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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赛开始

比赛的第一天,因为精神紧张,人们总是起得很早。在出发前的两三个小时,营地里人声嘈杂,人们都在忙着聊天、吃东西、收拾行李以及担心自己是否把行李收拾好了、是否在合适的时间吃了适量的早餐。

我理解人们的这种行为,因为我自己也经历过,但我现在不再这样了,我已经有了一套经过反复实践总结出的行程表了。

倒计时90分钟——起床,穿好衣服,上厕所。

倒计时60分钟——在帐篷里保暖,吃高热量的早餐。

倒计时15分钟——收拾好睡袋和充气床垫,离开帐篷,加入出发队伍。

然而,对于任何看到过我的行程表的人来说,这最后的一个小时看起来都有点奇怪。在出发之前,我会一直待在睡袋里,即使在吃早餐罐头的时候也不例外。当其他人都在外面蹦蹦跳跳地吃完压缩食品时,我却蜷缩在睡袋里,把小圆帽拉得紧紧的,塞进去一个由豆子、香肠、培根和蘑菇组成的冷罐。这种行为难免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没有哪个心智正常的超级马拉松运动员会随身携带罐头食品——这会增加额外重量。但在比赛开始前,我总会吃一罐这样的食品,比起被怀疑为业余爱好者,这450卡路里的热量显然更有价值。

在接下来的六天里,我将什么都不吃,只吃一些冷的、补水的食物,这些东西的味道像三文鱼或波伦亚口味的意大利面,偶尔吃一点干肉片(来自南非的干腌肉),几颗坚果和几十种能量凝胶。往往几天后,我就会对这些食物感到厌烦,但正是这种轻量的营养让我的背包轻了不少。

我细细品味着每一口冷冰冰的食物。那三个中国澳门人已经不见踪影,但我看得出来,帐篷里的其他人——两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都在沉默地盯着我,好像我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吃完饭,我又躺了下来,在睡袋里紧紧地蜷成一团。我猜他们可能还在盯着我看。

离出发还有一刻钟的时候,我从睡袋里爬了出来,把东西装进背包,朝队伍走去。大家都在盯着我看,这一点我毫不意外——他们第一天看到我时就是这样。我的紧身跑步上衣是亮黄色的,上面还有赞助商的标志。因为我又高又瘦,所以看上去像根香蕉。

这种时候总会让我觉得有点尴尬。虽然我尽量避免与他人作比较,但最终我还是认为其他人在比赛开始时看起来都比我好。他们看上去都更健康、更强壮、更像耐力运动员,而我看上去却像是个傻子。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咬紧牙关,躲在太阳镜后面,告诉自己是时候开始工作了。

对很多跑步者来说,系好鞋带,走出家门,让肺部和双腿在大自然中奔跑,找到完美的节奏,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这关乎自由与和平。时间仿佛在此时凝固了,日常生活的压力也逐渐消退。

我不是这种跑步者——但我的妻子是。露西娅之所以跑步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做。她参加比赛是因为她喜欢那种亲密无间的氛围和集体感。我却并非如此。我不喜欢跑步,也不喜欢集体感,我只是喜欢比赛,喜欢竞争。

我花了37年的时间才意识到比赛多么适合我。在我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玩板球和曲棍球。从一开始,我就喜欢曲棍球的动作,球迎面飞来时一击即中,或者迅速射门,让球飞进球门右上角的某个地方。对我来说,这两种运动都能让我感到平静和快乐,这种感觉就像露西娅跑步时感受到的那样。但是,即使我能掌握击球和滚球的技术,我也永远无法成为团队型队员。我会在比赛中对表现不佳的队友大发雷霆,这让我意识到自己更适合做一个独行侠。

我还打过一段时间的高尔夫球,水平也不错,周末的时候还能在悉尼西郊的球场上教人们打球,然后带着赚到的钱回家,这样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我和露西娅就可以吃喝不愁了。但随之而来的还有压力,以及那些令我难以适应的各种礼仪规则。我发了太多的脾气,打折了太多的推杆,最终,我发现高尔夫球也不适合我。

说起我对赢得跑步产生的兴趣,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当时我们已经离开伦敦,住在曼彻斯特。那是新年前夕,我正在听一位板球界的朋友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打算去参加春季的半程马拉松。他说要打破个人1小时45分钟的最好成绩。多亏了露西娅,我才对跑步有了充足的了解,知道丹是一位不错的选手,虽然不是最棒的,但比很多人都跑得好。丹当时的身体状态很好,我想他对自己能跑得更快充满信心也是正常的。

但他一直说个没完没了,于是我放下啤酒,说道:“我想我能赢过你。”

丹笑了。音乐太吵了,他不得不靠过来一点,好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你说什么?”

