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签订协议——保障双方利益
在设计之前,需要与客户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根本目的是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第1点,委托项目。
写明客户委托的项目,避免中途增加设计项目而不增加设计费的情况,也避免客户既要求设计,又要求出线下物料成品的情况(另有约定除外)。
第2点,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好设计费用之后,一般分前、后期进行付款。常用的付款方式有“64”和“532”。“64”即预付60%,设计稿完成验收后,客户支付剩余的40%,设计师交付原图或源文件。同理,“532”即预付50%,部分完成后付30%,全部完成后付20%尾款,设计师交付原图或源文件。
提示
不管使用哪种付款方式,客户在没有结清尾款之前都不要发给客户原图或源文件,这也是设计师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第3点,工期。
双方约定好设计期限,设计师可以适当放宽1~2天对作品进行检查和调整。这里需要在合同中说明:由客户(甲方)因提供素材或做决定所耽误的工期不计入其内。所以,建议设计师将交稿日期设定为预付款到账后的某一天,不要具体写哪一天。
第4点,验收标准。
正常情况下,设计稿经客户提出修改意见,设计师再进行修改,客户通过之后即视为验收合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客户因某些原因迟迟不进行验收,导致设计项目无法正常结束。因此,需要对验收时间进行一些限定,例如“乙方交付甲方设计文件,5日内甲方无反馈意见即视为乙方设计通过甲方验收”。虽然并不是真的超过期限就不肯再改了,但是加上这一条可以让客户更好地配合设计师的工作。
第5点,违约赔偿。
甲方和乙方都有违约的可能。一般情况下,甲方违约,预付款不返还;乙方违约,退还全部或部分预付款。另外,在修改次数上,有些设计公司会规定超过3次要额外收费,但笔者的工作室并没有这样的限定。因为在前期做好沟通和调研的情况下,客户不会大幅改稿,所以我们会本着“改到客户满意”的原则。事实上,也很少会有客户改稿超过2次。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客户并不会觉得自己的3次“机会”没有用掉而觉得很吃亏。
合同执行时间节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