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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概要】

一、或有事项相关概念

(一)或有事项的定义和特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下简称CAS13)给出的定义是:“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这一概念与人们生活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事项的含义并不完全一致。在会计中,或有事项是指满足一定条件,即符合或有事项特征的不确定事项。

或有事项的特征:(1)因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结果预计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3)结果由未来事项决定。结果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决定。

或有事项涉及三个时间点,构成了前后相连的因果链,如图1-1所示。

图1-1 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特征

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和重组业务。以未决诉讼为例,企业涉及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往往有其前因;针对原告提出赔偿要求,若胜诉则不负有任何责任,若败诉则负有支付义务,因此存在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将在未来诉讼结案时被消除。

【注意】或有事项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遇到的许多估计事项,如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需要估计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净残值,等等。这些估计事项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坏账率的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等往往可以依据会计人员的经验加以合理推测和确定;不管如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原值最终都会转移到企业成本或费用中,该结果是确定的,因此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无论是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或有负债均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不属于在报表中列示的负债。

或有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事项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形成潜在资产,但就目前状况而言,尚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或有资产不是资产。

二、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如图1-2所示。

图1-2 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可分为有利或有事项和不利或有事项。若为有利或有事项,则相关的经济利益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确认为一项资产。或有事项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不利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一项负债,即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或有事项确认资产和负债的条件具有非对称性

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界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谨慎性”:对企业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和收益、低估负债和费用。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谨慎性。能可靠计量的现时义务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时即可确认为一项负债,将或有事项相关经济利益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则相对比较严苛。

2.现时义务与潜在义务不同

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即是否应承担该项义务尚具有不确定性;现时义务指在现行条件下已经承担的义务。必须是现时义务才能确认负债。现时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法定义务指因合同、法规或其他司法解释等产生的义务,如企业合同违约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推定义务指企业因特定行为(习惯做法、公开承诺、公开的经营政策)而产生的义务,如企业在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承诺。

企业为售出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法定义务还是推定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在产品性能、标准和质量状况不符合所做宣传的情况下应当负责修理、更换和退货;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企业不负有“三包”义务。如果企业制定了一项销售政策,对于售出的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售后保修服务,则属于推定义务。

3.“基本确定”和“很可能”等词的含义

或有事项中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如表1-1所示。

表1-1 不同“可能性”对应的概率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

1.原则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2.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为该范围内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均值。

(2)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虽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同,则:①涉及单个项目,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涉及多个项目,最佳估计数=∑(可能结果×概率)。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如图1-3所示。

图1-3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货币时间价值和未来事项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按当前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作相应调整。

3.预期可获得的补偿

只有在相关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前提下,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1.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可能获胜方:形成或有资产,或者在基本确定收到时确认一项资产,如其他应收款。

可能败诉方:形成或有负债,或者在满足条件时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包括赔偿金额和诉讼费,相关会计分录如下所述。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金额】

管理费用——诉讼费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第三方补偿在基本确定收到时方能确认为资产,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所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实际发生诉讼损失时的处理

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诉讼损失金额与前期所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区别情况处理:(1)前期已合理计提——计入或冲减营业外支出;(2)前期未合理计提——作为重大会计差错;(3)前期无法合理预计未计提——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4)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小知识】诉讼的程序包括:①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应诉,被告在收到诉状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也可以进行反诉;③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④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认为有错误时,可申请再审和申诉;⑤申请执行,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债务担保

债务担保产生连带责任,担保企业会因担保义务而承担潜在风险,一般需要在附注披露。债务担保在实务中往往和未决诉讼联系在一起而产生预计负债。

(三)产品质量保证

对于因产品质量保证而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等,企业应当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销售成立时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账户的结构如图1-4所示。

图1-4 产品质保预计负债的账户结构

确认产品质量保证负债时: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时: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注意】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停产的产品,在相应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做相同处理。

(四)亏损合同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注意】 ①这里的合同指的是不可撤销合同。②预计负债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损失(违约支出)较低者。③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确认预计负债时:

借:营业外支出【履行合同损失和违约支出中较低者】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A:如果是执行亏损合同,待产品完工,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冲减产品的成本。

借:预计负债

贷:库存商品

B:如果是不执行亏损合同,则支付违约金时: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五)重组义务

企业重组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这里所指的重组强调企业内部所做的调整,不涉及与其他企业的合并事项或债务重组。重组义务包括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以及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同时满足或有事项的三项确认条件时确认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如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符合条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与重组有关直接支出中,由于自愿遣散和强制遣散而对职工进行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中辞退福利的范畴。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四、或有事项的列报和披露

或有事项的列报和披露方法,如表1-2所示。

表1-2 或有事项的列报和披露

注:“N”代表不作会计处理。

(一)预计负债的列报

在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应单独反映;同时,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二)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不予披露;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否则,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有关信息。

(三)或有资产的披露

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