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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宋朝官员不善理财
1 军队是杂牌军
如果在做官做大款做百姓这三条里让我们打钩,相信大多数人都直接放弃第三条。可是北宋帝国的某些人很喜欢做百姓。因为如果百姓当不下去可以去当兵,只要当上了兵就不用担心失业。找吧,宋朝大街上,流氓小偷、地痞无赖很少出没。哪去了?都让国家给收了编,当兵啦。
早在赵匡胤当皇帝时,他就有一项宏伟计划,把全国的无业者都划拉进国家军队,理由是“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他想得很美好,利国家的事只有养兵。赶上个天灾什么的,把挨饿者弄到军队里可以减少动乱;如果和平年代出了叛兵,百姓也不会跟着起哄。一厢情愿的结果是把军队变成了一个大收容所,什么饥民、流民、失业者统统当了兵。到了军队还有天大好事儿,穿上军装,生是军队人,死是军队鬼。而且家里老少爷们全在军队混饭吃,一年两年,三年五年,18岁是兵,88岁还是兵,终身制。弄清楚了,不是义务兵,是雇佣兵,正经发工资。军队里到处都是老弱病残在呻吟,可是国家没有凶相,真正体现了“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宗旨。这些人虽不中用,照样养着。这就使得兵的数量在短短数年间,由开始的10万兵突破到60万兵,后来又一下子蹿到100多万。这些宋朝大军1年的工资大约是50贯钱,在城里养活一家老小足够了。光工资一项,就耗去国家财政的一大半。
耐人寻味的是,如果个子突出,还能拿高工资。
宋仁宗就按身高给士兵发饷:身高175cm以上月薪1000文;172cm以上月薪700文;170cm以上月薪5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