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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狗

我出生在新南威尔士州的悉尼,但却在昆士兰州一个叫沃里克的内陆小镇长大。这是一个我认识的人大都没有去过,但却人人都听说过的地方。这是一个农业小镇,有着传统的价值观和对家庭的强烈归属感。如今沃里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小城市,而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沃里克是那种直到周五晚上才会人头攒动的地方。酒吧里挤满了努力工作后的人们,他们想在晚上玩个痛快,喝上几杯啤酒,打几次架,再开车去趟加油站——任何一个真正的澳大利亚人都把加油站称为“服务站”——去那里吃个肉饼,因为肉饼整天都放在炉子上,硬得像块石头。

这些人都是好人,但当时那是一个小圈子,每个人都知道别人的家长里短。我知道自己并不在这个圈子中。

促使人们做出恶劣反应的不只是我出生时的传闻,还有我的行为表现,以及我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从一个礼貌、招人喜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笨手笨脚、大声喧哗的“眼中钉”。到我十四岁时,我成了班上的捣蛋鬼,我那些哗众取宠的话惹得老师们很生气,我经常会被赶出教室,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来到加油站喝个下午茶,而其他的傻瓜还留在教室里上课。

当我的学年结束时,校长和我们每个人握手,并在期末大会上友善地谈论着我们的未来,而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将在监狱里见到你。”

当然,这一切都是事出有因的,不仅仅是失去父亲的痛苦——不止一次,而是两次。

我的崩溃是因为我分崩离析的家。

失去丈夫对妈妈打击很大。真的很大。她自己的父亲从二战的创伤中归来,像很多男人一样,开始用酗酒来麻痹疼痛。妈妈的童年教育她,当父母争吵时,孩子们躲起来会更安全。

所以,当妈妈在三十出头就成了寡妇,还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时,她只能用她知道的唯一方法来应对:逃避。

我记得在那些日子里,她把自己锁在卧室中。偶尔我会看到她出来上厕所或去厨房,但充其量她只是房子里的一个影子。我会做鸡蛋吐司或意大利面罐头吃,或者去奶奶家、其他邻居家,再或者,如果是星期天,就去教堂。

妈妈会经历这样的阶段,她痴迷于让房子一尘不染。她强迫自己打扫,偶尔自己做饭时,她会疯狂地打扫厨房两个小时。我和妹妹从来没有做对的事情。孩子就是孩子,我们会掉落面包渣,在窗户上留下手指印,或洗澡超过3分钟。任何一件事都会让妈妈火冒三丈。

我们那块地有几英亩,到处都是树和花坛。虽然爸爸妈妈过去很喜欢一起工作,但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得负责保持那里的整洁。我必须每周割草,每天早晨上学前至少给一个花坛除草。

如果我不做这些家务,我的生活就会变得痛苦不堪。妈妈开始时只是抱怨,但不久就会大喊大叫起来。

“你真没用,”她说,“我希望我从来没生过你……你就是我人生的一个错误……我讨厌你。”

我也会吵着回嘴,很快我们就开始互骂。有时她会用鸡毛掸子的藤柄打我,伸手抓住我的胳膊,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血痕。

妈妈从未道歉。我也是。

我们从早吵到晚。我从学校回来,觉得自己在家里如履薄冰,如果我弄出一点声响或以任何方式打扰她,同样的噩梦就会重新上演。

最终,在我14岁的时候,妈妈再也忍受不了我了。有一天,我正在处理自己受伤的胳膊,她说道:“你出去吧。”妈妈一边说着,一边从碗柜里拿出了她的清洁用品,“我已经受够了争吵,你去楼下住吧。”

我们的家是个两层楼的房子,但重要的东西都在楼上。楼下是房子里无人问津的地方。我和克里斯蒂小的时候会在楼下玩,那时候楼下还是个游戏室,但现在已经是个垃圾场了。那儿有个厕所,但几乎没有任何自然光,还有一大片地方仍然堆满了建筑材料。对妈妈来说最重要的是,地下室的楼梯有一扇门可以锁上。一旦我到了那里,我就被困住了,不再是楼上家庭生活的一部分。