“我可以赢过你。这很容易。”

“你不是一个跑步者,迪恩,你不可能赢我。”

“丹,我很有信心,我甚至可以快你五分钟。”

从那以后就有点疯狂了。人们又笑又喊,很快交易就达成了。如果我不领先丹五分钟,我就带着他、他的妻子还有露西娅出去吃晚饭。如果我赢了,买单的人就是他了。

露西娅给了我一个眼神,我只是笑了笑,举起了手作为回应。在我看来,我刚刚为我俩赢得了一顿免费的高级晚餐。

比赛定在三月底进行,而在此之前我还有一座双峰要攀登。我已经跑了一两年了,但从来没有超过5公里。如果路程稍长,我就会感到无聊和厌倦。此外,我一直讨厌在天气寒冷或潮湿的时候跑步——而曼彻斯特的一月和二月除了又冷又湿,什么也没有。于是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训练仍然没有开始。

谢天谢地,我很幸运。很多跑步者总是忍不住跑步后就急不可待地在推特上面发布自己的跑步时间,丹就是其中一个。每当我开始读到他跑得有多远,跑得有多快的时候,我就有了从沙发上站起来走上街头的动力。我知道只要强迫自己跑得比丹发布的时间更远更快,我就能赢过他。

我和丹、露西娅在起跑线上并排站着。丹看上去很健康,准备充足。露西娅也很享受这场比赛。我觉得自己和其他成千上万的跑步者格格不入,他们的运动装备看上去比我的都好。

“迪恩,你知道我对葡萄酒的品味很高,”丹说,“你需要第二笔抵押贷款来支付今晚的餐费喽。”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

“说真的,伙计,”他说,看上去真的很担心,“你能行吗?天气太热了。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

我感到很紧张,嘴都干了,我所能做的就是把尽可能多的空气吸进肺里。

一声枪响,我们跑了起来。丹在我身边,我们以相当的速度前进着。露西娅被甩在了后面,我和丹则齐头并进。他看上去很强壮,很有控制力。跟上他的步伐让我觉得很好,很高兴我们终于上路了。

当我们通过第一个标志时,我突然想到,我只剩下19公里的路程来赢得比赛了,而且要赢五分钟。所以我做了自己唯一能想到的事:强迫自己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起来。

很快,我的肺开始疼痛,我觉得天空中没有足够的空气让我继续前行。我想稍微放慢脚步,恢复一下,但我强迫自己保持这种速度。我只有落下丹远一点,这样才有可能拥有那五分钟。

我一次也没有回头察看,因为这一点用都没有。如果我看到他离我很近,我可能会感到惊慌失措,如果他已经离我很远了,我可能就会不自觉地放慢速度。我知道这场比赛的输赢取决于我的意志力。只有保持专注,继续前进,才能避免分心。

丹说得对,那天天气很热。我以前从来没有在曼彻斯特的这个时候经历过这么热的天气,整个上午,人群的喧闹声被救护车的警报声所打破,他们跑着去帮助那些筋疲力尽的跑步者。

不过,对我来说,高温并算什么威胁。它就像一个受欢迎的朋友,让我想起了自己在澳大利亚度过的童年。夏天的时候,我会花几个小时打板球,或者在高达43到48度的高温下骑自行车。比赛时的温度比起澳大利亚来可差远了,但我还是发现随着温度的升高和路程的增加,我变得越来越强壮。

至少在18公里之前是这样,之后我逐渐放慢了脚步。我的腿又麻又软,就好像有人把肌肉剥去了一半。但我仍然不停地奔跑,使劲地前进,提醒自己这关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自尊。

我以1小时34分的成绩越过了终点线,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参加半程马拉松,比丹之前的个人最好成绩还快了9分钟。这就够了吗?他起跑时很快,训练也使他有机会打破这一成绩,我所能做的就是蹲下身子,让肺部慢慢恢复,看着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希望丹不要太快跑到终点。

露西亚比我晚五分钟多一点到达了终点。我们微笑着站在那里,等了足足十分钟,丹终于到了。

“出什么事了?”他缓了口气后说道,“你一溜烟儿跑掉了。你平时一定训练得很刻苦。”

我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背。“别再玩推特了,伙计。”

这次比赛的起跑场景和世界上其他比赛的起跑线并无二致:每个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来应对紧张感。我站在第二或第三排,试图通过东张西望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汤米·陈也在那里,看上去很专注,而且状态很好。他的摄制组站在一边,旁边还有很多粉丝。“祝你好运,汤米。”有人喊道,“希望你打破记录!”

