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堂
课堂,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教室在用来进行教学活动时叫课堂,泛指进行各种教学活动的场所。在英文中,课堂与教室,均为“classroom”,多数英汉词典也把“classroom”解释为教室、课堂,并列为一处,把课堂看作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场所。
有学者认为,教室与课堂是有区别的,教室只是一个固定的物质场所,课堂却是师生互动、充满活力、具有复杂结构的有机体。有专家认为课堂和教室有本质不同,教室主要指进行教学活动的场所,课堂则是教师、学生与环境之间形成的互动情境。
1.场所论
夸美纽斯创设班级授课制以来,课堂教学便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课堂成为学生系统学习法定文化的一个基本场所[1]。
课堂是从事教学、完成某些活动、实现某种价值的场所[2]。广义的课堂,可以泛指进行各种教学活动的场所,课堂可以是时间不固定的,空间也涉及社会、学校和家庭等一切可以从事教育性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场所。狭义的课堂,是指在学校中被用来进行教学活动,通过教与学的活动,使学习者掌握知识、发展智力、提升能力、培养其品德、促进其个性发展的场所[3]。
2.活动论
课堂是教师组织和引领学生开展学习活动、教与学互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一个活动过程,这个活动过程不是简单的人与物的运作,而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传递信息、对话交流、发展认识的生命活动[4]。在这里,课堂即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即课堂,课堂成为课堂教学的缩略语,课堂教学是课堂中发生的最主要、最基本、最频繁的活动,是课堂存在的依据和基础。与把课堂等同于场所相比,是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
3.综合论
课堂是包括教学环境、教学活动、课程、师生关系等的综合体,即人才培养的专门场所[5]。这种观点把课堂作为教学研究的一个特殊对象,把课堂作为教学的现象与规律发生的主要场域,把课堂作为课程与教学研究的一个自然实验室。因此,课堂不再单纯是教学活动的场所和环境,课堂已经成为课程与教学活动的综合体。
4.共同论
课堂是包括精神、信任、交往、学习四部分的学习共同体。精神是指归属感,以及全体的统一性。信任是指成员间及整个共同体能够被信任的、相互之间反馈及时而富有建设性。交往是指在与其他人交往中产生了亲密感和互惠。学习是指知识和意义是在共同体内积极建构而成的,共同体促进了知识和理解的获得,其成员的教育需求得以满足[6]。
课堂作为学习共同体,是一个自由的共同体、一个生命的共同体、一个有序的共同体、一个智慧的共同体。其实质是把教师和学生从一种客位的生活状态,转向一种主位的生活状态[7]。
5.生命论
课堂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生命体。这个生命体的主角就是充满好奇心和怀有学习热情的学生,以及启发学生如何学习的教师和辅导者。课堂是自由的、开放的[8]。
课堂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生命整体,处处蕴含着矛盾,其中,生成与预设之间的平衡与突破,是课堂中一个永恒的主题。预设与生成是辩证的对立统一体,课堂教学既需要预设,也需要生成[9]。预设体现的是对文本的尊重,教学的计划性;生成体现的则是对学生的尊重,教学的动态开放性。预设与生成是课堂教学的两翼,缺一不可,两者具有互补性,我们的课堂教学实际上总是在努力追寻着预设与生成之间的一种动态平衡[10]。
构建一个能够对当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翻转课堂,必须对传统的课堂进行审视认识,对课堂进行全面系统的革新,追求一种充满灵性的课堂。教学是有生命的,教学的生命是融入主体参与下的不断生成的课堂之中的。因此,课堂不仅是知识建构的空间,更是学生生命活动的场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