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城市务工的育龄妇女,需要在到达就业地区后办理《外来人员婚育证》(或《计划生育证》)。需要凭家乡的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务工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经审查后就可以领取《外来人员婚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