“谢谢。”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迅速消失了。他和我们一样紧张,也许比我们还要紧张。我知道他是超级马拉松冉冉升起的新星,他在当年举办的五场比赛中,第一场就得了第二名,因此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我最后检查了一下装备包,确保背带在我的胸前系紧,亮黄色的鳄鱼标把我的鞋子盖住。我知道今天的路程中包括沙丘地形,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在接下来的四五个小时里,忍受着恼人的沙砾不停地刺激我的脚。

出发的号角响了,周边人群中发出的声音逐渐消失。比赛在一片广阔的草地上开始,起跑时,人们像往常一样涌到了中间位置。如果有人第一天就想要带头,我并不太介意。这就是这种比赛的美妙之处——比赛没有等级之分,世界级的运动员和自得其乐的业余选手同时起跑,如果你想跑在前面,并能保持下去,那就请便吧。

我已经猜到比赛开始的时候可能有点棘手,因为每个人都像往常一样挤成一团,我离大部队很远,不会出现在任何摄影镜头中,但如果我跑得够快的话,我就能在赛道变窄、进入岩石峡谷之前领先那些慢速选手。

我按计划跟在汤米后面。昨夜没有下雨,但岩石被晨露打湿。我努力稳步前进,但发现有点困难,汤米也好不到哪儿去。我想我们都知道,如果一步走错,扭伤了脚踝,就只能忍受着巨大的疼痛跑完接下来的240公里了。

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移动,之后便看到一个罗马尼亚人飞快地从我身边经过。他在岩石上蹦蹦跳跳,好像它们是小型蹦床一样。汤米发现自己被落在了后面,于是也加快脚步。他俩离我有点远了。稳住,我对自己说,不用担心。

在离开苏格兰之前,我和教练制定了一个完整的计划。我们回顾了之前的比赛,发现我经常犯同样的错误。我往往一开始表现不佳,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进入状态,特别是在跑80公里以上的路程时,我会用接下来的比赛弥补之前的损失。事实是,我并不是一个率先发力型选手,比赛中的每一次早起似乎总是给我沉重的打击。我经常发现自己在第一天比赛结束时落后领先者多达20分钟。

即使在跑步训练的时候,我也很难取得进步,在前一两公里,我总是怀疑自己是否还想继续跑下去。刚开始的几分钟,我觉得我宁愿做其他任何事情,就是不愿跑步。但如果我能坚持下去,情况就会变好,在跑步的最后阶段,我简直可以飞起来。

所以我相信,只要汤米和这个罗马尼亚人在我的视线里,我就可以超过他们。如果我在第一阶段接近尾声的时候保持速度,但又不过度劳累,那么在接下来的赛程中,我就会调整到最佳状态。

半天过去了,罗马尼亚人开始显出疲态,被我们远远落在身后,远到我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了。我抬头一看,一座沙丘出现在我面前。它又陡又宽,足足有90米高。我在摩洛哥见过沙丘,但眼前的这个似乎有些不同。路边的沙子看起来更硬更紧凑,但我需要跑上去的那段路却很软,几乎没有任何阻力。

在沙丘上奔跑有一个关键,我在第一次参加撒哈拉沙漠马拉松比赛时就学到了这一点。当时我不知道必须让步伐尽可能又短又快,以免沙子磨破脚底,延缓你的速度。我也不知道有时候较长的路比较短的路还要容易。结果,我在沙丘上跑步时就像喝得酩酊大醉一样,那一天我很晚才完成比赛,并且开始认真地考虑干脆退出算了。

汤米在我之前向沙丘发起冲锋,但也仅仅是几步之遥。很明显,戈壁沙漠不像撒哈拉沙漠,这一地区昨晚一定下过雨,所以沙子更黑、更粗糙了,只要稍微受到一点压力,它就会垮掉,像脆弱的泥土一样掉下来,有时我不得不用手去获取额外的抓力。我们不是跑上去的,而是爬上去的。

我们终于到达了山顶,也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那片沙丘。唯一的选择是沿着前面延伸近一公里的狭窄山峰继续奔跑。两边的沙丘都掉落下来,如果有人踩错了地方,他们就会掉到下面去。爬上来要花很长时间,从而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汤米很享受这里的风景。“看这儿的景色!”他喊道,“是不是很壮观?”

我什么也没说。我恐高,很害怕自己会掉下去。我尽可能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着。不止一次,我的脚打滑了,我绝望地伸出双臂试图恢复平衡。我不在乎汤米是怎么看我的,我所能做的就是盯着脚下的路,希望沙子能撑得住我的重量。

虽然我很讨厌待在沙丘顶上,但在往下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天堂。我把一点力量放在腿上,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下去。当我到底的时候,我超过了汤米。我感觉到了他的惊讶,听见他紧紧地跟在我后面。

我们并肩跑了一会儿,交替领先。这条路线带领我们穿过了泥泞的田野,越过了桥梁,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水库。再过几天,戈壁就会变成浩瀚的沙漠,酷热难当。我们穿过了一些偏远的山村,它们仿佛属于另一个世纪。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像废弃的电影布景一样散落在地上。偶尔我们会看到一个当地人站在那里,默默地盯着我们。他们沉默着,但似乎也没有被我们所打扰。不管怎样,这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那时我正在飞翔,满心祈祷戈壁沙漠的比赛不要成为自己的最后一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