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异术而同心”:士商之间的文化身份认同
晚明商业经济的发展,使得商人的活动已不仅仅局限于经营之道,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为他们参与知识界的艺术文化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他们在文化圈浸淫既久,也因此而增强了自身的文化自信。
商人之所以能参与社会文化的建构,还在于士人阶层对他们行为的鼓励和认同。而这种鼓励和认同的方式,则首先来自有文化解释权威的士人对千百年来儒家伦理的变通。
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是“农本”意识,商业古来是国政之“末事”。“士农工商”的社会职业顺序,也是文化伦理的等级秩序。处于前列的职业类型,无形中形成了对后列的傲慢与偏见,这似乎定型了中国政治统治的结构层次,建构了社会伦理的身份对应。
至明代中后期,这种情势有了深刻的改观。一些身为文学家或思想家的士大夫,正是这种风气改观的主倡者,作为具有文化话语权的精英阶层,他们的言论无疑领导了那个时代的学术走向和文化风尚。如王阳明(1472—1529),作为明代哲学的巅峰人物,就力倡“尽心”之说,以阐发对“四民”事业的看法:
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
阳明先生在此不仅阐扬其“心学”之思,还开宗明义指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直入社会意识和文化心理的本体。又李梦阳(1475—1531)在《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中引王现(文显)语云:“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货财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赵南星(1550—1627)也认为:“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也。”“农之服田,工之饬财,商贾之牵牛而四方,其本业然也。”所谓“本业”,已不专于经国之道、农本之事,商人事业也同等重要。如江盈科所说:“夫儒者之储学,与农之积谷、贾之积赀,皆其分内事也。”而对于四民顺序的定位,更可体现不同时代社会意识对商人精神的接纳。明中期阳明后学何心隐(1517—1579)认为四民的顺序应该是“士—商—农—工”,强调“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汪道昆(1525—1593)则云:“诎力者不足于贾,去而为儒;羸者才不足于儒,则反而归贾。”坚称“良贾何负闳儒”,高调为商人地位与声望正名。
晚明士人对于商人的同情和理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本身就出身于商贾之家。如文坛名家茅坤(1512—1601),其弟兄便以商贾为业。据李乐《见闻杂记》载:
茅鹿门先生官颇显。兄乾俶傥有侠气,家人贾商为业;弟艮笃朴安分,嗜农桑利。曾不倚恃鹿门剥削残虐细民,各成大家。卒以府判、藩幕终其身。二家子孙亦多读书登科。嗟嗟,俯视今之龌龊鄙琐、满面染坊者天涯矣。
茅氏兄弟在经商的同时,并未放弃读书举业之事,其“二家子孙亦多读书登科”,正说明商人对于自身境遇的现实性关注和家业前途的功利性考虑。类似茅坤这样的身份和处境的士人,在当时亦颇夥,如汪道昆父辈皆为盐商、书家王穉登(1535—1612)的父亲“素善治生,累赀数万”、“晚明四家”之首的邢侗也“家资钜万,筑‘来禽馆’于古犁丘”。如此等等,可以视为晚明士商文化的一个缩影。
以上诸人多是祖辈为商,家族传承,继产而富,本属正常。然而不少文人致富的主要手段,则是直接参与商业经营,这在当时并不罕见。如米万锺家财颇丰,为求市隐,不惜重金构园;董其昌则是松江望族,不乏资财。再如凌濛初在著书的同时,并不忘刻书赚钱,他精于成本与利润之核算,却因急于获利,致使书籍质量大打折扣,时人谢肇淛便批评道:“吴兴凌氏诸刻,急于成书射利,又悭倩人编摩,其间亥豕相望,何怪其然。”清初顾炎武批评明代文化之“空疏”与“荒陋”,所因之一,恐有其时刻书之恶习。然而,就是这个作为一代硕儒的顾炎武,也是商场中人。他“善于治财,故一生羁旅,曾无匮乏”,直至清初,其家财仍然富余,故有实力游访多方,鉴藏古物。
在晚明文人的资金来源中,还有鬻文获利的渠道。如屠隆自言:“不肖今日之谓也,江上有水田十七亩,斥卤侵焉,无已,则请鬻文卖赋,足以自给。”冯梦祯的日记中也记载自己收受酬金之事云:“二十九日,晴……庄静甫索文,饷定盘一枚。”虽然文章应酬之事,古已有之,然在晚明士商互动的背景下,似乎来得更加自然。尤为甚者,文人们给商贾之家立传作序,互相利用,各取所需,亦可视为商业社会的常规,而若索文者得当代名家一纸,更可借以炫其家声。如李维桢在为龙游商人李汝衡作传时,赞曰:
盖闻古有世德、有世业,自王公以逮四民,莫不皆然,是为世美。汝衡修父之业,而息之栋宇榱桷,有益无因,视夫堂构之弗肯者相万矣……不佞以是信汝衡侠而隐于贾者也,非可庸众伍也。
李汝衡常与缙绅相交游,李维桢当不可少。《明史》对李维桢的评价,有所赞誉,也颇有微词:
维桢弱冠登朝,博闻强记……文章弘肆有才气,海内请求者无虚日,能屈曲以副其所望。碑版之文,照耀四裔。门下士招富人大贾,受取金钱,代为请乞,亦应之无倦,负重名垂四十年。然文多率意应酬,品格不能高也。
在文士们的此类应酬文章中,少见己意之直抒,而擅以虚言过誉、阿附时好,其实不可全信。再如自命清高的东林党人顾宪成为商人倪景南作墓铭时,谓:
昔司马子长著《货殖传》,谈文者以为千古绝调。予特嘉其取善之周,不择巨细。乃世人卒讳言富,即为子若孙者,阐扬先懿,亦惟恐以富掩也。相习而为讳,夫此何足讳也!富而好礼,可与褆躬;富而好行,其德可与泽物顾人,之用之何如耳!吾锡故有东湖邹公望桂坡安公国,其人皆翩翩豪举,其名与资俱倾一时,本之各有所长,非苟而已也。以为予国家得若人而用之,必有裨于会计。即不然,而一乡有若人,可备一乡缓急;一方有若人,可备一方缓急。作史者仿子长遗指,采而列之《货殖》,附于陶白诸人之后,岂为过哉?
