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枪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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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讲故事

这样想着,我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都黑了。

“阿默,起来吃饭了。”

嗯?这个声音是小公主。我当即起身穿衣下床,走出门外,看到烧烤架,晚上吃烧烤啊?

帖菲亚殿下,(嗯,有吃的就是殿下,没吃的就是王女)殿下放火),以诺在那串肉串。估计是皇家卫兵在附近打猎弄来的肉吧,真香。

出发以来,我一个精灵千里奔驰。来到这里以后,天天风餐露宿,吃干粮,喝凉水。想着想着,不争气的泪水从嘴角流下。

“我让他们去打猎;以诺穿肉串;姐姐负责烧烤;阿默,让阿默做点什么好呢?”

“有一个最合适的选项,我可以负责吃。”我非常踊跃的回答。

“想得美!”

“不行!”

“想都别想!”

此时他们三人的立场出奇的一致。

“好吧好吧,我这有麦芽酒。烧烤配麦芽酒最棒了。”

说话间,我从空间装备里取出两条长板凳。又拎出四瓶麦芽酒。

“公主殿下请坐!”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

“好,不过你要坐另一条,这边留给姐姐坐。”

今天的舔狗历程依旧失败。

“阿默,给我们讲故事,讲讲你是怎么从一个柔道,变成剑士的,然后变成枪炮师的?”

“好,我从离开格斗道馆那里开始讲。那时候......

“我在格斗道馆学习了二十年,二十年进入高级其实算很快的了,按人类的标准,我应该是一个天才来着。同时,街霸和散打的招数我也学了一些。但我迟迟不能进入传奇境,甚至进入高级境界之后很难有提高。

格斗馆主告诉我,这是因为我和柔道术、和格斗术、和武道一途不契合。路不契合,前面就再没有路,有路也不能前进一步。

“按照馆主的建议,我去求魔法道馆的馆主为我占卜一次,说不定能算出最适合我的职业。魔法道馆的馆主是一个步入传奇境多年的魔法师,而且她的占卜造诣很深。但我在魔法道馆当了二十年陪练根本就没见过馆主。请其他魔法师帮我引荐,他们也都推脱。”

帖菲亚:“然后呢?你最后找她占卜了吗?不对啊,我记得占卜术对你无效吧?”

“不要急,听我慢慢讲。然后我在魔法道馆陪练的时候,下手稍微狠了一点。那些魔法师吟唱的时候常常被撒一脸沙子;或者被板砖糊脸;战斗法师被空手夺白刃;召唤师被召唤出来的召唤兽砸晕等等。

“总之那一年,所以职业的魔法师,都学会了天击(挑空技),落花掌(击退技),快速召唤哥布林和瞬间移动。近战技能加满,遇到近战职业都能打个有来有回。”

“所以最后馆主迫于压力,还是为我占卜一次。再不出面,道馆都没学员了。如大殿下所说,占卜术其实不能对我生效,但那位占卜师用了一个聪明的办法,替我占卜出一句话。”

帖菲亚:“她是怎么占卜的?有什么魔法能对你生效吗?”

帖菲亚虽然天赋爆表,但自身努力也不可忽视。对于一些魔法,她非常具有研究精神。

“并非如此,她只是换了一个占卜的方法。想一想怎么看到一个隐身的东西?当然你们如果用感知魔法很简单。

我是说用看的方式,例如这个院子里有一个隐身的东西,想要看到,我们可以把空气变个颜色,这样只要看到那里缺了一块,就能看到那个隐身的东西了。

那位占卜师用了类似的原理,占卜我周围的东西,以推测我的命途。最后她得到一句话:你与魔法无关。

她没有解释这句话,因为她说她也不知道应该怎样解释。我觉得可能是魔法相关的更上一级的力量非常不待见我,或者与魔法相对的力量特别眷顾我,才造成我的魔免体质。”

“那你怎么就知道剑术或者枪械适合你啊?她不是什么都没占卜出来吗?”

“我也不知道哪个职业会适合我,所以不使用魔法的职业体系我都修炼过一段时间。我在圣光教堂做过实习圣职者,但是驱魔师一道无法学会脉轮;神格拳一脉也不能通过信仰获取神圣之力;审判长一脉,‘血之诅咒’对我无效;圣光一脉就别说了。

然后又去人类军团做见习骑士,那时候发现剑术挺适合的,长枪耍起来像加长的钝器一样;后来也去赏金联盟参加刺客培训,学习刺杀术。因为学不会暗影潜行,被同期的暗精灵嘲笑了好久。”

“后来我觉得剑术更适合我,就去找了家剑术道馆学习。

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所有魔法道馆联名封杀我,不许我去当陪练打工。所以我只能接赏金任务赚学费。现在想想,那时候过的可真苦啊。”

是啊,那时候道馆那一片的黑道过的可真苦啊。

记得有一次我完成任务换成赏金之后回去,遇到两个小混混想抢劫我,说是混混,其实也就是‘正儿八经混黑道的职业者’的小弟的小弟,可能比普通人强一点吧。然后他们被我打了一顿,打一顿不算完啊,所以我把他们反抢了。

后来我反思自己的行为,觉得这样来钱挺快的,而且良心上没有什么亏欠。如果有,就当没有。

第二天那两个‘弟中弟’带一群人来剑术道馆堵我,并且大放阙词,把仇恨关系上升到民族矛盾。

大概是打听到我是一个见习剑士,所以试图用人数优势教训我。见习职业者和普通人的实力差距还不大,可以靠人多取胜。高级职业者不是可以靠普通人是数量就能拉近差距的,除非人真的很多。

