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理性—社会的二分
《知识的命运》探讨当前科学哲学中两种转向的认识论结果:越来越认可科学探索的社会特征和越来越承认在不同科学领域内说明的多元性。社会性和多元性,尽管还没有得到普遍的支持,但已经被关心阐述当前科学实践的哲学家们所提出。考虑到认识论思想和形而上学思想之间的相互联系,这两个论点,即使很微妙,但也有重要的相互关系。本书聚焦与探究的社会性相关的认识论关注,不过,作为一个应用方向,也讨论对于科学知识的社会进路的科学多元论的意蕴。
在这本书中,我的目标是,响应“知识”术语的规范用法和产生科学知识的社会条件,提出对科学知识的一种叙述。在科学的历史、哲学和社会文化研究领域内的新近工作,对这两个方面都各有强调。结果,有意阐明我们的概念的规范维度的那些叙述一一即阐述知识与诸如真理、谬误、意见、理由和辩护之类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一一都未能抓住现实的科学,而对科学探索的实际事例的详尽叙述已经暗示了,要么我们通常的规范概念与科学无关,要么科学没有经受好的认知实践的检验。这不可能是正确的。下面几章对这种僵局提供一种诊断和一种可替代的叙述。我认为,这一僵局是由争论双方所接受的理性与社会二分的理解造成的。
在一方面是理性的(或认知的)与另一方面是社会的这两者之间的二分,既构成了(1)科学的社会文化研究实践者与哲学家之间的分歧,也构成了(2)他们所提供的对科学知识的建构(或解构)的叙述。认知的合理性和社会性之间的二分,是在把两者明确地看成是互相排斥的时候才产生的。根据对这些概念的二分理解,如果一种认知实践在认知上是理性的,那么,它就不可能是社会的。反之,如果一种认知实践是社会的,那么,它就不可能在认知上是理性的。不同的学者对“理性的”或“认知的”和“社会的”进一步含义的理解是不同的。概括地说,理性的或认知的进路,是在叙述科学判断时,聚焦于证据的或辩护的诸理由的那些进路。相比之下,社会(或社会学)的进路,要么关注非证据的(观念的,专业的)考虑,要么关注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动,而不是关注在叙述科学判断时的可作为证据的那些理由。我的一部分任务是阐明关于认知合理性和社会性的诸假设,对科学的许多思考者来说,这些假设使得这种二分非常有说服力。我断言的社会叙述对于包括科学的全部认知过程在内的科学认识论来说是必要的,拒斥这些假设将会为这样的社会叙述开辟一条路径。
本书的论证显然指向科学知识,然而,也有理由看成包括一般的知识,或者,至少包括一般的经验知识。首先,这种论证所依赖的科学认知要素一一观察和推理一一是一般的经验认知的诸要素。而且,尽管在科学认知和一般的经验认知之间有着重要的差别,但是,它们与涉及知识归属(ascription of knowledge)的规范性议题无关。第二,社会学研究者已经证明,科学家之间是相互依赖的,无疑,这种相互依赖性是所有认知行动者的一个特征。最近,许多哲学家认为,对证据的依赖贯穿于我们的日常认知生活中。我们依赖于汽车修理工、电脑顾问、管道工、医生、历史学家、特指的各类专家向我们提供的建议,并把它们编织进我们的信念结构中。而且,我们作为认知者,从小就被灌输了一系列复杂假设,它们强化我们的大多数世俗信念,以至于几乎成为我们推理能力的组成部分。日常知识是,我们在对所重视的各方面的经验作出判断和推理时运用常识的问题。科学研究是拓展我们已有的知识、检验新的提议、有时是颠覆常识的问题。常识的假设和认证各类专家的机构由来已久,所以,超出了支持科学推理的假设所需要的那种批评审查。尽管如此,逻辑结构是类似的,而且,有人强调世俗的背景假设在我们的日常认知生活中发挥了作用,如果这些人是正确的,那么,对科学知识本性的论证,就关系到理解日常经验知识的特征与可能性。
前辈
