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区创新空间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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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空间与城市空间

1.空间

关于空间的概念,当推崇老子所著《道德经》,“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填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产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轮毂的“空”是车轮滚动的原因,容器的“空”是容器有用的原因,房屋的“空”也是房屋得以居住的原因。因此,“空”与“间”非常微妙,既是命题又是内容,阐述的即人与场所之间的关系。

英语“空间”的概念,源自于拉丁文“Spatuim”,“在日常三维场所的生活体验中,符合特定几何环境的一组元素或地点,两地之间的距离或特定边界间的虚体区域”(见《美国传统词典》)。显然,空间的客观规律涉及与生活体验相关的城市化空间、空间感知和空间的特定构成方式等问题。

当然,不同学科对空间的理解、内涵不尽一致,地理、区域对空间也带来理解的不同。因此,段进(1999)认为,对于具体的空间理念意义,东西方存在着差异,各民族也存在着差异。在中国,认为人与自然是直接感通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所创造的空间都应与宇宙自然相对应,所谓风水、水脉、吉凶等都源于此。同时,结合中国的儒学礼制还形成了完整的城乡空间布局理念。中国的这种空间理念模式曾影响了东南亚、日本、朝鲜等。在西方则更注重数学化的表达符号,更注重人的创造性,强调物质形态本身的逻辑性。如早期柏拉图(Plato)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政治篇》以及卡尔·李特尔(Karl Ritter)的《地学通论》等。当今的米修·福寇(Michel Foucault)、菲利普·柯克(Philip Cooke)等的研究,则已直接深入到空间与政治、空间与权力、空间与资本、空间与生产、空间与城镇发展等具体的制约之中。

可见,空间可分为物质空间形态和非物质空间形态,本书所要讨论的空间限定为城市与区域聚落的物质空间形态。当然,我们强调研究对象为物质空间形态,但我们并不能避开非物质的空间理念意义与其他空间形态,因为意识形态一直影响着空间物质形态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说,我们所指的物质空间形态研究必然还包含与其相关群落的空间理念、意义及各种活动的空间结构在地域上的呈现。

2.城市空间

城市作为人和经济、社会活动集聚的场所,也必然以此作为凭借和依托,正如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的,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因素,是人类文明的集中表现。但明确地以空间的概念来分析和认知城市的实体环境和抽象组织特征,是从20世纪中叶布鲁诺·赛维提出“空间乃是建筑的本质”开始的。[意]布鲁诺·赛维.建筑空间论——如何品评建筑[M].张似赞,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其后,经过大批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空间进行研究,人们才逐步认识到:城市空间是城市系统中各类相互作用关系的物化及其在一定地理区域的投影,它使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能以物质形态而存在,并使各种相互关系在物质形态的层面上得到统一。因而,城市空间既是城市各系统发展的载体,又是各种系统发展的结果。城市空间组织模式在本质上是取决于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与在该环境中人的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相互作用,城市空间包括物质、生态、社会、感知和认识等多种属性,一个完整的城市空间概念应该包括城市空间、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空间形态。

对城市空间的界定,规划界、建筑界和地理界有不同的看法。规划界认为城市空间是一种理性空间,本身包括建筑物和开放区域;建筑界认为城市空间指建筑物外形和内部围合空间;地理界认为城市空间就是城市占有的地域。概括上述三个学科的观点,可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宏观空间和微观空间。宏观空间是指城市占有的地域(包括三度空间);微观空间是指城市建筑物的围合空间和建筑物占领空间。

本书研究城市新区创新空间,其城市空间的含义是指宏观层次上作为整体性观念的城市空间,特指城市占有的地域(包括三度空间)。因此,本书所约定的城市空间是在特定地理边界约束下,一组在空间上展布,具有特征鲜明、结构有序和功能互补的要素在空间上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空间集合。这些要素自身之间或与其周围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传输,且以“流”的形式(如人口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经济流等)贯穿于其间,既维系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又维系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关系,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层次的、成等级的、可实行反馈的开放系统。

孙施文(1997)认为城市空间具有以下三种属性:

一是城市空间的物质属性。作为城市社会中各类要素相互作用关系的物化及其在城市土地上的投影,它使城市系统能以物质形态而存在,并使各种关系在物质形态层面上得到统一,城市实体环境(Physical Environment)是其外在表现。

二是城市空间的社会属性。城市作为人的活动场所,个体的行为、社会的组织、社会组织权力群体和机构的活动等,必然会导致形成社会阶层、邻里与社区组织,以及土地利用、建筑环境的空间分异。土地利用与建筑环境的分异是社会分异的空间表征,社会空间统一体内隐性组织结构分异则是空间分异的内在原因。

三是城市空间的生态属性。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与所依托的环境,包括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存在着相互作用。生态因子、种群、群落的分布格局及其通过相互作用而呈现的动态变化,影响到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3.城市空间的分类