但是对于柔道来说,人越多,挨打越惨。因为人人都是柔道家的武器和炮弹,接投、抛投,空绞杀......但我肯定不能打那么残忍啊,于是,我一招‘螺旋旋风杀’把他们全撂倒呗。

除非来的也都是职业者,那还有可能靠人数取胜。普通人,真的算了。

再次将他们反打劫,不得不说,他们挺富有的。打劫这事实在是比做任务来钱快。可惜是外快,不能可持续发展。

主要是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部分是收取保护费,小部分是靠抢劫,咦,等等,保护费。我想到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三天后,他们又来了,来的还都是普通人,就是有点多。乌泱泱的一大片,估计有两百多人吧。

都说了人数不占优势,来再多也没用。不过这次要下手狠一点了,前两次光让他们知道痛苦,并没有杀人,他们反而不觉得危险。

这可不行,必须好好给他们上一课,学费我待会自己取。

接受‘精灵主义’的毒打吧,年轻的人类们!

这次大概打倒五十个左右吧,剩下的都逃跑了。五十就五十吧,不少了。嗯?身上怎么都没什么钱啊?

我随机踢醒一个小混混,踩着他的胸口问,“小子,你钱呢?”

那小混混当即眼泪就下来了,带着哭腔说:“哪还有钱啊,不都被您老拿走了吗?这个月刚收的保护费全被你给拿走了,离下次收保护费还有十多天呢?哪还有钱啊?”

一听他这么可怜,我这精灵就同情心泛滥。

于是我说:“你看,你虽然没钱了,但你上边,你老大肯定还有钱,这样,你给我带路去找他,我也让他没钱。这样大家都没钱了,你也不是那么可怜了。”

“我老大,我旁边躺着的不就是我老大吗?他也没钱啊。”

哦,原来这个就是小头头啊,“行了,你先躺下吧,我跟你老大谈谈人生。”

我移开腿,左手拎起小混混,右手给他一手刀将他打晕,然后把他们小头头踢醒。

“喂喂,醒醒。”他睁开眼,跟见了鬼一样,瞪大眼睛。

我这比喻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听说你就是这群人的老大,这些都是你带来围攻我的啊?”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小头头当即否认。

“行了,带我去找你老大,或者死在这,选一个?”

嗯,这条道路就是之前说过的,‘黑吃黑’可持续发展道路。

“你要,想找我老大做什么?”

“先探讨一下保护费的问题吧?或者先打一顿再探讨?看他怎么选吧?”

“你也要收这一片的保护费,抢我们生意我老大不会答应的。”

“废什么话啊,赶紧带路。我是想收你们保护费来着,你们这群菜鸡,没人护着点,以后被人抢了怎么办?”

“抢我们的不就是你吗?”小头头发出灵魂疑问。

“废什么话?”我一脚踢他屁股上。

小头头刚站起来,又被踢爬下了。

“赶紧带路!”

见到对方大头目之后,我们先进行亲切友好的交谈,又礼貌的问候对方家人平安。最后切入正题,五颜六色的打成共识。

以后我就是这片城区黑道的“大哥大”了。

黑道混混们带着色彩缤纷的眼眶,欢迎我入职“大哥大”。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我对收保护费这一事业做了深远的规划。

首先,既然是“保护费”,保护这一点一定要做到。我对这几百小混混做了安排,不要整体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每个街道安排一队人马,如果有人找我们铺子的麻烦,他们要负责解决;解决不了的麻烦,要解决找麻烦的人;解决不了的,再摇人来解决。

另外总部要留守一队高战力,就是长得粗壮的那几个,一看就可以唬人;如果有‘街道队’解决不了的,‘总部队’出动。

解决麻烦之后,要向找麻烦的人索要精神损失费;如果不给,继续解决麻烦,这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精神损失费算外快,不入月底缴纳,可以之间揣自己腰包里。每个月对居民和店铺所收的保护费,“大哥大”占四成(本来是想要一半的,但我毕竟是新来的,不好做的太过分);

“大头目”,就是原来的老大,占一成(前朝太子有分成就不错了,知足吧);剩下的小弟们分。毕竟咱是高端战力,他们加起来解决不了的麻烦还是由我出手解决。

别的不说,至少这一片治安变好了。店铺开门做生意,还有免费给看场子的。哦,不是免费,交保护费了。

当然以前也花钱交保护费了,但没人来看场子;小混混们每天还是打架,或者等着打架。甚至看到有人和店主争执两句,都会激动的问,“你是不是想找麻烦?”

吓得有些人找零都没要就跑了;小混混们虽然分到的钱少了,但如果加上外快,和之前收入差不多。不过他们整个人精神面貌都不一样了,别人看他们的眼光,不再是恐惧和厌恶了。

小混混们在锻炼身体,因为打不过麻烦,外快就要被‘总部队’赚了。有时候我路过会随口指点他们几招。不过只是架势,人类能不能修炼出原力也是看天赋,不像精灵天生就能使用原力,原力能转换成魔力。我只是没有魔法天赋,或者说,我的原力并不能转换成魔力。

啊,生活真是美好。我拿到了本月的保护费,同时也学会了新招数‘三段斩’,从见习剑士成为了入门剑士。

‘三段斩’真是一个适合跑路的技能,而且对身体的负担也小,我后来一直修炼到可以连续斩出七段。我决定今天晚上请他们吃一顿烧烤,麦芽酒管够。

生活真是美好啊。

“那时候过的真苦啊!”我喃喃低语。

心思从回忆又回到当下。我吃了一口烤肉,当年那些同我吃烧烤的混混们,百年已过,怕是都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