并不是探究科学或知识的社会性维度的那些当代哲学家,率先断言了知识的社会性。19世纪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20世纪的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对形成本书部分叙述的知识或科学的社会趋向都有所强调。密尔和皮尔士写了大量有关科学、逻辑和方法的作品,但他们也注意撰写在某些方面能反映那些知识探究者实际情况的知识和真理的作品。密尔在《论自由》一书的“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那一章中讨论的基本前提,建立在人类认知者的可错性的基础上。皮尔士强调个体认知者的可错性,并提供了一个强调研究者共同体的真理定义。波普尔接受的批评来自更抽象的考虑:他关于归纳和相应地强调证伪作为科学方法的观点。
密尔的论证出现在他关于自由的社会和政治主题的文章的语境中,而不是出现在他的逻辑和方法论著作的语境中,而且,他举的例子主要涉及宗教信仰和社会政治信念。但是,对有关天文学和化学的早期争论的简短提及,和他的论证的最一般特征表明,他有意把他的评论应用于对知识或真理的任何一种断言。他推荐的彻底的思想自由和不受约束的表达自由的四条理由,都依赖于假定人类个体的认知是有缺陷的这一事实:束缚思想及其表达的那些人,可能会犯错,而且,真理掌握在其思想受人谴责的那些人手中;即使束缚思想的那些人,也拥有真理,但是,(1)这不可能是全部的真理,而且,不管怎样,谁都没有理由断言确然性(certainty);(2)如果没有相反意见,即使是真的学说,也会失去意义和理由。也就是说,密尔认为,批评讨论思想的实践和无限制的机遇,是确保我们确实具有(真)信念的正当性和克服只在单一观点的语境中形成的信念或见解的错误或不完备性的必要条件。例如,在其他许多地方,我们每个人都持有经验论的形式,但我们的看法也会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在为了知识的完整而进行批评互动的必要性方面,密尔的观点和我所辩护的观点是一致的。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关于知识的社会性维度的论证与密尔的依据有点不同。虽然他也相信个体的人类认知者会有缺陷,但在他所提供的实在和真理的貌似一致的理论背后,隐含了他的实用主义的意义理论。我之所以说“貌似”是因为,似乎对我来说,他的确切观点受制于各种不同的解释,基于这些不同的解释,其他不同的评论与对真理的评论被相提并论。他在“如何使我们的观念变得清晰”这篇文章中有句名言:“最终注定被所有的研究者都认同的见解是我们所说的真理,而且,所表征的对象是真实。”这个定义被奉为例示了参照那些“效果”来定义概念的实用主义原则:“可以相信,效果具有实践关系,我们设想我们概念的对象具有这些效果。”从长远来看,无论什么样的见解在所有思考它的人那里都能成功地达成一致,就具有如此成功的效果。难道我们应该把皮尔士解读为是声明,真理(和真实)依赖于我们所达成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正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真理是由这种一致性制造出来的吗?或者,难道我们应该把他解读为是声明,正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那种必然效果,最终将会产生一致性吗?下面阐述的这一段暗含了第一种解释。“实在并不是独立于一般的思想,而只是独立于你、我或有限的几个人对它的思考。”这似乎确实使实在依赖于思想。另一方面,在下面一段他声明,“假设就任何给定的(具有明确意义的)问题而言,如果对它进行过很深入的研究,也提不出一个解决方案,那就不是哲学假设”。而且,在“信念的固化”这一部分,他把下面的内容确认为是科学的“基本假设”:“存在着真实的事物,它的特征完全独立于我们的见解,……按照不变的规律,影响我们的感官,而且,通过利用感知规律,我们能够通过推理来确定事物的真相。”在这里,实在似乎独立于所有的思想,不管是一般的,还是个人的。
