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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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真相大白

余梁明白,自己虽为宜城知府,但很多事都身不由己,更何况还面对痛不欲生的死者家属,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就算理由充足,开刀又谈何容易呢?这位门前年轻气盛的少年,但愿不要信口开河才好。

余梁游疑了片刻,走下堂来道,“口说无凭,你的根据是什么呢?”

海雁见状更来了兴致,背着木箱,抱起双臂,微微勾起嘴角浅笑道,“很简单,既然说从光珠搜出的药粉是用来给她父亲治外伤用的,作为一名大夫都该知道,治外伤用的乌头碱有镇痛消肿的奇效。但世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乌头碱分多种,一种治外伤用的乌头碱俗名叫雪上一支嵩,如果过量二五厘,也会使人中毒致死,所以大夫一般会提醒患者只能取适量外敷;另一种常见的草乌乌头碱是沾一点,咽喉就会立即感到刺痛如灼烧,并开始咳嗽,气急胸闷,说话困难,感觉消失,然后开始恶心流涎,腹痛不止,最后头痛耳鸣致死,这一整个过程毒性发作只需一盏茶时间,一个时辰必死无疑。”

海雁见众人不再议论,又单手托腮说道,“糟糕的是,两种乌头碱干粉在外观气味上没有任何区别,大夫也是在配药之前把他们做好了区分知道的。而仵作在当场查验时虽发现酒中有毒,却并不可知是哪一种乌头碱。而且,我们还要了解曹户死前的一切,才能做出更精准的判断。”

看向思索的余梁,看来机会来了!海雁义正言辞的说道,“所以还要恳请大人,允许开刀腹验便知。”

余梁想了片刻,查验准确固然是好,但是若开刀误判了就后果严重了,不仅失信于众人,更加难于管控各商户与飞涨的米市,现在又是旱灾紧要关头马虎不得。

见余梁久不答话,海雁紧接着陈述,“实际上区别就在于乌头碱量的轻重上。另外谨慎起见,曹户的尸体我在来公堂之前已经去过作房查证一次了。准确的说,尸体发青严重,头部撞破有瘀血,曹户死于昨夜戌时一刻上下,而不是通用称呼的戌时。而昨晚我见到光珠时曹家就在旁边不远,正好是戌时整,差了一刻。重申一遍,乌头碱的毒性发作是一盏茶工夫,致死是一个时辰之内。”

余梁越听越糊涂,问道,“什么意思?”曹母、曹术与门口众人也凝神张望过来,表示不解。

“意思是,曹户在进入婚房见到光珠的那一刻,极有可能就已经中毒了。而仵作用银针验过后显示的轻微毒性表示酒里有毒,那就要问问光珠本人啦。还有问问曹家曹户死前发生的一切的一切行为。”

海雁顿了顿,望向曹母与曹术以及余梁,看看他们是否理解了,“我之所以也不敢十分确定,是因为乌头碱的轻重毒性含量在曹户体内并不确定。这除了需要腹验外,还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测验。”

曹夫人高喊道,“余大人,你还不明白吗?”貌似曹母领会了,非常好又近了一步,海雁稍微欣慰了一下,不过,好像正好相反呢。

相反,曹母又哭诉着大喊道,“他就是想给我儿子一刀,想我老来丧子,你还不放过他?你安的什么心啦!”

好吧,看来这位衣着华丽的胖妇孺完全不理解,海雁轻轻叹了一口气。

“好吧,在说简单一点,且不论药量如何,曹户死于戌时一刻,而光珠戌时整就跑出了曹府,如果曹户死于毒酒里的乌头碱,那应该在戌时一刻曹户毒性应该刚开始发作,而不是已经死亡。所以说曹户在进入婚房见到光珠前,极有可能就已经中毒了。”

海雁极力的解释着,肩头的木箱倒是挺重的,虽然着急去找宜州茶楼,但是这边希望还是挺大的,不过余梁好像心不在焉。

“余大人,您有在……听吗?”海雁焦急的问道。

余梁整理了思绪,方回过神来道,“噢,在听。大体听明白了,你是说除了腹验外,还需要做一个小验证,那是什么?”

