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
最早提到《金瓶梅》的,是袁宏道的《觞政》:
凡《六经》《语孟》所言饮式,皆酒经也。其下则汝阳王《甘露经酒谱》……为内典。……传奇则《水浒传》《金瓶梅》为逸典。(《袁中郎全集》卷一四,十之《掌故》)
袁宏道写此文时,《金瓶梅》尚未有刻本,已极见重于文人,拿它和《水浒》并列了。可惜袁宏道只给了我们一个艺术价值的暗示,而没提出它的著者和其他事情。稍后沈德符的《野获编》卷二五《金瓶梅》所说的就详细多了,沈德符说:
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丙午(公元1606)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又三年小修(袁中道,宏道弟)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
关于有刻本前后的情形,和书中所影射的人物,他都讲到了,单单我们所认为最重要的著者,他却只含糊地说了“嘉靖间大名士”了事,这六个字的含义是:
(1)作者是嘉靖时人;
(2)作者是大名士;
(3)《金瓶梅》是嘉靖时的作品。
几条嘉靖时代若干大名士都可适用的规限,更不妙的是他指这书是“指斥时事”的,平常无缘无故的人要指斥时事干什么呢?所以顾公燮等人便因这一线索推断是王世贞的作品,牵连滋蔓,造成上述一些故事。康熙乙亥(公元1696)刻的《金瓶梅》谢颐作的序便说:
《金瓶梅》一书传为凤洲门人之作也。或云即出凤洲手。然洋洋洒洒一百回内,其细针密线,每令观者望洋而叹。
到了《寒花盦随笔》《缺名笔记》一些人的时代,便索性把或字去掉。一直到近人蒋瑞藻《小说考证》还认定是弇州之作而不疑:
《金瓶梅》之出于王世贞手不疑也。景倩距弇州时代不远,当知其详。乃断名士二字了之,岂以其诲淫故为贤者讳欤!(《小说考证》二,九十六页)
其实,一切关于《金瓶梅》的故事,都只是故事而已,都不可信。应该根据真实史料,把一切荒谬无理的传说,一起踢开,还给《金瓶梅》以一个原来的面目。
第一,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要先抓住它的要害点,关于《清明上河图》,在上文已经证明和王家无关。次之就是这一切故事的焦点——作《金瓶梅》的缘起和《金瓶梅》的对象严世蕃或唐荆川之被毒或被刺。因为这书据说是作者来毒严氏或唐氏的,如两人并未被毒或无被毒之可能时,这一说当然不攻自破。
(甲)严世蕃是正法死的,并未被毒,这一点《寒花盦随笔》的作者倒能辨别清楚。顾公燮便不高明了,他以为王忬死后世贞还去谒见世蕃,世蕃索阅小说,因作《金瓶梅》以讥刺之。其实,王忬被刑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十月初一日,殁后世贞兄弟即扶柩返里,十一月二十七日到家,自后世贞即屏居里门,到隆庆二年(公元1568)始起为河南按察副使。另外严嵩于四十一年五月罢相,世蕃也随即被刑。王忬死后世贞方痛恨严氏父子之不暇,何能䩄颜往谒贼父之仇?而且世贞于父死后即返里屏居,中间无一日停滞,南北相隔,又何能与世蕃相见?即使可能,世蕃已被放逐,不久即死,亦何能见?如说此书之目的专在讽刺,则严氏既倒,公论已明,亦何所用其讽刺?且《四部稿》中不乏抨责严氏之作,亦何庸写此洋洋百万言之大作以事此无谓之讽刺?顾氏说严氏之败是由世贞贿修工烂世蕃脚使不能入直致然的,此说亦属无稽,据《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所言:
嵩虽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诏语多不可晓,惟世蕃一览了然。答语无不中。及嵩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嵩请留侍京邸,帝许之,然自是不得入直所代嵩票拟,而日纵淫乐于家。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旨。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是积失帝欢。
则世蕃之不能入直是因母丧,嵩之败是因世蕃之不代票拟,也和王世贞根本无关。
(乙)关于唐顺之,按《明史》:“顺之出为淮扬巡抚,兵败力疾过焦山,三十九年春卒。”王忬死在是年十月,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何能预写《金瓶梅》报仇?世贞以先一年冬从山东弃官省父于京狱,时顺之已出官淮扬,二人何能相见于朝房?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又安能遣人行刺于顺之死后?
第二,“嘉靖中大名士”是一句空洞的话,假使可以把它迁就为王世贞,那么,又为什么不能把它归到曾著有杂剧四种的天都外臣汪道昆?为什么不是以杂剧和文采著名的屠赤水、王百谷或张凤翼?那时的名士很多,又为什么不是所谓前七子广五子后五子续五子以及其他的山人墨客?我们有什么反证说他们不是“嘉靖间的大名士”?
第三,再退一步承认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可能(自然,他不是不能做)。但是问题是他是江苏太仓人,并且是土著,有什么保证可以断定他不“时作吴语”?《金瓶梅》用的是山东的方言,王世贞虽曾在山东做过三年官(公元1557—1559),但是能有证据说他在这三年中,曾学会了甚至和土著一样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吗?假使不能,又有什么根据使他变成《金瓶梅》的作者呢?
前人中也曾有人断定王世贞绝不是《金瓶梅》的作者,清礼亲王昭梿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说:
《金瓶梅》其淫亵不待言。至叙宋代事,除《水浒》所有外,俱不能得其要领。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是人尚未见商辂《宋元通鉴》者,无论宋元正史!弇州山人何至谫陋若是,必为赝作无疑也。(《啸亭续录》卷二)
作小说虽不一定要事事根据史实,不过假如是一个史学名家作的小说,纵使下笔十分不经意,也不至于荒谬到如昭梿所讥。王世贞在当时学者中堪称博雅,时人多以有史识史才许之,他自身亦以此自负。且毕生从事著述,卷帙甚富,多为后来修史及研究明代掌故者所取材。假使是他作的,真的如昭梿所说:“何至谫陋若是!”不过昭梿以为《金瓶梅》是赝作,这却错了。因为以《金瓶梅》为王世贞作的都是后来一般的传说,在《金瓶梅》的本文中除掉应用历史上的背景来描写当时的市井社会奢侈放纵的生活以外,也丝毫找不出有作者的什么本身的暗示存在着。作者既未冒王世贞的名字,来增高他著述的身价,说他是赝作,岂非无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