《雅典宪章》将城市功能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功能,并对这四大功能的要素配置提出了方案。随着城市的发展,新的城市功能因子及其空间分布情况不断产生。下面拟从城市的几个主要功能空间对城市空间的内在机制进行分析(汤培源,2014)。

1)居住空间

居住是城市最基本的职能之一。一方面,城市居住空间格局深刻地反映着城市地域上的社会经济状况。居住空间格局的影响主要由住房需求和住房供给两大因素相互决定。这两方面相互作用决定了城市居住场所的选择和居住群体的变迁,导致城市内部居住分化,形成城市居住空间结构。居住分化无论在哪个时代和哪个城市都是存在的。历史上,中世纪欧洲城市以权力和阶级来分区居住,日本的近代城市也是贵族和平民分布在城市内部核心和外围。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居住分化呈现出不同的形式。总体来看,居住分化在城市中总的趋势是不断增强,且越来越复杂。

另一方面,城市居住空间的形成和变化又取决于城市居民的不断变化和迁移,其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主体需求和客体供给两个方面。在现代城市中,这两方面都越来越复杂,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借鉴,只有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分析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和制约因素,选择性地研究主要影响因子的变异情况。

2)生产空间

工业化对城市化和城市空间的演化作用自工业革命以来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趋势。但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传统工业(制造业)的地位逐步下降,新的产业形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也就是第三产业。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甚至出现了有学者称为“第四产业”的信息产业。这些新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第二产业,主要是更为综合,空间上表现为综合体模式,对环境也不再是制约,甚至对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三产业的空间格局对城市空间演化的影响更为深刻。它按照服务对象可分为个人型、企业型和公共型。由于面对的群体特征的不同,空间上为了最有效满足服务对象,必须与特定对象发生密切的联系。个人型服务行业倾向于按人口分布及需求特点来分布;企业型要求有便捷的交通和最低的成本;公共型空间分布上则要求均衡、公平,因此受政策和城市规划的影响较大,不如前两者那样自由。

近年来,兴起的产业园区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凭借其快速增长的经济形式和高信息能量源辐射,成为城市空间布局上又一主流现象。这也就是所谓的第四产业。由于这种经济形式具有特殊的环境特点,以及高素质和高品质等新型要求,使之有别于传统“第二产业”的经济模式和经济观念。其空间布局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或城市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由于这种园区具有智力密集型特点,因此和城市大学的联系甚为密切,一般依托于城市已有的智力密集地展开。

3)商业空间

商业是城市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功能之一。自城市产生之初就有军事和商业职能构“城”建“市”,形成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商业功能和结构不断演化,形成现代城市复杂的商业网络体系。

传统商业基本上可以分为批发业和零售业两大基本类型。在空间区位上,批发业和零售业呈现出分离的态势。零售业一般直接与消费者发生联系,批发业则不同,它一般与生产单位联系得更为紧密,是生产和销售的中间环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批发业逐渐发生变化。首先,一方面,现代运输方式的发展、商品运输环节的减少和流通过程的迅速变化导致了消费地批发业地位的下滑;另一方面,消费者的需求日趋多样化,要求商品的供给能够快速适应需求的变化。其次,经济活动的垂直一体化引起批发业功能发生变化。另外,物流活动表现出向郊外迁移,商流活动则注重信息流和人流的接触面,仍然强势集聚在市中心地带。零售业的接触对象主要是消费群体,贴近需求的主体,受消费主体的选择性影响很大。涉及空间单元有家庭、邻里、社区和城市。如果我们以最小的商业单元——商店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就会发现:零售业的空间形态在城市中呈现为点状、线状和块状;在城市中心区域呈现为商业板块,自内而外放射为商业走廊,其中夹杂着很多个商业网点。

4)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是城市中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外部空间,是进行各种公共交往活动的开放性空间场所。城市公共空间主要包括山林、水系等自然环境,以及人为建造的公园、绿地、商业街等,即在功能和形式上遵循相同原则的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两大部分。同时,它又是人类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的重要场所,还是城市形象的重要表现之处,被称为城市的“起居室”“会客厅”或是“橱窗”。由于承担着城市中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各种复杂活动和具有多种功能,它既是城市生态和城市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城市各种功能要素之间关系的载体,而且它是动态发展变化的。城市居民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需求和城市的多种功能,导致形成各种类型和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公共空间。按照物质空间划分,城市公共空间又包括街道空间、广场空间、公园空间、绿地空间、节点空间、天然廊道空间等。

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并支配着其他的城市空间。城市公共空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主观性、多样性、象征性和可识别性、与建筑形态的一致性、与城市功能分区的统一性、与民族和地域的密切性、与文化和历史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