不妨一试,海雁见他终于开口,才微微勾起嘴角笑道,“只需先找一只活鸡来,喝一杯那剩余的毒酒,看看有什么反应?”

余梁“啊”地一声道,“活鸡?这年成活鸡比人还显贵,米都见不着,哪有多余的活鸡?中毒了扔了岂不可惜?”余梁虽如此说也已让人去取那壶酒了。

这话说的,真不知他是根本不想惹麻烦,还是真吝啬?死脑筋,活鸡难道比人命更重要吗?海雁心底虽然有这么一瞬间想法,但立刻转念笑道,“那就让我来试试吧,好歹我也是一名江湖郎中。”

只听门外轻快熟练的脚步声响起,有人急速向公堂这边急速走来。

“这有何难?海雁想要试验,何须你亲自试呢?”一阵熟悉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海雁惊讶地转身望去,从前门进来一身材适中大约十七岁上下的年轻男子。

那男子高约六尺五上下,一头富有层次感的深黑色短发靠两边自然下垂至脖颈,一身清秀黑长衫,附带着深蓝色腰带与黑色短靴,手持着一柄古剑,热情有余而富有张力;墨色剑眉下,一双丹凤眼里闪动着明亮的黑色眼眸,认真时总能凝聚起坚定的意志力;高挺的鼻梁骨旁,棱角分明的干净脸盘;一行动起来,两侧短发飞扬,整个人如行云流水般轻巧灵活的呈现出来,细腻里深藏着热血与活力,迟钝中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洞察力和愈挫愈勇的韧性。精力旺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总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模样,就像此时此刻,提了两只黑鼠穿过人群走进来,依然洋洋自得。

这个时候能叫海雁名字的,恐怕只有一个人了,即准备到宜州茶楼等候的——落雁岛一直最优秀的弟子,海雁一同长大的师哥,不过却不是自齐州来的。

太好了,海雁满心惊喜,三年以来一直不曾见到故人,故人却先我而来,这下都不用去茶楼等了,勾起嘴角开心地喊道,“小白!是你!你怎么到这来了?”

“啊!晓雁,我就知道你会在这凑热闹,苦等你半天不来。”面无表情但话语相当轻快。

海雁转念一想道,“啊……先别说这个了,你带的老鼠可以帮大忙了。”

余梁从曹家取来了剩余的毒酒,海雁做这个可是轻而易举,熟练非常。侧踩着老鼠尾巴,其中一只老鼠喝了后昏昏欲睡,过了半个时辰,又突然醒来活蹦乱跳,众人惊异。

“看来应该让光珠好好解释下了。”余梁说道。

光珠再次被带来时没有任何表情,沉默不语,听余梁道明后才陈述,“我确实曾想下手害死曹户,但是突然想起父亲曾对我满心希望,希望我能开心的长大,于是我把外伤用的乌头碱换成了迷药放入酒中,以便趁夜逃走。谁知道……,谁知不小心洒入一丁点乌头碱的粉末进去了,当时吓了一跳,想也不敢想,立马从后门溜出了府。后来听说曹户死了,一直以为是我害死了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原来后面光珠根本没有见到曹户,海雁听后也是一惊,竟然不是乌头碱,判断错了,大受打击呢,真是丢脸丢到大海里去了,我看还是悄悄闪比较好。

我可不是怕被人笑话,海雁苦笑道,“看来腹验都不用了,至少证明光珠没有杀人了。”

余梁心底叹服,但只微笑着点点头说,“如果不是乌头碱,那曹户是怎么死的呢?”