这些明显的矛盾可以在对皮尔士的一种连贯解释中得到调和。但是,比我更接近皮尔士的那些读者,恰好在如何解释他的真理与实在理论的问题上存在着意见分歧。当然,显而易见的是,无论真理是什么,皮尔士都认为,它既是可获得的,又超出了任何个人的认知范围。另一篇批判笛卡儿主义的文章介绍了他所认为的经验科学中的实践,他声明,“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希望获得我们所追求的终极哲学;我们只能作为哲学共同体来进行寻找”。探究是一项共同体的活动,一项社会活动,成功的探究是通过共同体的实践,而不是通过个人的实践来达到的。他在附和密尔的讨论时说,“批评的常识论者”(Critical Common-sensist)“高度重视怀疑……他为了进行怀疑,制订了一个计划……然后,付诸实践”。怀疑是由他人的异议反复灌输的。因此,批评互动是完善个人见解的必要条件,也是(由世上所有的研究者组成的)共同体获得(终极)真理的必要条件。贯穿于这些文章中的诱人的零星评论,使得解释皮尔士的前景既迷人而有益,也富有挑战性。但是,接下来的部分无论如何都不是皮尔士可以、可能或本应意指的解释。然而,当强调共同体在生产或获得知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时,我确实加入了皮尔士的队伍。
使科学的认知合理性与其实践条件相一致的哲学挑战,在卡尔·波普尔先生的著作中得到了生动的阐述,波普尔由于强调批评在科学知识发展中的重要性,通常被认为开创了社会认识论。但是,波普尔的批评观并不坚定。有时他写道,好像批评完全是他所认为的“世界三”中的诸逻辑关系的问题,世界三是指命题内容的世界,即客观知识世界。这个世界与“世界二”一一人类信念状态和人类互动的主观世界一一所不同的是,它有确定的特征。一个理论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是否与另一个理论相矛盾,是否有特殊的经验结果,这些都是确定诸逻辑关系的问题,独立于对它们的思考。批评恰好是正确地鉴别一个理论的各种结果,并把这些结果与科学的经验基础相比较。这种批评,即具有正确推理能力的任何一个人都能达到的假设检验(hypothesis testing),是他的证伪主义的科学方法论的核心。
有时,他写道,好像批评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一即那些相互竞争的科学家们的事情:这些科学家试图借助于所谓观测差异或概念的和形而上学的缺陷,证明另一个人的理论是不适当的。对波普尔的图像来说,这种社会活动是必要的,至少被认为是鉴别诸逻辑关系的假设—检验批评的一个引擎,而这些逻辑关系是批评互动的实质内容,但这也是它的失败之处。之所以说是必要的,是因为波普尔的“第三(客观的)世界”是静态的。有些东西一定会引起理论之间的冲突,或者,理论与激发批评的经验之间的冲突,而且,唯一的候选者是人们一一科学家们一一的态度和行动,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会使理论遭到批评。波普尔的图像之所以说是失败的,是因为当他把“世界三”的诸逻辑关系视为是确定的时,他低估了在任意给定的假说或理论与一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着许多逻辑路径这一事实的价值。已知理论与数据之间存在着鸿沟,能够填补这一鸿沟的不同假设有许多,因此,在任意给定的问题情境要素与理论对(theory pair)之间,有许多可能的路径。回到实际科学家的真实世界中,即波普尔的“世界二”,有许多起作用的约束条件,限制了调节理论与数据之间感知到的关系的假设范围。从理论到任意一位特殊的科学家或在任何特定时期给定的科学共同体所关注的经验基础,能够遵循无数条逻辑路径中的哪一条路径,不仅是一个逻辑问题,而且是一个人世间偶然因素起作用的问题。客观世界是一个充满多种可能性的世界。在这些可能性中,选择或激活一种或多种可能性,是外在于波普尔的认识论范围的。与密尔和皮尔士的讨论不同,波普尔的科学知识理论有意忽视了科学与实践研究的联系,因而,仍然是一种理想的认识论。由于把理性和社会看成是相互排斥的,以至于占有不同的世界,所以,波普尔尽管拥有避免二分法的某些方法,但还是沦为二分法的牺牲品。
概述
