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金融中介理论与互联网金融
1.金融中介理论概述
金融中介理论(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eory)是建立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金融中介的出现能够降低不确定性、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
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而金融中介可以利用其借贷中规模经济的特点,降低初级证券投资活动中的单位成本。如果没有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及市场摩擦性的存在,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的存在,而金融中介利用技术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将分散的个体交易集合起来,节约交易场所、机器设备、人工费用等方面的投入,以降低交易成本。由于跨期交易往往存在不确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既可以为家庭提供防范消费需求遭遇意外流动性冲击的手段,也可通过向投资者提供存款安排而平滑市场风险,进而改善资源配置,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通常将融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方式,二是通过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据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是将资金从盈余者转移到需求者的企业,属于间接融资方式。传统的金融中介如商业银行,在提供支付中介、投融资中介服务的同时,还开发了更为复杂的金融产品,例如,具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理财产品。由于中介还同时发挥了价值创造、降低参与成本及风险管理功能,因此,进一步加深了投资者对于金融中介的依赖,提升了其在金融交易市场上的重要性。
技术的进步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伴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促进了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全球通货膨胀的出现以及对银行体系的利率和业务管制,也使得银行体系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收益和风险管理的需要,“金融脱媒”的浪潮在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出现,也使得金融中介的资金来源快速减少,金融中介的重要性开始逐步减弱。
2.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中介机构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加速了“金融脱媒”的进程,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并且依托移动支付、社交网络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简化了金融交易的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因此,在短时间内赢得了广泛受众的欢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第三方支付与微众金融需求结合,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支付服务,主要影响了传统金融中介机构的支付功能。比如诞生于1998年12月的PayPal公司,与eBay合作,在用户进行购物支付时,先将资金从信用卡转移至PayPal公司的银行账户,待买方收到货物并确认无误时,才将货款划至卖家账户。在这个流程中,PayPal提供了担保的功能,有利于约束买卖双方,第三方支付公司取代了银行的支付和资金托管地位,使得资金交易无须经过银行进行流转,从而提高了交易的效率,降低了成本。第三方支付能够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并且相较于传统金融中介机构,其开展和维护业务的成本更低,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逐渐发展壮大,其业务范围将逐步扩大,并实现从线上向线下的扩展,对传统金融中介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威胁。
互联网融资平台如P2P、众筹主要影响了传统金融中介机构的融资功能。P2P网络借贷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有资金需求的人通过网站寻找有出借能力的资金提供者。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债务融资方式,其替代了资金融通过程中银行的中介地位。众筹则是类似于公开募集在互联网的应用,其募资形式类似于团购,以预约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资金,采用一对多的形式,多个投资人通过不等的金额投资一个项目,并获得回报。众筹模式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模式,无须经过金融中介,主要影响了商业银行在小额直接融资市场上发挥的中介作用。
在互联网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丰富了金融市场体系,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金融体系,以高效率执行金融交易,影响着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职能的发挥。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金融中介理论的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延伸了金融中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