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序三
崇祯死了。他在李自成军攻陷皇城时,毅然自缢。作为皇帝,这样死去史不多见,说到历来以身殉国的皇帝,他算一个。
崇祯的死,被当成明朝灭亡的标志。姑以《现代汉语词典》为例,这部已印三百余次、总发行量据信超过四千万册、流传极广的辞书,于其卷末《历代纪元表》,将明代的起迄标注为“1368—1644”,所列最末一位君主即是思宗朱由检,也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崇祯皇帝。对此,大中学校历史教材如出一辙,每位学生所得知识,都是在崇祯上吊的那天,明朝灭亡了。
然而,这并非事实。
崇祯的死与明朝灭亡之间,不能划等号。史家以崇祯死国为明亡标志,是为求简便而将历史以整数相除。真实的历史却往往不是整数,还有许多的事实,如同隐藏在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只求整数,这些事实就被抹去或省略。对专业治史者来说,求整数只是一种简化,他们对历史的了解,不会受此影响。然而,以外的人却不免陷入错误知识而且并不自知,他们会认真地以为,在崇祯自尽或者清兵进入北京那一刻,明朝就此亡掉。这是一个占据现在绝大多数人头脑的错误知识。
当时的情形,其实是这样的:
4月25日清晨,崇祯死后,北京为李自成所占。大顺军控制了黄河以北、山海关以南,包括陕、晋、鲁、北直隶和约一半河南在内的数省区域。如果手头有明朝版图,你立刻可以直观地看到,这是一片不大的区域;而且,这种控制并不牢固,总的来说还相当脆弱。
5月22日(甲戌日)至27日(己卯日)[33],明军吴三桂部和满清联军,与李自成大战于山海关一片石,将后者击溃。李自成败退北京,于5月29日匆匆称帝,“是夜,焚宫殿西走。”
一周之后,清军进入北京。但是,大顺军溃逃所留下的地盘,并未立即纳入满清控制之下。在一段不短的时间内,满清对原属明朝疆土的掌控微乎其微;大致,仅北直隶(以今河北为主)一地而已。其左近处,晋、陕两省尚在争夺中(与李自成),而河南和山东的大部,一时间满清、大顺和大明谁都不能据有,互有交错。至于此外的广邈地方,满清干脆连一只脚印也还不曾留下。
反观此时明朝,虽旬月中,京师两番易手,从朱姓先改李姓,复改爱新觉罗氏,但亦仅此而已。所谓巨变,除了京师周遭可算名副其实,其他地方都谈不上。关外(所谓“建州”)后金崛起已近三十年,陕晋之乱也有十多年,张献忠1640年就攻打了四川……这些,均不自1644年始。如果说明朝是个烂摊子,则崇祯在世即已如此,而他殉国之后,暂时也没有变得更糟。
大部分地区,到此仍是明朝之天下。自荆楚以至浙闽,从淮河迄于粤、桂、滇,都还姓朱。它们不单面积广大,尤其重要的是,皆系中国富饶之地,天然粮仓几乎悉数在此(除天府之国已成瓯脱),工商于兹为盛,税赋根基未尝动摇,换言之,在这乱世之中,明朝财力仍属最强。对此,当时一位民间战略家“布衣陈方策”,上书史可法,这样分析形势:
东南岁输粮米数百万,金钱数百万以供京边,动称不足。今我粮运、银运尽行南还,贼将存仓之余粒、栲索之金为泉源乎?贼其饥矣,贫矣。[34]
言下之意,北事失利未必只有害处,一定意义上,竟也等于甩掉个包袱。北地苦瘠,物产不丰,迁都后,一直靠南边通过运河输血供养。如今,南方钱粮再不必北输,“尽行南还”,岂非卸掉大大的包袱?这位陈布衣又说:
举天下之大,贼仅窃十之一二,我犹居十之八九。且贼瘠我肥,贼寡我众,贼愚我智,贼饥我饱,贼边我腹……[35]
语气稍嫌轻浮,所论则大皆事实。
此外,明朝为两京制,北京之外,还有南京。朱棣以北京为京师后,南京旧制保存未变,从六部到国家礼器一应俱全。过去二百多年,这种叠床架屋的配制不免糜耗冗费,谁承想,当初这因朱棣篡位而形成的制度,现在意外起到“系统备份”的作用,使明朝免于崩溃。事实上,因着南京这套备用系统的存在,面对京师沦陷乃至国君殒命,明朝所受到的打击并非想象的那么严重。
最后再看武装力量。福王南京称帝后,史可法对兵力重新部署,将江北明军主力设为“四镇”,每镇兵额三万,四镇兵力计十二万。但这是计饷的定额,每个年度“每名给饷二十两”[36],十二万部队一年耗银二百四十万两,而朝廷整个财政年入六百二十万两[37],此已用掉三分之一强,所以必须严格控制额度。然而,计饷的兵额并不是各镇实际兵力。《小腆纪年附考》有一处提到,“四镇之兵不下数十万人”[38],绝非区区之十二万;另一处说,单单四镇中最强的高杰所部,便计“十三总兵,有众四十万”[39]。四镇之外,明军主力还有一个“巨无霸”,这便是驻扎湖北的左良玉部。左部之强,四镇加起来也抵不过——“良玉兵无虑八十万,号称百万”[40](陈方策给史可法上书中,也说“左镇拥兵数十万”[41])。以上数字应有水分,未足信凭,但反过来说,朝廷出于财政原因所定下的江北四镇各三万、楚镇五万余兵力[42]的额度,同样不代表真实的数字。因各镇实际兵力原不止此,何况他们为增强自身实力,还都有扩军之举。例如,“泽清在淮安,选义坊之健者入部,肆掠于野。(淮抚田)仰无如何,乃为请饷。”[43]但朝廷拿不出钱来,对军纪的败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抢掠,军方还在各地自行征税,“时四镇私设行盐理饷总兵监纪等官,自划分地,商贾裹足,民不聊生。”[44]其实,“私设”二字无从谈起,在史可法的“四镇”规划中,“仍许各境内招商收税,以供军前买马置器之用”[45]一语,载于明文,可见并非“私设”。
就是说,这时明朝军队有账面内(计饷)和账面外(未计饷)之分。后者超过前者多少,没有翔实数据,但依“传闻”推想,多上几倍大概不成问题。而账面内(计饷)兵力,《三垣笔记》提供了确切的数字:
江北四镇:各三万,共十二万。
楚镇:五万余。
京营:六万。
江督、安抚、芜抚、文武操江,郑鸿逵、郑彩、黄斌卿、黄蜚、卜从善等八镇:共十二万。[46]
以上合计三十五万。如按多三倍算,明朝实际兵力这时仍超百万。这样估计似乎并不夸张。
尽有天下膏腴之地、国家组织完好、拥兵百万——这样一个朝廷,距“灭亡”二字不亦远乎?而它的对手或敌人:李自成已经溃不成军;张献忠始终抱定流寇哲学;满清刚刚入关、立足未稳,且与李自成继续缠斗、脱不开手。四大势力的处境,明朝可谓最好。
所以,虽然教科书为求简便可以把1644年当做一个重要标识,作为史实我们却应知道,这一年明朝不仅仍然健在,而且底气颇足。它的确遭遇严重危机,但不能与“灭亡”混为一谈。对它来说,类似的危机过去就曾有所经历。1449年,“土木之变”致英宗被俘,严重性相仿,明朝却起死回生,又延祚二百年。那么,怎见得1644年最终不可以是另一次“土木之变”?
