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序
噩耗终究传来,人类到底还是脆弱的。抵不过,当真抵不过。唯一还能做的,便是尽快赶回老家。尽管我刚刚经历了一场足以使我心力憔悴的考试,但此刻的我的确没有任何理由停留。
那将要逝去的是长辈,而长辈上面还有长辈,被称为爷爷奶奶。还有我那家中的老祖宗,最大的宝贝,我的太爷爷。最悲伤的莫过他们了,想想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愿经历的。
火车上,我思绪万千,不知道到时候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情感。此并非我不懂得亲情,相反,没有谁会比我更觉得遗憾。我为什么要用“遗憾”二字呢?说白了,还不是因为从小接触少,只有过那匆匆几面之缘,而说过的话,更是一只手都能掰过来。如此一来,造成的直接结果便是我只知道家族中有他这个人,而且还是我的长辈,被称为家族中年轻一代的顶梁柱。
总得来说,我对他的情感更多的是建立在家族的概念之上。或者说,我不在乎一个人利益的得失,只是更喜欢从家族的整体观念出发。就像我们总是希望当新中国复兴之时,有更多的人活着。因为到那时,多一个人便意味着复兴的火苗熊烈一分。
踏进故土,我与家人没有任何停留,直接赶去了他的家中。屋子里已经挤满了人,大家都默不作声。一是没有心情讲话,二是他那撕心裂肺的大喊根本已经掩盖了任何声音。
“早一天,晚一天,总之就在这两天!”
很明显,这话便是最后通牒,算是把一个人给判了死刑了。而他虽然没有死刑的罪过之名,却要比真正的死刑经历莫大的痛苦。有时候想想,老天还真的是残酷。
第二天,我一早就又去了。还是照常的大喊,而且一夜未止。我就立在一侧,只听着,却什么都做不了。
忽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紧接着,便是我们这些亲人的声音起起伏伏。
支了一个板凳,放在堂屋门前。双脚踩上去,撩起门帘,一声接着一声叫魂,希望能将他唤回。但是,像这种绝大程度上只是寄托哀思的迷信行为,实则根本无法阻止他的离开。
搭台,摆设灵堂,摆上画像与贡品。忙碌之中,巨大的拱门三次而倒。
出殡之日,首先便是哭祭。我们这些小辈们,披麻戴孝,到处跪迎前来吊唁的人。
日过晌午,该为他穿上衣服了。我本想看他最后一眼,但屋内的人太多,而且外面还有客人要招呼,所以只得作罢。
火盆中的火已经熄灭,只剩烧过的灰。不曾想,一只鸟忽然飞入,围着火盆转来转去,直到把火盆撞倒才肯离开。这时,只见那灰又烧着了,把那最后的纸也烧没了。
终于该出殡了,他的大儿子摔了装满土的碗,象征着正式接过这个家。巨大的棺材在人群的簇拥当中,一点一点地往地里的祖坟去了。
我的确已经许久没有回老家了,不知道老家的夏日竟是这般炎热,连吸气都觉得烫嘴。可饶是如此,三跪九叩之礼还是不能少。一路跪拜,直到下棺埋葬。那一刻,突然起了风,吹得树上叶子哗哗作响。
埋后的第二天,我们照例去了坟前。浇了米汤,说了几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让他在那边安安心心的,该投胎就投胎,不要想太多。这边有我们在,一定会把家族给延续下去。
而我至始至终都在想一件事,那就是他下辈子会不会变成一条弄潮的小鱼?!听别人说,他这辈子,最喜欢做的,便是垂钓。但也不排除,他已经变成了别的什么。
没事了,一切都结束了。剩下的时间,我照例给了我最喜欢的事情——“游历”。
我去了与绿姑娘初识的河畔,到了放羊女曾经出没的树林,也回去了与红姑娘相识的学堂。我渴望再一次与红姑娘相逢,哪怕远远望着。只是,徘徊许久,却也是无果而终。
回去路上,偶然遇到了“母狗”,这让我感到意外。母狗家已经不养狗了,而且母狗也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我们在一起的回忆,只停留在那一半,那最初的十二年。
相逢十二载,我与太多事物有过缘分。一面之缘也好,还是真真切切待了十二年也罢!如果说,《绿姑娘》是对她们的无法忘怀,那这本《一半正好十二年》,就是对他们的最好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