未曾发言的曹术在一旁,小声说道,“昨天晚上酒席完后还是下午,他却一直咳嗽不停,喘着粗气,说自己跟中暑了似的想要不停的喝水。”

哎没办法,试一试也未尝不可,海雁对着曹母说道,“如果您想知道曹户的真正死因,如果你不想您儿子就此不明不白死去的话?”海雁不打算往下再说了,相信曹母应该能理解的。

曹母张氏虽然是一妇孺亦是经营了多年米铺上下的人,自然领会了,只是面对亲子深情,她也只好瘫坐在门口掩泪哭泣。

海雁、、余梁、笔吏以及仵作,一行人来到府衙作房里。

放下并打开木箱,木箱前盖上罗列着两排,一排长短不一的细小薄刀锋利无比,另一排是整整齐齐不知多少的尖细银针银光闪耀,木箱里则是各式各样的药包药粉,还有零散的东西。海雁整理了下领口白色丝巾,取出一张黄绿色三角方巾戴上以蒙住口鼻,再熟练的取了最小的一把薄刀,两三下剖开了曹户的腹部,“啪的一下”血溅到方巾与领口上,很快找到了存食的胃部,用镊子翻查出胃部的腐食,有糕点,酒水,与牛肉碎片,仅此而已。银针试过,仅有牛肉碎片里面有剧毒,很可能就是草乌。

终于完事了,海雁收拾了东西道,“是牛肉片,食物里有毒,剩下的就交给余大人处理吧。我想只要问问曹家的人,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凶手了。”

帮海雁背了木箱,海雁快步出了府衙。

余梁释放了光珠后,跟了出来,“请留步,不知怎么称呼?”

海雁背身而立,他是想怎样?我可不会认错的,告诉他名字也无妨,“海雁!”

“今日见了你腹验之法,令余某人很钦佩。”

“你……,可是我判断错了,不是乌头碱,而是迷药。你不怪我吗?”海雁很不解,迅速转身。

“怎么会,你能想得更准确已经很好了。那么,不知是否有兴趣能留下帮忙协助查案呢?”余梁颇为信赖的望着海雁。

海雁很高兴余梁没有责怪自己,微笑说道,“当然。”