《知识的命运》第一部分考察从事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的当代学者的著作中理性与社会二分的研究概况。第二章讨论科学的社会与文化研究方面的工作,大致可划分为两种主流。一种主流是聚焦于科学知识与相对大规模的专业的和意识形态的各种社会形态(social formations)之间的关系。所谓爱丁堡学派或强纲领的成员们,带头运用这种分析思路,出版了像安德鲁·皮克林(Andrew Pickering)的《建构夸克》、史蒂文·夏平(Steven Shapin)与西蒙·谢弗(Simon Schaffer)的《利维坦和空气泵》之类的著作。这个传统聚焦于科学争论,证明职业和政治利益与争论双方都关系密切,并认为科学争论的解决方案是由政治或职业利益的解决方案来决定的一一也就是说,知识或知识的界定是由社会利益决定的。
通常被认为是实验室研究或微观社会学的另一种主流,聚焦于实验室和研究项目之间及其内部的互动,也聚焦于把实验室的工作传播到实验室以外的世界所需要付出的那些努力。这里,说明的权重落在了研究过程中所采纳的多种微不足道的决策上。按照像卡林·诺尔-塞蒂娜(Karin Knorr-Cetina)或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之类的实践者的观点,这些决策在本质上是多样的,并且具有多种维度。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全部目标都是能够继续她或他的研究,而且,与这个目标相关的任何考虑一一资金、与其他研究项目或工业应用的联系、便于表征,以及经验的考虑一一都是研究决策的合法成分。知识是由异质行动的混合体生产的,而不是由逻辑引导的那种特殊的制造真理的活动生产的。诺尔-塞蒂娜等人都强调科学决策的偶然性,暗示了偶然关系不在规范性的哲学家(normative philosopher)的视域之内。这两类从事科学的社会研究的学者们已经进行了卓越而富有挑衅性的历史分析和社会学分析。我所关注的是如下断言:即这些分析表明规范性的哲学关注与真科学无关。我将表明,这种断言为何是理性—社会二分的产物。
社会和文化研究领域内的工作已经激起了哲学家们的一系列回应。一些哲学家,像拉里·劳丹(Larry Laudan)那样,根本不认为这项工作与哲学关注有关,或者,像艾尔文·戈德曼(Alvin Goldman)那样,把这项工作看成是经验上和概念上受到了误导。还有一些哲学家,像菲利普·基切尔(Philip Kitcher)或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那样,试图通过筛选社会学家和具有社会学倾向的历史学家的断言来跳出圈套,努力反驳他们认为很过激的那些断言,然后,把对历史或社会学分析的敏感性纳入到他们对探究的建构性的叙述中。在第三章,我认为这些努力也被理性与社会二分的承诺破坏了。
在本书的中间几章,我提供了对科学知识的一种叙述:这种叙述不仅避免了二分法,而且把哲学家的概念和规范性关注与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描述性工作整合起来。这包括首先澄清知识的三种含义(作为内容、作为实践或过程和作为状态),然后,分析这种二分法的构成要素,以便消除致力于知识的自明的神圣性,最后,对每一种含义进行非二分法的叙述。作为内容的知识,是运用与其意向对象相符合的基本认知能力的产物。到目前为止,这种叙述是哲学的主流。但我认为,在科学中,这些认知能力是在社会意义上,也就是说,在互动意义上,加以运用的。我也认为,“相符合”包含了一系列语义成功的术语,而且,这样一种宽容的观点是科学内容的可变特征所要求的。