语中不乏颂谀,与李维桢赞语异曲而同工。当然,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出商人价值与社会意识的冲突与融通。在明人文集中,跋赞铭序类文章随处可见,几乎成了他们文集中必不可少的类选。晚明士人对于售文射利之事的乐此不疲,时人的逐利心态,于此亦可见得。
与此风气同调的,是晚明商人对于士人文艺事业参与的热情,而其角色的转换也颇为独特。在周晖(1546—?)对当代文人轶事的记载中,一则有趣的对话被广为引用:
凤洲公(王世贞)同詹东图(詹景凤)在瓦官寺中,凤洲公偶云:“新安贾人见苏州文人如蝇聚一膻。”东图曰:“苏州文人见新安贾人亦如蝇聚一膻。”凤洲公笑而不答。
苏人重文,徽人重商。王世贞为江苏太仓人,詹景凤为安微休宁人,各自都为自己的籍地说话。这种话语的背后,乃是反映了晚明徽州与苏州之间的互动与互补。在这种关系之中,一个突出的方面,便是艺术品的收藏与投资。一些徽商对于艺文之事的雅好,并不减于文人。这种雅好,在明代中前期就已有所体现,如生活于永乐到成化年间的徽商汪志德,“虽寄迹于商,尤潜心于学问无虚日。琴棋书画不离左右……晚乐林泉,或觞或咏,或棋或书,惟适是安”。而于著书立说,亦有像经商之所好者,如成化嘉靖间的歙县商人黄长寿“性喜蓄书,每令诸子讲习加订正,尤嗜考古迹,藏墨妙。与文人登高吊古,终日徜徉,不以世故撄其心。所著有《望云遗稿》,藏于笥。刻《文公家礼》《诗文玉屑》《雪州文集》《望云集》《壬辰集》《壬辰续集》及《江湖览胜》,行于世”。
再如晚明徽州人方用彬(1542—1608)更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人物。他交游甚广,友人说他“交游半海内,声誉满长安,操觚士咸喁喁向风争趋附焉”。方氏本为高利贷商人,“生平任侠,急诸贤豪”,竟连当时的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如书家詹景凤、名士汪道贯、制墨名家方于鲁等,都曾向他告贷。他兼善书画篆刻诸艺,且精于艺术品的经营与鉴藏,又旁涉写诗作赋、选文编书。
商人们像文人一样心向风雅,以文会友,跻身文化圈,在当时几成风气。作为一个半途入行的群体,商人是让士人既爱又恨的另类,故其既商亦文,多少受到来自知识精英们的偏见甚至不屑,如张九征(1617—1684)在给友人陈伯玑(名允衡)的信中,便抱怨道:
弟尝谓世间有最不可解事:徽贾西商,啖名慕贵,辄挟行卷诗集,丹黄梨枣,润饬精工,不一二行,令人狂闷呕吐,而穷巷著述,鸿文巨章,求一授梓,渺不可得。
经济的发展,财富的暴发,使商人们在满足声色之欢与口腹之欲的同时,也在寻找另外的精神寄托和释放形式。尤其文化水平不高的商人,他们已经感到社会知识对于他们的礼尚往来、待人接物、婚丧嫁娶等居家应酬等方面之急需。而最为便捷的方法,便是直接效仿士人阶层的行为与生活方式,以此作为有教养的“文化人”的标记,并尽力融入士人的生活与交游圈中,并期获取他们对自己文化身份的认可。而其中一些商人因有雄厚财力的支持,便趁势出版著作,不仅图书用材考究,装帧精良,还常延请名家题辞作序,吹捧推荐。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晚明刻书业大盛的一个原因,即是有商人的踊跃参与。因此就不难理解张九征的抱怨了,乃因在当时,除了像陈继儒、王穉登之辈常借名气和影响力来编书谋利外,绝大多数文士的作品付梓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这也成为他们的人生尴尬,而相对于商人的低劣之作却梓行便利且大行其道,其心理的不平衡自可想见。
当然,历史地看,商人从文也是晚明文化构建的重要方面,因为任何文化形态都需要其中各类群体的互动参与,才能生生不息,绵延发展。余英时先生在讨论明后期时的商人的特点时,专门论及“贾道”,他认为:“明清商人当然没有西方清教商人那种特有的‘天职’观念,更没有什么‘选民前定论’。但其中也确有人曾表现出一种超越精神。他们似乎深信自己的事业具有庄严的意义和客观的价值。”因此当士人们面对剧变的社会形势,他们所思考的内容,不仅在于对自身生存的关心,也不乏对于文化生命安顿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