你先和我说说柴珺吧。“夏莎先问。
“柴珺啊……”林微昕拖长了音调。想起来小时候那些回忆来。
柴珺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成绩好,品貌端庄,体育好,小学的大队长。柴珺他爸的每一个朋友、邻居、同事,都曾拿自己的孩子与他比较过,并为之失望。
其实他就是让人羡慕嫉妒的那种孩子。没有一个孩子希望自己身边有这样的孩子,更何况还和自己一个学校一个年级。林微昕肯定地想。
他小学时得奖,上电视,燕京来领导视察时,他就是捧着花在机场接领导爷爷的学生代表。
这样的孩子体育还特别好,音乐也不错,还从小就在少年宫学着画画,作文还屡屡在全国大赛获奖。简直是……讨厌!
本来眼瞅着就要走上燕大清华随便读,牛津剑桥接着深造,直到最后变成科学家,为人类科技奋斗终身的人生道路。
谁知初中三年级时,他得了麻疹,一烧烧了好多天,拉下许多功课。
再回到学校,成绩就被拖了一下后腿。虽然还是成绩好的孩子,但就不是那么顶尖了。
直到大学毕业,林微昕一直都以为麻疹会把人脑子烧坏,连柴珺那样的天才都被烧成普通人了,要是普通人得了,还不得烧成白痴。
后来,林微昕毕业后自己也得了一回麻疹,烧了一礼拜后才知道,并不是这样的。她和原来一样,虽然不那么聪明,却也没有被烧成人类智商的底线。
说回柴珺,像他这样一个符合所有父母想象的好孩子却隐隐有“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走向。后面遗憾地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好孩子。
夏莎听到这儿,不由觑了林微昕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我看麻疹还是会损伤智商的,你可能自己没觉得。”
林微昕白了她一眼:“别听不了实话。你家柴珺小时候是真特别特别优秀,现在虽然还是很有出息,可和小时候比差距就大了。是从可以改变世界的人变成了汲汲营营的普通精英这样大的差距。我从来不和他比的。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现在也远远比不上,你不用来讽刺我。”
说完,林微昕微微感到有些惋惜。不知道柴珺自己有什么感觉。有过那样辉煌的童年时代,现在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在他眼里就像万贯家产一夜败光变得穷困潦倒一般。
林微昕一直是个平庸的孩子,也一直非常逆来顺受,心态就比较皮实乐观。
这一回忆,倒不由生出了些惆怅之意。
她一直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柴珺来她家玩。大人们在说大人的话,她在赶作业,已经是周日晚上7点多了。柴珺自己看了会儿书,又看了会儿她做作业,主动提出要帮她做。林微昕感激涕零。
柴珺一向不爱说话,尤其不爱和成绩平平的林微昕说话。这次破天荒伸出援手,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的原因。林微昕长大一点就明白了。但那个时刻,她被他的好心肠感动了,产生了一种仰慕之情,谁不想有这样一个哥哥呢,可以帮你写作业!
他那样聪明,不假思索地随手把她的作业都做了,还在极短时间里帮她把周记写了。他的字那样好看,那篇周记写的超级生动活泼。
编造了一个理想的小日记。在日记里,她和柴珺好奇可乐的制作,于是一起做了酱油加苏打水的可乐和巧克力加苏打水的可乐实验。通过这两样彻底的失败,他们意识到了学无止境的道理。
林微昕看完就知道这是一篇能被当众朗读的作文啊。周一果然也被老师读了,老师还借机和全班同学讲了近朱者赤的交友原则。
柴珺当时说,写这篇是因为他自己周记写了这个实验,回去加上她的名字就可以了。
小时候他们一起见面、一起玩的时候还挺多的。后来有个暑假他们两家一起去锡城玩,柴珺还买了一个小阿福送给林微昕。当时林微昕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后来初中就不在一个学校了。自从初三他生病后,见得就更少了。生病后的柴珺变地还要冷淡,很少跟着父亲来林微昕家玩。林微昕家去他家玩,他就自己在房间,也不再和林微昕多说话了。大学后就更是面也见不到了。
夏莎若有所思。
林微昕也若有所思。那个小阿福后来哪儿去了。为什么她完全记不得了呢。老爹就是爱乱扔东西,好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