我没跟她争吵。我心里其实也很想远离她。

于是我拿着床垫和衣服,开始了新的生活——这种新生活里,妈妈会在我该起床吃饭或上学的时候开门。除此之外,如果我在家,我就会被关起来。

我最怨恨的并不是自己像个囚犯一样被囚禁起来,我怨恨的是那黑暗。

盖里死后不久,我开始梦游。当我搬到楼下住的时候,情况变得更糟了。我经常会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周围都是破瓦片。周围一片漆黑,让我恐惧万分,而且不知道电灯的开关在哪里。

一切都变得可怕起来,我的梦里充斥着《猛鬼街》中的弗莱迪·克鲁格等候在我的房间外的噩梦画面。

大多数晚上,当我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时,我都会倒在床上,对着我小时候就有的饼干怪兽泰迪呜咽。

通常我在比赛时不会带床垫,但我担心在戈壁沙漠跑步时腿伤会突然发作,所以特意带了一张。第一天快结束时,我把床垫吹了起来,想休息一下。我随身带了一个iPod,但没有闲心使用它。我只是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的比赛。我很高兴能获得第三名,尤其是因为我、汤米和一个叫朱利安的罗马尼亚人之间只隔了一两分钟的时间。

我们住在蒙古包里,而不是军用帐篷,我期待着天气变暖、变好。不过,与此同时,我猜想得等上一段时间,同寝的其他人才会回来。我吃了一点比尔通,然后就蜷缩在睡袋里。

前两个人只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回来了。当我第一次意识到他们在说话时,我还在打着瞌睡。一个名叫理查德的室友说,“哇哦!迪恩已经回来了!”我抬起头,冲他一笑,打了个招呼,然后祝贺他们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赛程。

理查德接着说,他打算在那三个澳门人一进来就和他们谈谈。第一个晚上我睡了一夜,但据理查德说,他们很晚才睡,一直在收拾包裹,而且很早就起来不停地聊天。

我对此并不太担心,不一会儿又睡着了,想着露西娅,想着她当初是怎么让我开始跑步的。

一切都始于我们住在新西兰的时候。露西娅当时管理着一家生态旅馆,我则为一个葡萄酒出口商工作。我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为了食物而奔波于高尔夫球场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更棒的是,我们的工作都有很多额外待遇,比如免费的葡萄酒和外出就餐。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喝点小酒,周末我们会出去吃饭。早上,我们会带着圣伯纳犬科特利(以传奇板球运动员科特利·安布罗斯命名)出去散步,中途会在一家咖啡馆停下来,吃点红薯玉米油饼或全煎蛋。我们会在回家的路上吃点糕点,在午餐时开一瓶酒,然后晚上出去吃一顿三道菜的大餐,再喝点酒。随后我们会再带科特利散散步,买个冰淇淋。

人们会说我是个大块头,他们是对的。那时我重达109公斤,比我一生中任何时候都要重。我不再运动,还偷偷抽烟,我的沙发上还留下了我看体育节目时压出的大坑。那年我26岁,但正在慢慢消磨自己的生命。

当我和露西娅结交了一些喜爱跑步和健身的新朋友时,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她开始注意自己的健康并开始减肥。她解释说,她想在穿比基尼时看起来更漂亮,而我——就像我家乡的典型男人一样——告诉她,这很可笑。

但是我不相信自己所说的。我知道她是个坚强的人,一旦下定决心,就会坚持到底。

露西娅很快就开始跑步,并且在4.8公里的距离内越跑越快。

“布巴,你实在太不健康了,”她说,并且用我讨厌的名字称呼我,“我现在跑得比你快多了。”

当时我正躺在沙发上看板球。“别傻了,我可以轻松跑赢你。你才跑了六个星期。”

在我的心目中,自己仍然是一名运动员。我还是那个可以整天和朋友们一起打板球或者到处跑的孩子。除此之外,我还有露西娅所没有的特质——一种杀手级的竞争本能。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参加并且赢了许多比赛,所以我相信,无论她向我提出什么挑战,我都能打败她。

我找到了短裤和网球鞋,跨过正在门前的台阶上熟睡的科特利,和露西娅一起走到街上。

“你确定自己准备好了吗,布巴?”

