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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行省制
大流士一世重组波斯帝国后,波斯帝国的体系采用行省制。他的领地不再是纷繁复杂的附庸国和完全归顺的地区,而是将波斯帝国全境分成了二十三个行省。每个行省由一位总督、一位军事指挥官和一位皇家文书管理。每个行省对所有事务都享有充分的权威,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在领地内调兵遣将,因为该特权极具危险性。将军受君主命令,但必须自己寻求各行省军队的生存维护支出。皇家文书尤其被委以重任。他必须向君主上报两位同僚——总督和军事指挥官的行为举止,并且总督的所有命令都得经由文书处理。这三股权力的相互制约就将所有事务的决定权交到了君主手中。只要君主勤于政务且足够机智,就能让这种体系井井有条。当时,波斯帝国的附庸国就处于行省的直接领导下。虽然附庸国的内部制度原封未动,但也要被迫严守总督的号令。似乎总督就是君主本人。在大流士一世的新体制下,波斯帝国空前繁荣。他小心翼翼呵护的成果尤其体现在财政税收的急速增长上——该情形令大流士一世欣喜不已。波斯人因而津津乐道:“居鲁士二世拥有仁父之魂,冈比西斯拥有宗主之魂,而大流士一世拥有商人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