科学探索的两个特征使得它的认识论比传统科学哲学欣赏的认识论更复杂。一是它的认知能力或知识生产能力的这种社会性特征;二是它的说明资源(数据)和它的说明抱负(理论)之间的鸿沟。我重申并拓展了我在第一本著作《作为社会知识的科学》中提出的论证:个人的观察和推理必须由社会过程一一比如,批评的话语互动一一来补充,而且,一个更完备的科学认识论,除了必须包含被设想为应用于个人实践的标准之外还必须包含应用于共同体实践的标准。我把这些标准纳入到对认识的可接受性(epistemic acceptability)的叙述中,并运用认识的可接受性和构型(conformation)这些规范性概念,对前面区分的三种含义的知识进行非二分法的说明。把这种分析的诸结果进行到底意味着瓦解约定的科学知识观:这种观点把科学知识看成是不变的、绝对完备的和统一的或可统一的。这种瓦解相应地意味着,接受科学知识的暂时性、偏好性和多样性。许多哲学家甘愿把这接受为是对当今科学的一种刻画,但不是对未来科学或理想科学的一种刻画。认识论应该是相对于那种理想的科学而言的。我反而坚持认为,认识论是相对于由真正的经验主体所产生的鲜活的科学而言的。这样一种认识论承认,科学知识如果脱离它所利用的特殊物质、学术和社会语境,就得不到全面的理解。
当代哲学家们既拒绝接受这里所辩护的知识的强形式的社会性,也提出了对强社会进路的不同阐述和解释。我在第七章讨论对这种观点的一系列异议。我运用知识模式之间的区分,来解答哲学家所提出的关于在知识的社会进路中个体的认知能动性的本质之困惑。我表明,这种叙述虽然灵活到足以容纳多元论,但为何还有办法来鉴别错误的内容和错误的实践。最后,我探讨我的观点与其他强硬的科学的社会哲学家一一比如,米里亚姆·所罗门(Miriam Solomon)、史蒂夫·富勒(Steve Fuller)和约瑟夫·劳斯(Joseph Rouse)一一所提出的那些观点之间的差异。
我在第八章也是本书最终实质性的一章,把社会化的知识观应用于科学哲学中的新的多元论。我评论了在新近的当代生物学中理论多元化的许多不同案例。这些案例呈现出不同的进路一一也就是说,针对一种现象提出了不同的问题和方法,或者,最初对同一个领域给出不同的刻画,或者,兼而有之。虽然这些案例中的有些案例成为持续争论的主题,但我诉诸一些最近的历史知识和哲学知识来表明,甚至已经明显解决了的问题,比如,综合进化论和基因结构,如何在社会叙述的多元论框架内得到更好的理解。在简短的结论性的最后一章,我指出了能够追求本书论证的一些其他方向。
一些哲学预备知识
本书把人类的认知行动者,即经验的主体而不是超验的主体生产知识的诸条件,看成是(科学的或别的)知识的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在这一意义上,我在本书中采取的进路是自然主义的进路。在把知识看成是(通过科学方法或哲学方法)能够发现其本性或本质的一种自然种类(natural kind)的意义上,则不是自然主义的进路。信念,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是某种类型,但知识并不是不同于信念的一个单独的种类(a separate kind),正如不能够把怀疑的心理状态与确定的心理状态区分开来一样。如果知识根本就是一个种类,那么,它是一种非自然的种类,即一种人类活动的产物。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的产物,它属于其他同类物品的范畴,比如,桌子和椅子,但这并不是一种实质性的种类(a substantial kind),因为它们无论如何都是人工的。更确切地说,它是某些种类可能拥有的一种状态。“知识”是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所谓的一个“成功术语”,属于满足某些条件的某些种类一一在这种情况下:信念、断言、理论一一的典范。因此,“知识”及其同类术语是规范性概念。
哲学知识论清楚地说明,正确的归属(ascription)必须满足我们使用“知识”这个术语显示的诸条件。根据这种理解,哲学知识论既不纯粹是描述性的,也不纯粹是规定性的。它需要描绘经验主体的特征和描绘他们设法产生知识(具有知识地位的事物)的诸情境的特征。这是描述性的。它也包括描绘它们获得这种状态所蕴含的诸满足条件的特征。这构成了对蕴含在这种归属中的诸规定性的阐述和对那种状态的隐瞒(withholding of thatstatus)。填补知识生产的经验条件和理想的成功条件之间的细节,是哲学理论的工作。知识的命运取决于这些细节的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