……

果然,很快余梁就从曹术那里得知,只有曹户的好友刘全送来过一提牛肉糕,而几天前,刘全为了争回刘家最初的风光体面,曾与炫富的曹户在酒楼发生争执。

众人皆知生意场上,曹户抢占先机屯粮并在面粉里混入了盐粒,在米里混入了泥沙,并且故意抬高了价格。刘全对此本就很嫉恨,也开始囤粮起来甚至跟着抬了价。

刘全被抓进了大牢,坚称并没有送过牛肉糕点,更没有杀人了。

就在刘全被抓后两天,曹术竟然带了一箱银子来找余梁,希望余梁能放了刘全,却被余梁一口回绝。

刘全并不知,见曹术不来救就开始明白曹术的心思了,曹术冷漠无情对周围人更是如此。

刘全揭发,曹户的表哥曹术是个孤儿,锦州人,父母死于兵乱,其后才寄住到曹家。曹术一直都很嫉妒表弟曹户的出身、地位以及一切,为了拿到米铺的经营权,一定是他做的。

刘全一五一十的讲完了,海雁知道此事没有那么简单。

当天夜晚,曹术买通了狱卒前来送饭打算亲自动手杀了刘全,正好被余梁发现。与其说是发现,不如说是刻意另外派人盯住了此间大牢,以防有人下黑手。

让余梁与海雁不解的是,曹术拿来的饭菜里检查并没有毒,也没有带凶器。

夕阳西下,落日余晖。

海雁坐在府衙内院门槛上,托腮思忖良久,从西边吹来的晚风轻轻吹散开两颊碎发与富有层次感的刘海,露出精致的额头;清秀的柳叶双眉微微皱起,长长的睫毛随着一双灵动地杏眼忽上忽下的跳动,深棕色双眸里闪动着点点星光分外清澈明亮,带有一种难以触及的神秘神采;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微起,白皙通透的脸庞泛起些许微红;纤细娇小的身段,依旧难以被水青色粗布长衫掩饰走天生赋予的神韵与优雅;只嘴角轻轻勾起一笑,仿佛广阔大海上飞来一只振翅翱翔的白色鸿雁随着跌宕翻涌的浪流上下俯冲划出了一道道生动灵活的曲线引人神往;微微一动,又似从朝霞映照下一池碧波清水里脱颖而出一位秀丽仙子,举手投足之间蕴含一种清新之美,特立地自信里隐含着智慧与可爱,如同春日阳光一般投射到身边每个人心上。

“哎呀,不想了,思绪混乱。”海雁站了起来,双手交叉在脑后,准备睡觉去了。

正站一旁看得出神,看到海雁站起连忙咽下了口水,跟了过去说道,“是啊,与其烦恼,不如先休息好。”

见海雁不语,就找了个话题,问道,“晓雁,余大人会不会真的如传闻一样拿了赈灾的十万两银子?因为我来的时候听说啊,余大人只发了三千两的粮食发出去。我看那个余大人也不并不怎么好,尤其是……”

就是这样,不说话还好,一开口就念叨个没完没了,好好的英俊潇洒的少年形象都碎了一地,海雁边走边摇头说道,“不知道,这个是有点蹊跷,但是我们要赶紧处理完现在曹户的案子,然后赶回东京赴任才行。”

这段时间暂住在了余梁家中,第二天一早,海雁与出门预备去曹家看看。

正巧典史户司刘大人——一个穿着灰色长衫、小眼睛、偏瘦的中年男人来了,称要找海雁说事。

又问起余大人的传闻不知真假。

典史大人听后大惊,还是有人第一次问他这个问题,“这些,我想只是传闻吧,不可信哦。不过,有一句老话这样说,越听着离谱的传闻越有可能是真的。所谓真真假假,真的久了也有可能是假的,假的久了也会变成真的呢。”

越来越糊涂了,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典史直接在里屋门口看到了海雁说道,“余大人今天有要事要办,可能去不了。他希望你们能理解,也可以先去曹家看看。”

“什么要事?”海雁走近了,越发好奇。

“听说余大人的外甥来了,他要亲自招待吧。下午还要去拜访各个富商豪府做安抚工作,毕竟现在是非常时期。”

难怪风言风语这么多,不过还真是个惊人的消息,非常时期吗?海雁轻轻拔了拔额头的碎刘海,皱起了眉头,很不爽的踢开了脚边的石子。典史已经离去了。

“小白,该走了哦!”

大惊,“喂,晓雁,没弄错吧,我可比你大诶。你怎么能叫你师兄‘小白’呢?”,海雁走在前面不理。

“小时候这么叫,也就算了,想不到长大了还这么叫,真是没大没小诶。你应该叫我‘白石’师哥,知道吗?”,紧跟其后,边说边把手轻抚在了海雁那盘束的黑色头发下伴着清风飘逸的两条长长的纯蓝色锦缎。

“喂,我说你……别摸我头上,听到没?”海雁似乎不太开心,挥开了碍事的手。

得意了,“呵,谁叫你个子小呢?你要是不再叫我‘小白’,我可能就……听到了,哈哈。”

海雁以为好恶分明,实力出众算得上高手,但有时好胜心强起来常遭人讨厌,特别是碎碎叨叨的毛病无疑是另一项“特长”。有时却冷静细腻,除了迟钝了一点,非常重视情义。

“李小白,字白石,没错呢。”海雁勾起嘴角“嘻嘻”地笑起来。

“切,我哪有字,你又胡诌。”

“没有字,那是李小白喽,也没毛病呢,恩!”能够奚落下倒是挺高兴的,海雁偷偷笑着。

“啊?……你这小鬼,套我呢,是!”想了一会才明白怒道。

海雁早笑着跑远了。

“切!跑那么快,去哪啊?”

“……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