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宁夏东方钽业的相关诉讼
案例资料:2014年4月,兴长集团申请追加本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为被执行人,要求在15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被执行人西北亚奥公司所欠申请执行人兴长集团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家公司向湖南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被驳回。2014年7月15日,上述四家公司依法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2014年9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定,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扣划了本公司银行存款1000万元。其后,四家被追加的执行人联合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提交复议申请书,均被裁定为驳回复议申请。四家公司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思考和讨论:
(1)上述诉讼事项是或有事项吗?东方钽业所承担的是什么样的义务?(现时/潜在义务,法定/推定义务)
(2)2014年年底,东方钽业应否在报表中确认一项负债?应否在2014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神雾环保公司年报中的或有事项
案例资料: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雾环保)是一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以电石行业节能减排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了9项或有事项,以下是其中的2项。
(1)双欣化工承揽合同纠纷案。神雾环保于2014年8月27日作为原告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化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神雾环保的诉讼请求为:①判令双欣化工支付本公司密闭电石炉电炉设备承包合同款人民币955.65万元;②判令双欣化工赔偿本公司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利息人民币1716235.03元(自2011年10月30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款日止。至2014年8月27日,为1716135.03元);③双欣化工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双欣化工于2014年11月13日提出反诉,反诉请求为:①判令神雾环保赔偿事故造成损失6124838.00元;②判令神雾环保赔偿维修或更换费用2134468.00元;③诉讼费由神雾环保承担。本案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一审阶段尚未结案。
(2)海纳化工案。2014年9月16日,神雾环保作为原告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5日受理。神雾环保的诉讼请求为:①判令海纳化工支付本公司所欠合同款人民币2645.757万元;②判令海纳化工赔偿本公司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利息人民币2770658.78元(自2012年12月26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日止。暂计至2014年8月31日);③判令海纳化工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案现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阶段尚未结案。因被告坚持管辖权异议,现本案已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裁决驳回起诉,拟通过仲裁或调解解决。
公司年末对涉诉的逾期未结算的工程款参考律师对胜诉的判断及对业主基本情况的了解综合分析其减值状况,对未结算工程项目个别计提减值准备。对上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案涉及的“存货——未结算工程”,按30%的比例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思考和讨论:
(1)从神雾环保公司的角度看,上述材料中提到的诉讼案件是否符合或有事项的定义,是否满足确认负债的条件?此例中神雾环保作为提起诉讼方,是否涉及或有资产?
(2)公司对海纳化工涉诉的逾期未结算工程款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说明了什么?
(3)从双欣化工公司的角度看,是否应在其财务报告中披露一项或有事项,或确认一项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