为何费这些笔墨,反复辨析不当以1644年为明亡标志?第一,这知识本身是错的,是年,明朝不过死了一位皇帝,却很快又有了新皇帝,国家机器继续运转。第二,虽然政治中心从北京转到南京,并且失去对黄河以北的控制,但这政权既不支离破碎,更没有陷于流亡境地,某种意义上,其客观条件比对手们更优越。第三,倘若以为明朝随着崇祯自缢而亡了,不知道至此它其实仍然活得好好的,甚至有能力和大把的机会去收复失地、重整山河,那么我们不光在史实上出错,实际也无法搞懂明朝怎样灭亡以及为何而亡。
申明1644年明朝未亡,不单是弄清史实或纠正一个错误知识。不能因满清占领了北京,就立刻将它奉为中国权力的正统。仅以北京的得失为这样的标志,既有夸大之嫌,更是提前用后事看当下。1937年,中国也曾失去国都,是否可说中国就此亡国?这一类比,因后续历史的不同,也许不甚恰当;然而仅就1644年而言,其实并无不可。对清朝在中国历史的二百六十年整体存在如何定义,可另外讨论,但在1644年,它是入侵者,是汉民族的敌人,是中国正统权力的颠覆者,此一历史原态没有含糊其辞的必要。
关注这个问题,不必说确与民族感情有关,南明这段历史两次形成热点,一次在清末民初,一次在抗日时期。前者本身就是民族原因所致,满清统治中国后,严厉禁蔽明末真相,将明史截断于崇祯之死,由清廷钦定的《明史》只写到庄烈帝(崇祯),也就是说,今之所谓明亡于崇祯的框架,正是来自满清。与此同时,满清决然封杀弘光、隆武、永历等南明诸朝,以及清初“明遗民”有关这段的史著,为此不惜制造一起又一起文字狱。这种遮蔽与掩杀,一直维持到同光之际,因其自身强弩之末才渐有松弛。所以,一旦清室逊位、进入民国,与排满思潮相呼应,学界立即涌起挖掘、修复这段历史的强烈愿望。等到日寇侵华、国府西迁,相似的情境再次触动历史记忆和心灵体验,使人们从新的层面看待和感悟明末。这种记忆与体验包含民族认同和精神溯源的可贵价值,正像明末清初诸多爱国者,每每追忆着岳飞、文天祥去激励自己那样。这时,崇祯死后的明代历史,隐然具有如何看待中华正统的意味。虽然国运日蹇、虎狼在前,爱国志士却不改坚贞,且不说国犹未亡,即便江山易手,国统也犹存心中——这是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谈迁、方以智等许许多多“明遗民”所树立的榜样和传统。较之于此,轻言满清占据北京、明朝即告灭亡,置历史于何地,又令先贤情何以堪?
历史是远远而来的大河,穿山越岭,走过不同路段,滚滚向前。这种向前并非对过去的抛却,相反,所历之处的大地精华会流动在整条河流之中,携往未来。唯有这样看,历史才是庄重和有尊严的。之所以斤斤计较明代是否亡于1644年,不在于时间上区区一二年之差,而在于坚持历史的伦理层面不苟且。若干年中,这种苟且已达于荒唐。诸如王眧君从悲情人物变成光明使者、岳武穆失去“民族英雄”光环。起李陵、文天祥、左懋第等于地下,他们似乎已然面目无光。顺此逻辑,则洪承畴、吴三桂之徒,有朝一日将被膜拜为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功臣。这背后,是一种实用主义历史观,取舍只问是否有利当下、合乎现实需要。其实不必如此,如前所说,历史有不同路段,完全可以分而论之。今日怎样、当时如何,各予尊重,有何不可?为何非要强史就今、驱策历史为现实服务?这做法,于现实或有若干便利,而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看,却割裂传统、造成历史伦理淆乱、致使一些重要而基本的是非阙如。
拗正这种偏差,不妨自重新确认明末历史始:在1644年,不管论以统序,还是质诸实际,满清并不具备南京的权威性,更不要说取代它。明朝作为当时中国之权力正统,至少维持到1645年6月7日(旧历五月十四丙午),亦即明京营总督、忻城伯赵之龙和礼部尚书钱谦益等向全境臣民正式下达投降书的那一天。这是满清真正成为中国统治者的时刻;此后,南部虽有隆武、永历等政权继续存在,但我们可以认为,奉明朝正朔的历史到此已经结束。