我不屑地哼了一声。“你是在开玩笑吧?你不可能赢的。”

“那好吧。我们开始。”

我们保持着同样的速度——刚开始时是这样。然后,露西娅开始超过我。虽然大脑要求我跟上节奏,但这是不可能的。这已经是我最快的速度了。我就像一个中途熄火的老蒸汽压路机,速度越来越慢。

跑到后来,我不得已停了下来。前面的路稍稍有个拐弯,通往一座小山。挫败感使我的心情万分沉重。

我弯下腰,双手放在膝盖上,干咳着,喘着气。我抬起头,看到露西娅在我前面。她回头看了我一下,然后继续向山上跑去。

我被激怒了。自己怎么会被打败呢?我转身往家走去。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愤怒的情绪,与之相伴的还有恐慌。

她变得越健康,体重减下去越多,我失去她的风险就越大。从开始跑步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她不会停下来,这不会是一时兴起的事情,她很有决心,我知道她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她达到目的为止。等那一天真的来临,她为什么还要和我这样一个胖子待在一起呢?

我又醒了过来,但这一次听到的是三个中国澳门人回到帐篷里的声音。他们都为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比赛而兴奋不已,此刻正摊开装备箱,寻找各自的晚餐。就在这个时候,理查德摘下耳机,开始用我听起来很标准的普通话和他们交谈。

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他们听懂了理查德说的每一个字,而且都很认真地在听。他们看起来像是被训斥的小学生,不知道该往哪里看。当理查德讲完时,指向了我。他们都默默地盯着我看,然后从包里抓起食物,溜出了帐篷。

“你说了什么?”帐篷里的英国人艾伦问道。

“我告诉他们,今晚他们必须保持安静,有纪律一些。必须在晚饭前把东西整理好,然后回来休息。那个家伙是为了赢得比赛而来的。”

他们都转过身来看着我。

“他说的是真的吗?”艾伦问道,“你来这里是为了赢得比赛吗?”

“嗯,是的。”我说,“我不是来玩乐的,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理查德笑了,“我们看出来了。你不太擅长交际,对不对?”

我也笑了。我喜欢这个家伙。

“是的,一部分原因是我有些冷淡,另一部分是因为我就是这样度过比赛的。”我顿了顿,“但是谢谢你对他们这么说。”

当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从睡袋里走出来,拎着那天晚上要吃的脱水食物,漫步在帐篷外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半了。虽然我们不得不自己携带比赛所需的食物、床上用品和衣服,但比赛组织方至少为我们提供了饮用水。所以我去找了几瓶热水,准备自己的墨西哥肉酱味脱水饭。饭吃起来味道寡淡,和以往吃过的味道一样,但我告诉自己,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玩乐的,饭里含有我所需要的最低卡路里,我必须把它吃干净。

大家围坐在另一边聊天。那里生起了一堆篝火,我喜欢在篝火的微光中休息一会儿,但没有空椅子了。于是我索性蹲下来吃。从包角里掏出最后一点食物之后,我便走回了帐篷。这是美好的一天——事实上是完美的一天——但是我需要好好睡一觉,这样明天才能有同样完美的一天来保持我的第三名成绩。我以一个无名小卒的身份开始这场比赛,而从现在开始,我猜人们在比赛中会更加注意我。但这可能会带来麻烦。

就在我站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了那只狗。它大约有30厘米高,沙色的毛,大大的黑眼睛,还长着滑稽的胡须。它在椅子间穿来穿去,用后腿站立起来,吸引人们给它一些吃的。但是在比赛前期,想让运动员们放弃他们的食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真是聪明的狗,我想。但我不可能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