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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奥林匹亚众神
我们发现,《荷马史诗》中的众神及其继承者们组成了一个与俗世相似的政体。宙斯是主神和众神之父。正如凡人君主统领着贵族们一样,宙斯主宰着他的姊妹弟兄和子女。与阿伽门农国王在特洛伊之战前集结各国王侯一样,宙斯也召集众神议事,颁布法令。众神也像凡人中的大人物们一样纵酒狂欢,尽享声色犬马。众神虽然永生不死,拥有超凡的美貌、神力和学识,但也不过是“放大的凡人”。他们拥有所有的人类情感,有好有坏。众神会妒忌、好色和愤怒,也会陷入尔虞我诈和阴谋诡计。总的来说,众神不过是崇拜他们的希腊人放大版的复制品。原始民族的众神总是折射着民族性格。反映在民族神话里的希腊精神就是对美好崇高形态的热爱。埃及和亚述或许崇拜着奇特的半人半兽;北部的野蛮人或许崇拜着魔鬼和妖怪;但希腊人崇尚人性之美的极致。
在荷马时代,希腊宗教仍然处于原始阶段。对于众神的失德行为,崇拜者不会感到震惊。随着道德伦理的发展,在后世,人们开始为众神的行为感到羞耻,并因此开始解释众神的行为,或以讽喻的方式为众神开脱。但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我们已经能觉察到宗教开始与道德关联起来。伪誓、弑亲、压迫异乡人或拒绝祈求者会引发神怒,或许还会改变隐藏在诸神背后的力量。这股力量神秘莫测却好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